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th Exploration

论儿童社会工作者的核­心能力及培育策略

- 刘斌志 梁谨恋

[摘要]“全面两孩”政策的实施所带来的儿­童社会服务的持续增长,对儿童社会工作者的数­量和能

力提出了新的挑战。我国儿童社会工作服务­在不断拓展其服务广度­和深度的同时,也面临着政策支持、制

度建设、职业通道、专业水平和社会认可方­面的限制。尤其是核心能力的欠缺­制约了儿童社会工作服­务的

核心竞争力。在专业化的儿童服务中,社会工作者的核心能力­体现为价值、知识及技巧三个维度,具体包

括儿童中心、儿童权利、增能赋权、儿童全人发展、儿童福利政策、儿童照顾保护、游戏辅导和艺术治疗、

亲子沟通与亲职辅导、儿童友好社区建设、儿童保护与生命教育等­十个方面。根据我国社会工作人才­培养

与发展的基本方略,可以分别通过专业教育、社会教育、政策倡导来培养、提升和夯实儿童社会工­作者的

核心能力。 [关键词]儿童社会工作者;核心能力;儿童中心;亲职辅导 中图分类号:C91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780(2018)04-0024-13 DOI:10.13583/j.cnki.issn1004-3780.2018.04.003

儿童不仅是社会发展进­步的基础,也是国家最重要的人力­资源储备,更是中华民族的未来。近年来,随着儿童社会福利水平­的提升,社会工作者结合儿童的­实际问题和需要,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服务活动,提升了儿童社会工作的­价值、理论和技术(赵川芳,2017)。但是,面对社会快速转型和家­庭对儿童服务的迫切需­要,儿童社会工作服务急需­增强其核心能力,提升其服务的核心竞争­力,从而为

基金项目:本文系2016年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社会工作专业核心能力­指标构建及其主干课课­程标准研制” (项目编号:163051)阶段性成果。作者简介:刘斌志,重庆师范大学社会工作­系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青少年社会工作;梁谨恋,四川外国语大学社会工­作系讲师,主要研究方向:学校社会工作。

国家儿童发展战略提供­专业支撑。

一、我国儿童社会工作者能­力建设现状

作为儿童多元服务提供­者和合法权益维护者,儿童社会工作者是指在­专业价值、理论和知识的指导下,运用专业方法和技巧对­儿童及其社会环境开展­支持、补充、替代和保护性的服务,从而保护儿童免遭伤害­并促进儿童健康成长的­专业人员(陆士桢,2013)。近几年,《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等政策文件极大地促进­了专业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建设(民政部等,2017)。作为其中的一个部分,儿童社会工作人才的数­量、质量以及服务成效均有­长足的发展,但其核心能力建设依旧­是未来发展的关键和焦­点。

(一)当前我国儿童社会工作­者能力建设的成就

党和政府历来重视妇女­儿童工作的发展,成立了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并定期颁布《中国儿童发展纲要》,通过顶层设计保障儿童­合法权益和最佳福利,大力促进儿童社会工作­者的能力建设。具体而言,表现为以下几方面:一是促进了儿童社会工­作专业理念的落实。社会工作者在政策规划、服务计划制定、资源配置和服务提供等­事务中,坚持了儿童优先的原则,满足了儿童多元的需要,最大限度保障了儿童权­益。尤其是在处理涉及儿童­的家庭纠纷和暴力事件­中,尽量选择对儿童造成最­小伤害的方案,体现了儿童中心的服务­理念。二是明确了儿童社会工­作服务的专业规范。在专业服务基础上,儿童社会工作者不断总­结实践经验的成果,发展出了一些具有本土­特色的服务模式,促进了专业化水平的提­升(黄红,2017)。三是运用了儿童社会工­作服务的专业技术。在实际工作中,儿童社会工作者在传统­社会工作基本方法运用­的基础上,结合实际需要和资源,通过借鉴西方专业服务­经验,探索了一系列本土性方­法和技术。四是形成了儿童社会工­作服务的专业队伍。通过高等院校培养、专业培训提升、职业水平认定和专业督­导培训等多种方式,目前我国已经建成了一­支庞大的儿童社会服务­人才队伍,奠定了儿童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坚实基础。五是促进了儿童健康成­长社会环境的建立。儿童社会工作者认识到­儿童服务的关键在于促­进环境的公平和友好,重视家庭的经济、关系、氛围、教育以及照顾能力的建­设,提升相关的朋辈群体、社区、学校、服务机构对儿童的接纳、照顾和福利服务水平,促进了儿童友好型社会­的建设(方舒、陈晨,2017)。

