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th Exploration

社会倡导和社会融合:青少年公益慈善组织的­社会功能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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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青少年公益慈善组织在­社会倡导和社会融合方­面的努力,对于青少年的个人发展­以及社会良好氛围的营­造具有重要意义。当下很多青少年公益慈­善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公­众教育活动,不仅以提升公众认知为­目标,也开展相关的政策倡导­工作,并形成了基本的模式和­经验。对Y基金社会倡导活动­的研究结果表明,青少年公益慈善组织作­为社会倡导的催化者,吸纳相关组织和公众形­成合作网络,通过专业培训、资金资助和活动策划等­形式,借助新媒体聚焦社会热­点,形成线上线下有效互动­的影响力传播模式,从而与政策倡导进行有­效衔接,动员关键群体和基层社­群参与,达到推动政策改进和促­进社会融合的目标,为公益慈善组织实现其­社会功能提供了有益借­鉴。[关键词]公益慈善;青少年;社会倡导;社会融合;社会功能

中图分类号:C913.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780(2017)01-0036-06 DOI:10.13583/j.cnki.issn1004-3780.2017.01.005

现代公益慈善组织虽然­是现代化的产物,但是公益慈善理念和实­践却在中国有着悠久的­历史。中华文化传统中“仁者爱人”的公益慈善理念和“天下大同”的公益慈善实践,经常都扮演着促进社会­进步和人类发展的重要­角色(夏明月、彭柏林,2012)。进入工业化社会之后,现代社会所面临的社会­问题日益复杂,愈发需要专业化的公益­慈善组织通过服务和倡­导,实现维持社会制度的作­用。同时,公益慈善组织也是社会­精英与普通市民所共享­的社会文化形态(陈志明,2013),在回馈社会的过程中实­现社会的良性发展。在我国社会转型的过程­中,公益慈善组织的作用更­加突出,数以万计的公益慈善组­织积极参与民生保障、社会救助以及和谐社会­的建设,是民主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王名,2009)。2016 年 9 月 1日,社会各界期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正式实施,从此开启公益慈善事业­发展的法治新格局,也显示了公益慈善组织­在社会建设中的突出地­位。

青少年群体作为推动国­家未来发展的重要主体,一直是政府部门以及社­会公益慈善组织关注的­对象。因为一些特殊需要青少­年群体在接受教育、社会交往、准备就业等社会化过程­中面临困难,加之其缺乏独立处理各­种社会问题的能力,并且正处在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形成的­关键时期,所以青少年公益慈善组­织社会正功能的实现,对青少年成长的社会氛­围营造以及全面发展就­显得格外重要(王淑玉,2012)。目前,随着我国法律和政策的­不断推动,社会力量的积极参与,越来越多的青少年公益­慈善组织蓬勃发展,并在青少年成长的各个­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

一、青少年公益慈善组织的­社会功能

服务和倡导是现代公益­慈善组织的两大主要社­会功能。一个成熟社会中的公益­慈善组织不仅应该提供­社会服务,还会积极进行社会倡导­和政策倡导(Jenkins J. C.,2006)。现代公益慈善组织既可­以通过和政府、企业合作来提供专业社­会服务,也可以依靠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提供专业服务,例如专业心理咨询服务、社会工作服务、养老服务等等,这些公益慈善组织可以­被称为服务型社会组织。倡导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倡导是指通过对­有决策权力的政府人员­直接施加影响来实现对­某一政策的改变,即政策倡导;广义的倡导包括社会倡­导,更加强调倡导主体的多­元性和社会性,包括各种公益慈善组织、公民团体对公众进行相­关知识的宣传、普及和教育,通过这种方式改变社会­的行为方式和价值理念,这类公益慈善组织可以­被称为倡导型社会组织。

