民国初年唐群英主导的女子参政运动/
唐群英,1871年生,湖南衡阳人,字希陶,同盟会最早的女会员,辛亥革命光复南京的“双枪女将”,民国初年“女子参政同盟会”会长。唐群英的男女平等意识强烈,认为“天下兴亡,人皆有责” [ 1 ],救亡图存,女子也能承担相应的责任。她早年接触革命思想后,便积极投身革命活动。民国成立后,她热情投入到女子参政运动中,将女子参政运动推向高潮,被誉为“一代女魂”。
唐群英掀起民国初年女子参政运动的热潮
武昌起义后不久,女界精英便开始筹划女子参政问题。1911年11月,同盟会会员、中国社会党主要成员林宗素在上海依托社会党成立女子参政同志会,以“普及女子政治学识,养成政治能力,以期得完全参政权”为宗旨。这是近代中国第一个女子参政团体,唐群英就是其主要成员之一。1912年1月7日,林宗素代表女子参政同志会到南京谒见孙中山,提出了参政的要求,孙中山面允;又请求将谈话公开,以作为此后女子参政的依据,孙中山也同意。谈话公开后,中华民国联合会对女子参政提出质疑,并希望孙中山慎重表态;孙中山在回复时表示这“不过个人闲谈” [2]。随着女子参政所受阻力越来越大,唐群英逐步走到了女子参政运动的前台。
1912年2月20日,唐群英与张汉英联络林宗素、吴木兰、王昌国、沈佩贞等,将女子参政同志会、女子同盟会、女国民会、女子后援会等女子团体联合起来,在南京组建中华民国 女子参政同盟会,以壮大声势、达到参政目的。2月26日,唐群英等向参议院递交《中华民国女界代表上参议院书》,指出:“神州光复,专制变为共和,政治革命既举于前,社会革命将踵于后,欲弥社会革命之惨祸,必先求社会之平等;欲求社会之平等,必先求男女之平权;欲求男女之平权,必先予女子参政权”“于宪法正文之内,订明无论男女一律平等,均有选举权及被选举权。或不须订明,即请于本国人民一语,申明包括男女而言。另以正式公文宣布,以为女子有参政权之证据。” [3]
事实是,面对女界的呼声,临时参议院根本无动于衷。孙中山提交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草案》第三章第五条规定“人民一律平等”, 3月11日临时参议院公布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将此条修订为“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
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3月18日,唐群英等人再次上书孙中山,指出《约法草案》在男女平等上没有明确,修改后的《临时约法》更有狭隘之嫌,“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的表述证明社会上有这类不平等现象,但若真有不平等,此列举又不全面。她们认为,参议院是有意和女子为难,之前女界已经上书并提出了明确请求,参议院“不独不为积极的规定,反为消极的取消”,是参议院与女界意气之争;请求孙中山提议参议院,将“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一语删除,或者添入男女二字,以昭公允[4]。
3月19日,唐群英与张汉英、沈佩贞等20余人闯入临时参议院议场,要求对女子参政权问题进行审议。议长林森表示“事体重大,应候国会成立再行解决” [5]。3月20日,唐群英与蔡慧谒见孙中山,请其向参议院提议修正《临时约法》。孙中山婉言相劝,表示女界要“坚忍耐劳至再三,将来或能达此目的,幸毋为无意识之暴举,受人指摘” [6]。随后,唐群英等20余人到参议院求见议长林森,要求旁听议会,遭到拒绝后,唐群英等人非常气愤,沈明范等砸碎议院玻璃窗,上前制止的警卫被推倒在地,她们一拥而入,强行旁听。有些议员直言反对女子参政,王昌国、沈佩贞等认为他们出言不逊,与之激烈辩论,会场一度混乱,最终不欢而散。3月21日,唐群英等再赴议场要求旁听, 但无法入内,随即前往总统府拜见孙中山,孙中山当即表示代向参议院斡旋。