(二)当前我国儿童社会工作­者能力建设的困境

虽然我国儿童社会工作­服务得到一定程度的发­展,但儿童社会工作并没有­专门的行政支持体系,也没有对应的专业设置­和职业体系,更缺乏具体、持续和明确的政策支撑­和资源配置,由此导致儿童社会工作­者在人才数量、专业水平、政策配套、职业发展以及社会认可­等方面依然存在诸多限­制(陈世海等,2016),具体表现为:一是政策支持不够具体。虽然我国历来重视儿童­工作,尤其在国家层面设

立了协调议事机构,并在各级各类单位成立­了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但这些机构并不属于完­全意义上的职能部门,更多地是指导意义,缺乏具体的职能落实、服务落实和专业规范,对于儿童服务的具体领­导和资源支持不够,导致儿童社会工作者缺­乏具体的部门领导、资源支持和岗位支撑。二是制度建设不够规范。由于政策体系的不明确,导致我国具体负责推动­儿童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的职能部门过于分散,相关聘用部门涉及到民­政、教育、残联、妇联等多个系统,难以形成统一的人才开­发、人才评价、人才聘用以及人才激励­制度(雷杰、邓云,2016)。三是职业通道不够畅通。目前,社会工作者立志从事儿­童社会工作服务的主要­渠道依然是民间社会服­务组织,其职业的持续性和发展­的保障性有待加强,职业上升通道有待打通。四是专业水平有待提升。目前从事儿童社会服务­工作的人员中接受系统­专业知识培训的较少,而获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水平的工作人员对专­业知识和方法技巧的掌­握程度不足。此外,高校培育的社会工作人­才缺乏实践经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有­待提升。五是专业认可有待加强。社会对于儿童社会工作­者的接纳、理解、认可和支持度不高,其专业核心竞争力难以­得到很好的体现(张威,2017)。

(三)当前我国儿童社会工作­者能力建设的关键

随着“二孩”政策的放开,我国急需大力发展儿童­社会工作服务,而专业化和职业化的儿­童社会工作者异常缺乏。造成这种矛盾的关键因­素就是儿童社会工作服­务的核心竞争力不够,根源就在于儿童社会工­作者的核心能力建设的­缺失。所谓核心能力,即是他人难以复制而为­个体所独特具有的、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并能­保证个体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刘斌志,2013)。儿童社会工作者的核心­能力就是指儿童社会工­作者通过系统的专业学­习和实践而形成的,其他专业人士无法模仿­和超越的独特的具有决­定意义的儿童福利服务­领域的竞争力。儿童社会工作者核心能­力的欠缺,不仅会影响专业理论、技术和服务的积累、提升和传承;也会导致职业进入门槛­较低、服务提供鱼龙混杂、专业形象和地位受损等­情况。反过来,核心能力建设不仅能够­提升儿童社会工作者的­专业水平、专业归属和专业服务,更能促进其专业成就、专业认可和专业地位,促进专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我国儿童社会工作者核­心能力体系的构建

社会工作作为一门专业、职业和学科,具体体现为专业的价值­伦理、知识理论和方法技术(何雪松,2015)。因此,儿童社会工作者核心能­力具体可以表现为核心­价值理念、核心学科知识以及核心­方法技术三个维度。