青少年群体作为社会公­益慈善组织关注的重要­人群,往往和教育、救助、扶贫、社会公正等领域的社会­组织有着重合关系。因此,这也决定了青少年领域­公益慈善组织社会功能­的多元性和重要性。一方面,青少年公益慈善组织关­注青少年群体的个人发­展,对于心智或身体障碍的­青少年、贫困家庭的青少年以及­留守青少年需要提供专­业的康复、救助和教育服务,对于一般的青少年也需­要进行专业的积极教育、个性培养等服务(刘银春、刘国新,2014)。另一方面,青少年公益慈善组织由­于其现代化的组织性和­专业性,更加具有改善青少年成­长的社会环境(Schmid H,2013),引导青少年形成热爱祖­国、健康包容、平等互爱、努力奋进的社会价值理­念,即积极进行社会倡导,营造良好的青少年成长­的社会氛围,并积极调动青少年自身­的公民意识,培养公民能力。

当下中国青少年公益慈­善组织已经形成了一定­的规模和格局,按照现行制度大致分为­三种:第一种是关注于青少年­服务、培训、救助等服务的组织,即之前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现在的社会服务机构;第二种是致力于青少年­群体交流、领导力培养等自我服务­组织,即社会团体;第三种是关注青少年发­展、社会倡导、筹资的资助性和运作型­基金会。总体而言,社会服务机构数目最多,社会团体和基金会相对­较少,但是后两类公益慈善组­织的社会影响以及规模­相对较大,分为政府或者社会力量­主办两类,例如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壹基金等。这些组织都是以社会倡­导或者资助其他社会组­织发展为主要运作模式,因此对于社会价值理念­引导,社会良好氛围形成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总之,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青少年公益­慈善组织开始关注社会­价值引领和社会良好秩­序的维系,从而从根本上推动青少­年的健康发展和现代公­民意识的形成。

二、公益慈善组织促进社会­融合的途径

具有社会影响力的青少­年公益慈善组织具体如­何转型?如何发挥社会倡导和社­会融合的另一种社会功­能呢?在实践中形成怎样的战­略和策略呢? Y基金会作为推动心智­障碍等特殊需要青少年­融入社会的代表性公益­慈善组织,在社会倡导、公众教育以及培育自组­织等方面积累了大量的­实践经验,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因此,本文将以Y基金会的社­会倡导活动为例,探讨以上种种问题。

在心智障碍等特殊需要­青少年领域,Y基金以其影响力和公­信力做出了持续努力。在发展和定位上,Y基金以“尽我所能、人人公益”为愿景,转型为公募基金后,逐步成长为重要的资助­型、倡导型基金会。在公益慈善事业出现重­大危机的过程中,Y基金赢得了公众的信­任和支持。从2007 年成立开始,Y基金相继参与汶川地­震、玉树地震救灾,2011年转为公募基­金之后,更是在2013 年芦山地震救灾中,成为接受公众捐赠最多­的民间基金会之一,显示了很强的公众动员­能力,获得了公众广泛的认可。

从 2011 年开始,Y基金专注于关爱心智­障碍等特殊需要青少年­的“海洋天堂计划”启动,前三年支持百余家民办­特殊青少年服务机构,为数千名自闭症、脑瘫、罕见病患儿提供康复医­疗生活补助,为两万余人次特殊青少­年及家庭提供社会融合­机会,开展多场大型公益倡导­活动。通过这些救助活动和大­型公众活动的传播,Y基金赢得了社会公众­较多的关注,在全国数个大型城市搭­建起了公益伙伴网络。

从 2014 年到 2016 年的三年计划中,Y基金“海洋天堂计划”转向以社会及政策倡导­为核心,由此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向社会公众与政府部门­的政策倡导转向,其中特别提高了社会公­众对于心智障碍等特殊­需要青少年的认知度、家长组织能力建设等方­面。Y基金本身具有的社会­影响力,以及该项计划前期为特­殊需要青少年、服务机构、家长组织工作培育的基­础,使得Y基金进一步明确­提出社会倡导和政策倡­导的工作方向和目标。对于Y基金来说,转向倡导既是社会功能­实现的必然,当然也面临着更多挑战。

总之,为了未来的可持续发展,“海洋天堂计划”经历了转型和升级,倡导工作实现了理念和­战略层面的转变,体现为以项目为平台,利用媒介的信息传递形­成影响力,更为广泛地动员公众参­与,建构和维护机构与公众­之间的关系,以期实现社会融合的目­标。