4月8日, 唐 群英在南京四象桥湘军公所主持召开女子参政同盟会成立大会,指出女子参政同盟会“以实行男女平等、实行女子参政”为宗旨,并宣布了十一条政纲,包括实行男女权利均等、普及女子教育、改良家庭习惯、禁止买卖奴婢等,唐群英被选为会长。4月10日,发布《女子参政同盟会宣言书》,宣言称:“吾女子即居全国公民之半,则吾党今日冲决网罗,扫除障碍,其第一进步之事业,即在争此公民之地位耳……政治上之不平等,即吾女子最先受病之处也……吾党当挟雷霆万钧之力以趋之,苟有阻碍吾党之进行者,即吾党之公敌,吾党当共图之。” [7] 4月12日,女子参政同盟会致电各省都督等,称“民国初奠,百度维新,宣布政纲,宜昭公允。乃南京参议院派充之议员,规定《临时约法》,剥夺女权,群英等迭次上书要求改附条件,诸议员纯以专制手段欺我同胞……所有南京参议院所布之《临时约法》,我女界绝不承认。特此申明。” [8]
国民政府迁到北京后,当年5月,唐群英不顾袁世凯阻挠,与王昌国、沈佩贞等一齐北上,继续要求参议院承认女子参政权。“应请贵院于国会选举法条文内申明,民国人民,无论男女若干岁,得有选举权及被选举权,或即不申明男女,但以人民二字概括之,以泯畸重畸轻之迹,庶与约法人民平等之条文相符,而共和之真精神亦于是乎在” [9]。8月10日,《参议院议员选举法》《众议院议员选举法》正式公布,仍规定只有男子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唐群英与张寿松以“女子联合会”名义上书参议院,要求补订《女子选举法》,给予女子选举权
和被选举权。
7月16日,中国同盟会本部召开全体会议,讨论改组问题,没有通知女会员参加。唐群英等闻讯非常气愤,与沈佩贞、王昌国等冲进会场,质问宋教仁为何藐视女会员并将党纲中男女平权一条删去的原因,并表示如无女会员参加,将拒绝承认与其他党派的这次联合改组。8月5日,宋教仁等主持同盟会与统一共和党、国民公党会商合并,定名为国民党,政纲中明确删去了“主张男女平权”的内容。
8月13日,唐群英与沈佩贞、王昌国等参加同盟会本部会议,投票选举国民党筹备委员。她们对删去男女平权一条极为不满,声明如删去此条就反对与他党合并。沈佩贞、王昌国对宋教仁言语相讥,经张继婉言相劝并表示“从长计议”始得收场。8月25日,国民党正式成立,正式党纲仍无男女平权条文,全体女会员群情激奋、提出强烈抗议,会场一度混乱,女会员愤然离场,随即发出《驳诘同盟会传单》,抨击宋教仁等。
之后,唐群英与沈佩贞等谒见孙中山,面陈专函,请其对“力争男女平权”的斗争继续给予支持。随后,主持召开在京女界联合会议,号召女界切勿动摇,继续努力,“必达男女平权,女子参政而后已” [ 10 ]。
9月2日,接到孙中山复函:“党纲删去男女平权之条,乃多数男人之公意,非少数可能挽回,君等专以一二理事人为难,无益也……今日女界宜专有女子发起女子之团体,提倡教育,使女界知识普及,力量乃宏,然后始可与男子争权,则必能得胜也……切勿依赖男子代为出力,方不为男子所利用也。” [ 11 ]唐群英深受启发,开始改变斗争策略,放弃党内之争,决定发表宣言、表明态度,创办女报、普及女界知识,在北京成立参政同盟会本部以便加强领导。
9月4日,《女子参政同盟会代表唐群英宣言书》发表,宣言中表示,男女平权问题“理想上有莫大之希望,事实上未免有暂时之让步”,只要女界“同心一志,充足实力,不患不有夺回我女权之一日”,并强调“毋谓人强,自立即强;毋谓人智,多学则智” [ 12 ]。12月9日,唐群英和沈佩贞等人与临时参议院议长吴景濂激辩 时,强烈表示:“当民军起义时代,女子充任秘密侦探、组织炸弹队,种种危险,女子等牺牲性命财产,与男子同功,何以革命成功,竟弃女子于不顾……凡反对女子参政者,将来必有最后对待之办法。即袁大总统不赞成女子参政,亦不必承认袁大总统。” [ 13 ]
1912年8月,《参议院议员选举法》《众议院议员选举法》公布,这是民初女子参政运动失败的一个标志。9月之后,唐群英等女界精英虽仍然孜孜以求男女平等、男女平权,但随着袁世凯独裁的加剧,政治环境日益恶化,宋教仁被刺、国民党被解散,革命力量遭受了巨大损失,其斗争策略与方式都发生了很大变化。1913年11月,女子参政同盟会也被袁世凯解散,并封闭了该会在京所办报刊,悬赏通缉唐群英,唐群英推动的女子参政运动从此偃旗息鼓。
民国初年女子参政运动失败的原因
唐群英等掀起女子参政运动高潮之际,也是民国初年的政坛暗潮涌动、相互博弈的时候。革命党人力图巩固政权、壮大力量,旧官僚、立宪党人也各自蠢蠢欲动,想在新政权中取得立足之地与发言权;同盟会内部就采用何种斗争方式也产生了分歧,最后采取合法方式,以政党政治限制政府、制约总统成为主流,但很快失败;以袁世凯为代表的封建专制势力则纵横捭阖,使用各种方法玩弄权术,联合各种旧势力对抗同盟会、国民党,一时阴云密布。唐群英等主导的民初女子参政运动,正受到了这种复杂的政治生态的影响。