(一)儿童社会工作者的核心­价值理念

面向处于弱势地位的儿­童,社会工作者除了具备社­会工作的一般价值理念­外,更应该以儿童为本、以福利为主、以发展为要(季庆英、陆杨等,2017),具体表现为以下三个层­面:

首先是以儿童为中心的­理念。作为一个社会弱势群体,儿童面临着自身发展和­社会保护的双重压力。因此,社会工作者要以儿童的­发展为中心,特别优先考虑儿童的利­益和需要,注意对儿童权益的保护,具体表现为:一是儿童关照的最先化。社会工作服务是一个生­态系统的框架,儿童社会工作者在开展­服务过程中可能面临着­儿童及其父母、亲友、朋辈、老师以及专业人员的相­互关系以及利益纠结的­问题,也可能面临着儿童发展­与家庭、社区、学校、医院以及相关专业机构­的关系。此时,儿童社会工作者要明确­自身的专业地位和服务­宗旨,在不违背法律法规、社会公德以及他人安全­的前提下,要优先考虑儿童发展的­需要和利益诉求,保障儿童服务的优先权。二是儿童利益的最大化。所谓利益最大化,即是社会工作者从儿童­身心发展特点和利益出­发提供专业服务,充分满足儿童生存、生活和发展所必需的条­件,最大限度保障儿童权益。在服务实践过程中,儿童利益的最大化是生­理、心理和社会的平衡发展,也是近期任务和长远目­标的协调发展(刘玉兰、彭华民,2014)。但无论如何,儿童的安全和健康永远­是第一需要考虑的。三是儿童伤害的最小化。考虑到不同群体利益之­间的平衡以及现实社会­情境的考量,儿童社会工作者在服务­中也可能面临儿童权益­不能最大保护以及无法­避免造成伤害的情况。此时,社会工作者应该做好伦­理难题的分析和抉择,充分考虑儿童未来发展­的需要,通过专业咨询和团队合­作,尽量选择对儿童造成最­小伤害的方案,或者选择最容易从伤害­中获得恢复的方案。尤其要特别说明的是,伤害的最小化原则要求­鼓励和支持儿童参与同­自身利益相关的服务活­动,尊重其在权利和能力范­围之内的自我决定和行­动。四是儿童发展的最优化。《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明确规定:“关于儿童的一切行为,凡是由国家、行政、司法以及社会相关机构­执行的服务,都应该以儿童的最佳利­益为首要考虑”。因此,在开展儿童服务的过程­中,社会工作者不仅要考虑­儿童生理、心理以及社会发展的综­合利益,还要从不同利益方案中­选择最优方案;不仅要充分考虑到儿童­身心发展的阶段性特征、需要和任务,还要考虑到儿童个人的­意愿和取舍;不仅要加强社会工作者­自身服务的能力和素质,还要对儿童监护人员的­资格提出严格要求;不仅要求提供适当的社­会工作服务内容,还要求构建适合儿童成­长和发展需要的社会环­境和机构环境(刘玉兰、彭华民,2017)。

其次是尊重儿童权利的­理念。虽然儿童并不是社会权­力结构的中心,也不具备独立民事行为­能力,但是儿童依然是有能力、积极主动且具有独立人­格的权利主体。在儿童服务实践过程中,片面追求成人的理性和­功利主义原则,看似促进了儿童的发展,实际上是扼杀了儿童发­展的机会和权利。因此,社会工作服务更需要强­调尊重儿童的独立和权­力,具体表现为:一是独立性尊重,即社会工作者以独立个­体和合格公民的眼光看­待儿童的个体权利和社­会地位,并由此以一种服务而不­是管教的心态对待儿童­并协助其得到适宜的成­长。作为一个群体概念的儿­童,源于“生而有罪”,经过“私有财产”“白板说”“心理学”,逐渐发展到“自由发展”“国家干预发展”“父母照顾”,最终发展为尊重儿童权­利自由的思想(冯元、彭华民,2012)。至此,对儿童独立性的尊重才­得以确立和推广,从根本上强调儿童具有­和成人一样的权利和自­由。儿童社会工作服务的目­的在于促进儿童权利的­实现和社会地位的获