(一)转变理念:构建社会倡导的催化者­角色

由于心智障碍等特殊需­要青少年的相关知识具­有科学性、专业性的特征,对于科学知识的传播应­情理兼备,以共情来破除偏见和误­解。对于自闭症、脑瘫等特殊需要青少年­相关科学知识的传播,应继续与专业机构深度­合作,尤其是吸收在特殊需要­青少年领域长期工作的­专家,且热心特殊需要青少年­教育事业的专业人士加­入,进而深化社会倡导的影­响力和专业性。实践中Y基金不遗余力­地和专业机构、专家和家长合作,加强特殊需要青少年相­关知识的宣传和普及,不仅使得更多家长和家­庭了解了这类青少年的­基本特点,方便家长及早发现自己­孩子存在的问题,及早介入治疗和进行康­复,也使得社会公众能够对­不同类型的特殊需要青­少年有较为准确和客观­的认识,减少偏见和歧视,从而为实现进一步地接­纳和社会融合奠定良好­的基础。这种从不同角度切入的­传播理念,可以达到从知道到了解、理解再到接纳,产生一种共情的过程。这种共情并非简单的同­情与可怜,而是深层次上人与人之­间平等意识基础之上共­鸣,进而有助于迈向社会融­合的目标。

概而言之,项目本身是开放、持续的公共传播平台,Y基金扮演催化者的角­色。公益慈善活动的传播,其根本在于其中的参与­者,无论是个人还是机构,如何让参与主体从中得­到激励或情感回报,从而更为积极投入进去­才是关键,利用“海洋天堂计划”这个具有品牌影响力的­平台,在公益机构、公益项目、公益参与者之间实现良­性循环。

(二)寻找节点:社会倡导与公众认知的­形成

公众认知是社会记忆的­过程,本质上,记忆是社会集体活动。记忆源于社会,也从社会中重拾记忆。人们参与的集体活动,可以强化某些集体记忆,以强化特定人群的凝聚­或延续(王春光, 2001)。在这个意义上,认知或记忆是为社会所­建构或塑造的,也可以通过改变这种机­制的某些变量,推动正向的公众认知的­形成。

在心智障碍等特殊需要­青少年社会融合的社会­倡导过程中,Y基金会找到了重要的­关键事件、途径,例如在国际自闭症关注­日开展“蓝色行动 —— 关注自闭症青少年”大型倡导活动,代表性的为各大城市地­标建筑物变蓝、淘宝商城义卖、蓝人街头快闪等,借此呼吁社会各界关注­自闭症群体,积极主动地帮助他们融­入社会,用爱温暖他(她)们的心。这些全国性的关键事件­和活动使得社会倡导产­生更大的社会影响力,有助于公众对于特殊需­要青少年认知上形成积­极的共识。

此外,社会热点话题也可以成­为提升公众认知的节点。例如“冰桶挑战”的媒体传播对大众关注、了解渐冻人等罕见病群­体提供了一个重要契机,这凸显了社会热点活动­对于社会倡导的重要意­义。

Y基金会及时跟进社会­热点话题,使得公益慈善活动兼具­新闻传播的一般特点,容易获得大众传播媒介­的关注,引发媒介更多评论,也以其时效性和新颖性­获得公众更多关注,从而使得特殊需要青少­年这些本不在公众视野­范围内的群体,能够在很短时间内为公­众所看见和感知。保持公众有效的关注,形成比较长远的传播影­响力,是公益活动传播的根本­所在。在这个意义上,公益活动本身是面向公­众的,必须以生活世界为立足­点和出发点,不仅需要找准公众关注­的核心问题,也需要回归其倡导的形­式与内容上来。

(三)线上线下:社会倡导形式与内容的­创新

如今互联网时代的到来­打破了传统媒体的垄断­地位,新媒体传播影响力大增,呈现出日益多元化、跨平台交融的特点。特别是越来越多的青少­年习惯使用互联网进行­情感交流、信息沟通,青少年公益慈善组织社­会倡导想要扩大影响力,并吸引青少年关注,更需要利用好互联网。在此背景下, Y基金借助新媒体平台­来宣传、扩大社会影响的模式已­经得到普遍认可。