反对女子参政的势力强大。如前所述,孙中山等革命党人一直是主张男女平等的,1912年同盟会改组为公开政党时,对男女平权也在相关文件中予以确认。因此,民初女子参政运动主张男女平等、男女平权,要求政府在法律上明确承认女子的国民地位与权利也是顺理成章的。然而,辛亥革命虽然推翻了封建君主专制制度,但革命进展之速超出原先的预计,加上大量旧官僚、立宪派涌入革命阵营,削弱了革命的力量,使得革命党人来不及、也不可能
在短时间内扫除封建思想的残余,守旧势力依然强大,革命阵营中也对女子参政持怀疑态度的人占了大多数。因此,面对唐群英等女界精英的再三上书、呼吁和总统的提议,临时参议院始终是敷衍塞责的态度。更为可悲的是,在南京临时政府时期,女界还可以组织团体、发表宣言,以表明自己的态度;到了政治中心北移、袁世凯羽翼丰满后,其独断与专制则在中央层面将女子参政运动的熊熊烈火硬生生的掐灭了。
在唐群英等推动女子参政运动过程中,同盟会对男女平权纲领的放弃,是她们始料未及的。如前所述,同盟会在初期是支持男女平等的,主张女子参加革命、与男人享有同等的权利。辛亥革命后,议会制度初步建立,政党政治一时成为时代潮流,组党之风盛行,“政党之名,如春草怒生,为数几至近百”,这些政党的宗旨和纲领大同小异,“认真观察这些政党,就其政治倾向而言,仅有同盟会派与非同盟会派之分”“构成了一道空前绝后、蔚为奇观的政治风景线” [ 14 ]。1912年3月3日,同盟会进行改组,由秘密的革命党转为公开的政党,以便在议会中成为多数党。改组后的同盟会政纲第五条明确“主张男女平权”,但改组后的同盟会在纯洁性、革命性、战斗性上大大减弱,形式的发展对同盟会也越来越不利。为了能组成一个大政党,在国会中占多数、组织内阁,宋教仁等人推动同盟会与统一共和党、国民公党、国民共进会、共和实进会合并。而在协商合并过程中,其他政党提出了变更同盟会名称、取消男女平权等要求,为了取得合并的成功,同盟会对这些要求大都予以接受。1912年11月,五党代表集会,宣布合并成立国民党。国民党一时成为议会第一大党,但国民党也抛弃了同盟会“男女平权”的政纲,使唐群英等人领导的女子参政运动受到巨大打击,内部革命同志的反对无异于给了她们锥心一刀,无怪乎唐群英等女界精英义愤填膺。
此外,唐群英等女界精英曾言,参议院议员因和女界意气之争,故意置女界上书于不顾,执意忽视女权、不承认女子有参政权。在1912年3月唐群英等大闹参议院议场时,有议员宣 称:“该院对于妇女参政一事,原无必不赞同意思。惟拟俟国会成立,然后解决。今见如此举动,确知程度不齐,现已全体反对。” [ 15 ]姑且不论参议员是否故意无视女界的呼吁,当时的参议员因党派政见不同、地方利益驱使等因素,确实存在“意气之争”。据《中华民国国父实录》载:“参议院成立后,虽同盟会人占多数,惟来源不同,大多有省区地域观,而又执于三权分立之说,故开院之初,事事喜与政府持异议,彼此之间尤多意气之争。” [ 16 ]这种意气之争,不仅涣散了新生的政权,使其行政效率低下,而且也使当时革命党内部派系之争纷扰,在这种政治生态下,女子参政这个新课题可以说是先天不足、后天失调,不可能得到很大发展。
事实上,在民初女子参政运动中,孙中山、黄兴等对女界都抱有极大同情与支持,孙中山表示:“天赋人权男女本非悬殊,平等大法,心同此理。自共和民国成立,将合全国一致进行” [ 17 ]“极力鼓吹,而且率先实行” [ 18 ],黄兴也表示:“女界同胞亦有一部分尽力于革命事业者……今日国体改良,我女子同胞趁此机会,五千年来所遗传之苦恼,从此可以铲除,与男子同享共和幸福” [ 19 ]。但在当时的政治环境和政治生态下,孙、黄等人对男女平等的重视并未得到多数人的认可。正如孙中山所言,“删去男女平权”党纲,“系多数男人之公意,非少数人可能挽回” [ 20 ]。作为革命的领导人,孙、黄等不能以己之意代替党的决策,要顺应多数党员的意愿;还要顾及其他政党、社会舆论和主流民意,而他们当时所考虑更多的是如何统一全国、巩固共和、保持革命力量等生死攸关的问题,不可能有太多时间与精力关注、支持女界的诉求。此外,唐群英等女子参政运动的领导人的过激言行,激起男性参议员的反感和社会舆论的反对,无形中增加了孙中山等人支持女权运动的难度。
余论
民初的女子参政运动,一开始还是比较平和的,没有要求立刻享有参政权。正如孙中山在复女界协赞总会函中所言:“贵社员等才学优