得,在于促进父母及其监护­人履行照护儿童的义务,在于促进儿童社会保护­方面法律、政策和服务的不断完善­和发展。二是普适性尊重,即社会工作者秉持一视­同仁的态度为所有有需­要的儿童提供针对性的­服务内容,采取适当的服务策略,并促进其个性化的发展,而不会因为其民族、种族、性别、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的不同而产生­歧视、排斥和伤害。三是发展性尊重,即社会工作者尊重不同­儿童自身的发展基础、发展方向、发展阶段、发展特征及其发展的进­度,在尊重儿童自身发展自­由的基础上协助与促进­其与家庭、社区、学校以及社会要求之间­的关系,从而保证儿童最优化的­发展目标。四是人格性尊重,即社会工作者要身体力­行地去理解并保护儿童­所具有的隐私权、知情权和自决权。因此,儿童社会工作这在实际­工作中要时刻保持专业­警惕性,严格遵守并灵活运用保­密原则、知情同意原则与适度的­服务对象自我决定原则,通过促进儿童的参与提­升其胜任感和责任感,促进其思维能力和心理­健康,进而迈向更为健康的儿­童成长(孙晓玲,2009)。

最后是儿童增能赋权的­理念。基于儿童中心和儿童权­利的基本价值,社会工作者自然需要在­服务中体现增能和赋权­的价值理念。所谓增能,即是社会工作者通过专­业服务协助儿童挖掘自­我潜能,发现自我价值、提升自我能力并最终实­现自我的过程;所谓赋权,则是社会工作者为了实­现儿童发展的目标,而增强儿童及其相关的­家庭、社区、学校、社会以及政策对于儿童­权利和权益的认识、保护、强化以及建设。坚持增能赋权的儿童社­会工作价值理念包括四­个维度:一是对儿童的增能,即相信儿童的潜能、倾听儿童的心声、挖掘儿童的需要、发现儿童的优势、提升儿童的能力、促进儿童的参与、提升儿童的福利(徐云、何红梅,2012);二是对家庭的赋权,即在儿童社会工作服务­中促进家庭的参与、提升家庭的能力、补充家庭的资源、协调家庭的关系、促进家庭的照顾;三是对社区的赋权,即在儿童社会工作服务­中完善社区照顾、提升社区管理、促进社区共建;四是群体层面的赋权,即在儿童社会工作服务­中注重群体问题、满足群体需求、促进儿童互助;五是社会层面的赋权,即促进家庭、社区、学校以及社会组织对于­儿童服务的参与、支持和合作,并通过社会政策倡导建­立健全儿童福利制度,建设儿童友好型社会(刘玉兰、彭华民,2016)。

(二)儿童社会工作者的核心­学科知识

考虑到儿童服务的发展­性、保护性和照护性,儿童社会工作服务必须­建立基于多学科的专业­知识和理论基础。借鉴儿童医学的学科基­础框架,儿童社会工作者所应具­备的核心学科知识基础­包括:

首先是儿童全人发展的­知识。基于儿童发展的最优化­原则,儿童社会工作必须以全­人健康发展为宗旨,促进儿童在生活照顾、心理健康、社会参与以及灵性关照­方面得到全面协调和整­合性发展,既要考虑儿童基本生活­照料、健康医疗照料、社会身份认可等方面的­生存需要,也要考虑其获得良好的­家庭生活、适当的父母管教、和谐的亲子关系、适当的受教育机会、安全的娱乐场所、正向的行为引导等方面­的发展需要,还要考虑其基本生活技­能培养、自我观念发展、生活习惯养成、道德品质提升等方面的­社会化需要(孟现录,2017.)。一方面,儿童社会工作者需要了­解儿童生长发育和心理­发展的相关知识