第一,Y基金利用新媒体营造­青少年公益慈善的社群,在全国成立了数百个心­智障碍青少年领域的微­信公众号、微博账号、微信群以及QQ群,突破了传统的“信息传播”功能,升级到“社群营造”和“动员参与”的功能。各类社群是重要的公共­空间和公共领域,对于形成公众的共同记­忆有着重要作用。研究表明,我国社会群体的演化过­程中,并未完全形成“俱乐部”式的社会群体组织样态,而是日益呈现出杂糅着­中国本土文化特色的“圈子文化”,以此为基础的人际传播­具有重要影响力(沈阳、刘朝阳、芦何秋、吴恋,2013)。Y基金通过社群实现动­员参与的范式创新,是重要的公共关系建设­战略之一。

第二,线上推广,与社交媒体结合增强参­与感。Y基金依托大型网络媒­体支持,诸如微信、微博这样一些平台,设计相对完备、运作模式较为成熟,而且用户具有强大粘性,使得项目较为容易在短­时间内通过自媒体推广。同时,创新项目参与形式和内­容,增加互动,增强参与感。在社会倡导层面, “海洋天堂计划”承载着促进公众参与、提升公众认知的使命。通过艺术展演、创意互动、知识问答等特色项目,使参与公益实践增添其­意义感,对于公众有关特殊需要­青少年的认知进行有效­引导。

第三,线下拓展,充分利用项目伙伴网络。线下活动需要寻求更多­合作伙伴、构建不同层级的组织网­络。Y基金定位为倡导型、资助型基金会,要将“海洋天堂计划”真正运作起来,实际上需要大量组织和­人力支撑。Y基金擅长通过大型活­动引起公众注意力,同时通过组织网络进入­社区、学校,使得项目落地于数以千­计的小型活动之中,同时考虑不同参与者,尤其是公众、捐赠人与受助人之间的­连结和互动关系。

“海洋天堂计划”的伙伴网络中,大部分是青少年服务机­构。Y基金通过对机构人员­的能力培训,提升对于特殊需要青少­年的服务能力,尤其是将传统的“优势视角”“赋权”“增能”等社工理念(姚进忠、巨东红,2012),以及其它方法本土化,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就可­以充当支持者、倡导者和资源中介人的­角色,这些不仅有利于聚合更­广泛的资源,也更加有助于社会倡导­工作。

三、社会倡导与政策倡导的­促进和融合

无论是社会倡导还是政­策倡导,推动社会消除对单一“残障医学模式”的认知,乃至引发的偏见,从而提升公众对于自闭­症、脑瘫等特殊需要青少年­的接纳度,有助于形成社会融合的­格局,进而实现社会倡导与政­策倡导的衔接,在这个意义上,两者的目标是高度一致­的。

(一)目标融合:社会倡导与政策倡导的­衔接

社会倡导是面向公众的­动员,能提升公众认知度;政策倡导是面向政策制­定者和决策者,在一

定程度上,他们也是公众的一份子,实质上推动政策改变需­要广泛的公众和社会基­础,两者密不可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只有­将两种倡导衔接起来,才能最终实现倡导的目­标。

首先,政策改变是循序渐进的­过程,需要逐步获得政府部门­支持与参与。从倡导的主体来看,不仅包括作为直接利益­相关者的特殊需要青少­年家长及其组织、服务机构、关注该领域的社会组织,也包括残联、民政、教育等政府部门。政策倡导需要社会化,只有社会倡导形成公共­舆论,才能寻求进入政策议题。因此在政策倡导过程中,扩大利益相关者、社会参与,发出特殊需要青少年的­声音;社会倡导过程中,引入公共政策议题,提升公民的主体参与意­识。Y基金作为青少年公益­慈善领域有很大影响力­的组织,不仅在公益慈善组织行­业内拥有一定的话语权,而且与各级政府部门、大型基金会之间有着紧­密的关系,这使得它具备了较好的­资源动员能力。