美,并不遽求参政,而谋联合全国女界,普及教育,研究法政,提倡实业,以协助国家进步,愿力宏大,志虑高远” [ 21 ]。后来运动方式日趋激烈的原因是,民初的女子参政运动只是当时女权运动的一部分,女界精英在争取参政权方面分为稳健派和激进派。稳健派认为当时女子知识能力有限,一时还无法参政,而激进派则认为女子在革命中也作出了牺牲与贡献,革命后参政理所应当。一开始,稳健派占上风,但随着临时参议院讨论、颁布《临时约法》,女子参政权并未被明确,形势的发展使得激进派认识到如不努力争取,男女平等很可能遥遥无期。在此情况下,激进派逐步走到运动的前列。
唐群英作为女子参政运动激进派的代表,对男女平等、女子参政等有着强烈的诉求,其个性刚强、作风泼辣[ 22 ],不达目的不罢休。为了《临时约法》明确男女平等、为了女子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几次三番上书孙中山和临时参议院,其中不乏比较激烈的言行,如不承认《临时约法》、围堵参议员、掌掴宋教仁、不承认袁世凯为总统等。这些极端的言行,一方面引起了极大的社会反响,使得女子参政问题得到更多的关注;另一方面,也确实给女子形象和女子参政运动带来不利的影响,增大了女子参政的阻力。
民初女子参政运动失败根源在于当时的时代背景和政治生态,而唐群英之所以被誉为“一代女魂”,不仅仅由于她推动当时女子参政运动走向高潮,更多的在于她对男女平等不懈地追求与努力。正如严昌洪教授所言,唐群英与女子参政同盟会的活动具有“西方思想与中国实际相结合”“合法斗争与激烈斗争相结合”“近期要求与长远相结合”的特点,显示出以唐群英为代表的时代女杰的政治胆识和斗争艺术[ 23 ]。
即使在女子参政运动遭到袁世凯封杀后,部分女界代表心灰意冷,唐群英仍不忘初衷,回乡办报、办女子学校、参加讨袁斗争、从事女子实业等,利用一切机会为女界争取合法权益。晚年的唐群英见到昔日女界老友,有的官气十足、趾高气昂,有的当上阔太太、炫耀荣华,非常痛心,曾作诗一首:“纷纷姊妹尽华裙, 顾我何忧彻骨贫。不见梅花亭外立,西风岭上好精神。” [ 24 ]在昔日女权战友放弃斗争之后,唐群英仍坚持理想、保持本色,实属不易。
1924年1月,《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中,国民党政纲明确:“于法律上、经济上、教育上、社会上确认男女平等之原则,助进女权之发展。”重拾并发展了同盟会对男女平等的主张,也可看作是对唐群英等主导的女子参政运动的一种肯定与回应。
注释:
[ 1 ][ 13 ][ 19 ][ 24 ]李天化、唐存正:《唐群英年谱》,香港天马图书有限公司2002年版,第12页,第42页,第28页,第61页。
[2]张莲波:《辛亥革命时期的妇女社团》,河南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第239页。
[ 3 ][ 4 ][ 7 ][ 8 ][ 12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妇女运动历史研究室编《中国妇女运动历史资料1840 — 1918》,中国妇女出版社1991年版,第579 — 580页,第582页,第590页,第587 — 588页,第596 — 600页。
[5]刘静、唐存正:《女权运动先驱唐群英》,中国文史出版社2014年版,第302页。
[6]陈旭麓、郝盛潮主编《孙中山集外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171页。
[ 9 ][ 11 ][ 18 ][ 20 ]《唐群英等要求女子参政权事致书参议院》,载《辛亥革命时期的妇女社团》,第259页,第261页,第261页,第261页。
[ 10 ]湖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湖南省志·人物志》上册,湖南出版社1992年版,第634页。
[ 14 ]刘景泉:《略论民初政治生态与同盟会的改组》,《政党与近现代中国社会研究—中国政党与近现代社会的变迁学术研讨会论文集》,2006年8月。
[ 15 ][ 16 ][ 17 ][ 21 ]罗刚:《中华民国国父实录》第2册,(台北)正中书局1988年版,第1841页,第1699页,第1712页,第1712页。
[ 22 ]肖宗志:《从参政诉求运动看唐群英的个性及其影响》,载《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年第3期。
[ 23 ]严昌洪:《唐群英与民初女子参政运动》,载《贵州社会科学》1998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