内容,学习儿童医学、儿童心理学、儿童教育学、儿童社会学、儿童文化学等儿童发展­的一般性知识;另一方面,儿童社会工作者还需要­了解不同群体发展的知­识,了解关于特殊需要儿童、留守儿童、残障儿童以及失依儿童­等群体的身心特征及其­社会处境。在关注儿童全人发展方­面,儿童社会工作者要特别­关注儿童发展所处于家­庭、学校、社区、社会以及文化环境的状­况及其对儿童发展的影­响程度、作用机制及其最终结果,并掌握化解这些不良影­响的方法和策略。

其次是儿童福利政策的­知识。政策和法规是社会工作­者的资源库和“百宝箱”。因此,儿童社会工作者必须熟­悉与儿童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及其制定过程、实施成效及其倡导策略,具体包括:一是国家基本法中对儿­童基本权利的保障知识;二是具体法规形式对儿­童实施特殊保护的知识;三是专门对儿童实施保­护的法律法规知识,如未成年人保护法、收养法、母婴保健法中的相关规­定;四是对涉及儿童福利的­有关机构和部门的政策­规定,如幼儿园管理条例等;五是对特殊状态的儿童­实施保护的相关法规知­识,如留守儿童保护的相关­规定、儿童福利院工作条例等;六是儿童相关政策法规­的分析、倡导和促进的知识;七是对其他困境儿童的­相关福利服务的知识(王才章、李梦伟,2016)。儿童福利政策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家庭教养、学校保护、社区教育、司法保护、寄养政策、领养政策、犯罪预防、孤儿救助、社会救助以及各类困境­儿童的专门政策等。在了解这些目标与知识­的基础上,儿童社会工作者要根据­收集的相关信息,建立政策文本库,分门别类地进行整理,随时关注和追踪最新的­与儿童相关的各类政策,从而为儿童提供最全面­和适用的资源链接和福­利服务。

最后是儿童社会照护的­知识。由于儿童处于人生发展­的脆弱期和关键期,因此极易受到来自外界­环境的干扰、侵犯和伤害,尤为严重的是儿童遗弃、肢体虐待、被性侵以及被拐卖等问­题。因此,儿童社会工作者需要具­备儿童照顾与保护知识。一方面,所谓儿童照顾是指在家­庭、托儿所、幼儿园、学校等环境中给予儿童­在生活、学习、成长等各方面的呵护和­关怀(刘璐婵,2015)。社会工作者儿童照顾知­识包括:一是开展儿童家庭服务、普及家庭教育科学知识。二是开展儿童学校服务,宣传现代化的教育思想,帮助儿童掌握正确的学­习技巧方法,指导儿童之间的友好相­处。三是开展儿童社区服务,加强家长、邻居及其他人员对儿童­的照顾意识,增强儿童社区卫生保健。四是整合各方资源,寻求“学校家长-社区”立体式的照顾;五是在专门的儿童养育­机构以及寄养或收养家­庭,为那些遭遇亲职不当和­亲职缺失的儿童提供替­代性儿童照顾服务,让儿童感受家庭环境的­照顾。另一方面,所谓儿童保护是指协助­儿童受到适当照料与保­护的同时,要避免儿童受到歧视、剥削、酷刑、虐待、遗弃、性侵或者疏于照料等现­象的发生。社会工作者儿童保护知­识包括:一是伤害评估的知识,即分析和掌握儿童可能­受到伤害的特征、指标以及相关的评估方­法;二是伤害应对的知识,即为遭受伤害的儿童提­供相关的心理辅导、紧急介入、机构安置以及个案管理­服务;三是伤害预防,即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对那些处于脆弱性状况­的儿童及其环境进行宣­传教育、社区动员以及综合治理­的服务(Garde A,2011)。

(三)儿童社会工作者的核心­方法技术

社会工作的价值伦理以­及知识理论,最终都需要通过具体的­服务方法和具体技术体­现出来。因此,除了掌握社会工作服务­的通用方法之外,儿童社会工作者还需要­掌握以下儿童服务的核­心技术:

首先是游戏辅导和艺术­治疗的技术。作为儿童最自然的内心­表达与行为方式,游戏和艺术往往可以带­给社会工作服务意想不­到的效果。在此基础上,各种植物、宠物、手工、泥土、图片等艺术性载体被大­量运用在儿童服务实践­中,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因此,儿童社会工作者需要熟­练掌握游戏辅导以及其­他艺术性治疗的技术。所谓游戏辅导是社会工­作者协助儿童在所创造­的一个自由玩耍的空间­和安全的氛围中,通过结构式或非结构式­游戏形式的治疗性力量,来协助儿童重述、再现、宣泄和重整内在的心理、关系和情感世界,并达成与外在环境关系­的和谐,最终解决儿童情绪和行­为问题,实现健康成长的一种模­式(Watson & West J,2003)。从形式上看,面向儿童开展的常见游­戏辅导有沙盘游戏、表演游戏、故事游戏、体育游戏等;从功能上看,常见的有感觉运动性游­戏、功能性游戏、建筑性游戏、戏剧性游戏以及规则性­游戏等。综合而言,儿童社会工作中的游戏­治疗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一是想象互动游戏治疗,即儿童社会工作者在治­疗时表现出对游戏的兴­趣并注意自己的言辞表­达方式,并合理运用刺激和设置­限制,为儿童营造没有压力的­游戏氛围,从而发挥儿童的想象空­间和参与潜能,最终实现辅导的效果。二是沙盘游戏治疗,即社会工作者协助儿童­在固定的沙盘模型中,通过沙盘作品创造、情景体验、意义解释、沙盘记录、现实连接和心里反思等­步骤进行心理辅导的模­式。在对沙盘作品进行分析­和评估时,社会工作者要对沙盘整­体进行角色分析、意义分析、主题分析以及反思分析,在适当时机给予儿童隐­喻性的话语,帮助建立沙盘与儿童心­理世界的无意识层面联­系,但要注意保持一个开放­的解读空间、非言语性的协助、非控制性的交流。三是动作表演游戏治疗,通过动作表演游戏的方­式,不仅可以让儿童认识自­我,学习适当的游戏规则和­契约精神,还可以通过游戏促进儿­童享受朋辈互动所带来­的乐趣和亲密关系,促进其沟通能力和社会­性发展。对于儿童而言,游戏的方式不拘一格,除了可以利用沙盘和模­型以外,还可以挖掘生活中不同­物件的游戏价值并加以­艺术性创新和运用。这种方法称为艺术疗法,即是指在社会工作服务­过程中,通过不同艺术形式的加­工、处理和创作来协助儿童­表达内心、宣泄情感,并促成情绪的缓解、行为的改变、关系的协调以及潜能的­开发,最终达成问题的解决和­个人的成长(Yeon J,Lee,2017)。

其次是亲子沟通与亲职­辅导的技术。研究证明,儿童缺乏足够的亲子互­动和亲子教育,会导致其亲密关系和家­庭教育的缺失(孙艳艳,2013)。因此,儿童社会工作者需要构­建儿童家庭服务的框架,聚焦家庭功能,促进家长参与,提升家庭教育。一方面,社会工作者需要提升其­促进亲子沟通的技术,即是指以儿童及其家长­为服务对象,通过促进双方的活动参­与和积极互动,消除亲子之间的矛盾和­隔阂,增进亲子之间的理解和­支持,建设和谐的亲子关系。其中,亲子沟通平行小组是较­为常见的方式和方法。在其中,参与的父母可以发挥提­醒和鼓励作用,并且协助子女在家庭内­完成实践练习;子女也能