其次,从政策倡导的途径来看,可以分为制度化和非建­制化两种渠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智库是政策建议的正式­通道,可以通过这些中介通道­将信息传递到政策过程­中来。Y基金是基于公众立场­的社会倡导团体,由于其并非直接利益相­关群体,而是作为边缘群体的代­理人,拓展社会活动空间,其与政府内部的沟通渠­道如何去链接,将直接影响到其社会与­政策倡导的效果。

第三,在实践中把握地方政府­社会政策创新的动力、开展政策试点的特征。近年来地方政府在深化­改革的背景下,在社会治理体制、社会组织体制、公共服务机制上开展创­新,关爱特殊需要青少年作­为推动相关体制改革的­结果,具有示范意义。Y基金进行政策倡导的­时候,引用了具体服务、社会倡导和调查中的实­际情况和数据,以报告的形式提供相应­的对策建议,达到政府部门可操作的­目标,起到了很好的效果。此外,Y基金借助全国的服务­网络,对于已有的政策试点经­验进行及时总结,也为其他地区推广提供­了参考样板。

(二)影响力传播:关键群体与基层社群渗­透

在社会倡导行动中,代为言说进而产生影响­是重要环节。因而公益组织需要很好­地利用传播媒介,用于组织或活动的发声,形成传递信息或意见的­渠道,利用媒介影响力形成公­众舆论,进而进入公众或政策议­题。而对于特殊需要青少年­的关注,并非是与大多数公众利­益直接相关的领域,因此倡导工作中群体细­分与策略变得非常关键。

第一,抓住主流人群的深度参­与影响关键群体舆论导­向。特殊需要青少年的保护­政策需要政府、市场与社会多元主体共­同推动。社会主流人群作为传播­中的关键群体,在公众倡导过程中异常­重要。通过项目活动的开展,可以提高政府部门官员、企业家群体对于特殊需­要青少年的认知度和感­受力。尤其是教育、卫生等相关决策部门的­工作人员,通过动员其参与公众教­育和志愿服务的活动,将他们变成社会倡导、政策倡导的一份子,共同开展活动、寻求问题解决之道。

第二,以家庭为单元、面向未来的公众教育和­参与策略。Y基金在创建之初就提­出了“我们是一家人”的理念,这是一个得到广泛支持­和认可的提法。在大众传播中关注社会­的主流人群,并非完全指那些掌握财­富、拥有一定经济社会地位­和话语权的阶层,它应是以家庭为单位、着眼于未来。在关注特殊需要青少年­的公众活动中,以家庭为单元的参与有­助于在亲子互动过程中,以及下一代的青少年教­育中,让更多家庭体验、感知和认识特殊需要青­少年面临的处境。

第三,青年群体是当下社会流­行意识形态话语的引领­者。如今青年参与公益的活­动十分常见,以青年为主体的各类社­群异常活跃。在关注特殊需要青少年­的活动中,应该有效动员这些积极­分子参与,通过有效传播渗透到基­层社群,他们也更有可能从作为­倡导对象的接受者,演变成为一个催化者的­角色,形成了倡导活动的正外­部效应。

四、结语

倡导是社会工作与公益­领域重要的行动取向之­一。对于社会工作倡导的界­定,有学者试图在综合多种­定义的基础上提出新定­义,即在某个可以被用于讨­论问题、法律、惯例、规则、公共事务、不同意见或各种争论的­解决措施的集会上,案主的专门代表或相互­代表,旨在系统地影响不公正­或不适宜体制里的决策(罗伯特·施奈德、洛丽·莱斯特,2011)。在这个意义上,通过倡导推动政策改进­是公益组织的使命之一。通过前述研究发现,公益慈善组织开展的社­会倡导,推动社会认知的改变,进而实现社会融合的目­标,不失为公益组织社会功­能的彰显。

本质上来说,推动制定有关特殊需要­青少年的社会政策,其终极目标是为了能够­让有特殊需要青少年体­面、尊严地生存和发展,保障他们基本的生存权­和发展权。这不仅是政府的责任和­目标,更是社会大众关心和关­注的问题,也是整个社会应该为之­努力的方向。也唯有如此,才能实现真正的社会融­合,为青少年的健康发展、社会的和谐有序,提供最基本的土壤,美好社会才能实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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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罗飞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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