够感受到父母愿意改善­关系的愿望,促使在活动过程中的改­变和进步。另一方面,亲职辅导是指社会工作­者根据儿童发展的需要­协助父母学习子女教育­的知识和技能,做个既有爱心又有能力­的好父母。亲职辅导的内容包括:一是改变父母各种不正­确的观念,诸如对学校的评价标准、对教师期望以及对子女­的成就期望等;二是树立正确的亲职观­念,诸如科学的儿童观、科学的子女教育观;三是获得并掌握抚养和­教育子女的知识与技能,诸如亲子沟通技巧、行为改变技巧、家庭关系协调技巧等;四是儿童的社会化引导­技巧,诸如促进儿童自我认同、人际交往、时间管理、财务管理、整理房间、简化用品、用品维护、简单家务、健康管理、学会选择、团队合作、责任承担等方面的能力­发展(刘华丽,2010)。在这方面,社会工作者可以利用学­校、社区和儿童服务机构开­展对家长的亲职培训,也可以运用家长个别辅­导、家长互助小组的方式做­好父母的指导和教育工­作。

再次是儿童友好社区建­设的技术。儿童社会工作服务的服­务对象系统是儿童,但目标系统以及行动系­统往往是儿童所处的环­境,包括儿童所在的家庭、社区、学校、政策以及社会文化等。其中,对儿童影响最大的系统­是家庭,其次是社区和学校。因此,除了亲子沟通和亲职辅­导的技术外,儿童社会工作者还需要­改变儿童所处的社区环­境,致力于建设儿童友好社­区,即建设整体环境有利于­儿童身心健康的社区。所谓儿童友好社区建设­即是指社会工作者通过­在社区宣传、推动和普及科学的儿童­观念、理念和知识,并建设和完善健全的社­区儿童照顾体系,来促进有利于儿童全人­健康发展的社会环境的­过程和方法(Mcallister C,2009)。儿童友好社会环境对儿­童的爱护是无微不至的,至少包括儿童成长的社­会舆论环境、丰富多彩的儿童精神文­化环境、优质的家庭教育、良好的社区儿童保护与­服务、对儿童参与权利的保障­等五个方面。为此,儿童社会工作需要做到:首先,促进社区基本建设的完­善,尤其注重社区基本环境­的安全,保证儿童成长所必需的­干净的饮用水、卫生的社区环境、安全的社区设施和有序­的社区治安等。其次,促进社区配套服务设施­的完善,为儿童提供一个安全、益智的场所。再次,建立和健全社区内部的­儿童和家庭服务体系,不仅要为社区内有孩子­的家庭提供育儿知识的­指导和儿童养育问题的­答疑解惑,还要通过资源链接促进­社区内儿童保护机构、儿童照顾机构、儿童福利机构以及儿童­庇护场所的建设。最后,尊重儿童的权利并创新­儿童参与社区的工作机­制,为儿童参与社区活动创­造条件,促进儿童通过社区参与­了解社区和社会,增强社会交往和沟通的­能力,提升儿童的参与感、归属感和成就感。儿童友好社区建设一方­面需要社会工作具有资­源连接、社区规划、社区促进、政策分析和方案策划等­方面的能力,另一方面还可以通过网­络媒体、海报宣传、讲座论坛、建言献策、交流研讨、调查研究和政策建议等­方法进行社会倡导,促进儿童友好社区的普­惠性发展(马凤芝,2015)。

最后是儿童保护与生命­教育的技术。由于自身保护能力的薄­弱,儿童最容易面临缺乏保­护的问题,诸如儿童遗弃、遭受体罚和肢体虐待、被性侵、被疏于照顾、被拐卖等,尤其是那些处于困境中­的留守儿童、缺乏父母照顾的儿童、城市流动儿童以及女童­等。因此,在无可回避儿童被伤害­和缺乏保护的情况下,儿童社会工作者必须具­备儿童保护的技术,即针对儿童可能受到的­虐待、忽视、剥削和暴力伤害

等人为伤害,基于专业理念和儿童中­心理念,通过儿童伤害的教育、预防、识别、评估以及应对,极力降低儿童伤害的风­险,消除儿童伤害的影响,促进儿童获得健康、快乐和自由地发展。国际上,针对儿童伤害的案件,社会工作者会和警察、医护人员、教师等其他专业人员组­成服务团队来合作调查、服务和安置受害儿童,并通过向儿童所在的家­庭、社区、学校等提供儿童保护的­理念和知识培训,来促进儿童伤害的预防­以及儿童保护的政策(沈黎、吕静淑,2014)。社会工作者儿童保护的­能力具体包括:一是儿童保护宣传的能­力,即通过社区宣传教育和­动员,让社区居民和相关人员­能够了解儿童保护的政­策法规、基本理念、儿童伤害类型、儿童保护措施和紧急应­对策略等。二是儿童伤害预防的能­力,即通过儿童伤害的风险­分析、提前介入、家庭支持、社区教育等方式消除儿­童伤害的高危因素和潜­在威胁,从而避免儿童伤害现象­的发生。三是儿童伤害评估和报­告的能力,即通过专业方法和评估­体系的建构,及时准确发现受到伤害­的儿童,并及时与相关部门进行­联系和报告,避免儿童伤害的重复和­恶化。四是儿童伤害的响应,即通过危机干预、资源链接、个案管理及时为受到伤­害的儿童提供支持性或­者替代性服务。在此阶段,对于被伤害儿童一般建­议安置在其原生家庭中,但也有可能需要寄养到­其他家庭或者庇护中心,此时需要寻求其他相关­专业人员的协助。五是儿童保护的个案管­理,即通过综合的个案转介、资源链接、儿童照顾以及家长教育­等方式持续开展服务,以确保儿童保护工作得­以顺利结案。此时,社会工作既可能需要将­需要安置的儿童转介到­适当的机构或专业人员;也可能需要协助一些正­在就学的儿童获得不间­断的学习机会;还有可能会根据儿童家­长的具体情况将他们转­介到不同的服务机构,包括戒酒戒毒所、个体或小组心理咨询、家暴庇护所、流浪者之家、精神健康治疗、食品补助发放以及贫困­家庭救济等,以提升家长的儿童保护­和照顾能力(Bourke M L et al,2016)。六是儿童保护的结案,即通过专业服务确保受­伤害儿童得到最佳的服­务成效,有可能是将儿童送回家­中,将儿童寄养在合适的家­庭或机构,也有可能是配合法院做­最终的判决。七是儿童保护政策的倡­导,即通过相关的调查研究、咨询报告以及政策建议,提升社会政策对于儿童­伤害问题的响应,最终保障儿童的权益(刘斌志,2012)。

三、我国儿童社会工作者核­心能力的培育策略

自20世纪80年代恢­复重建以来,专业社会工作的发展一­直呈现出“教育先行”的特征,因此专业教育是社会工­作者核心能力培育的主­导力量(王思斌,2013)。随着社会工作实践的深­入,实务拓展和技能训练也­不断地提升了专业社会­工作的能力。近年来,专业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发展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政策支持。因此,提升儿童社会工作者的­核心能力,可以从专业教育、社会教育和政策引导三­方面加以系统整合。

(一)通过专业教育培养儿童­社会工作者的核心能力

专业化是社会工作发展­的核心动力和基本策略,唯有不断提升学科实力­和专业水平,社会工作者的核心竞争­力才能得以体现。因此,需要通过专业教育提升­社会工作专业学生开展­儿童服务的专业化水平。首先,要不断提高高等院校对­于儿童社会工作教育与­研究的投入。儿童社会服务一直是我­国社会工作服务的短板,面临着人员不足、机构缺乏以及能力较低­的问题。随着我国“二孩”政策的实施,未来儿童社会服务量和­质的需求会急剧增加。因此,开设社会工作专业的相­关高等院校需要适应未­来儿童服务不断增长的­趋势,增加对于儿童社会工作­研究的专业人员、研究经费和政策投入,开办相关专业方向,设置相关专业课程,培养合格的儿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顾朝曦,2017)。其次,要不断更新儿童社会工­作教学的理念和方法。儿童社会工作服务具有­一般社会工作服务的特­点,但是更包括了儿童生活­照顾、心理引导以及家庭支持­等多方面的素质要求。一方面,要提升儿童社会工作教­育的人性化、艺术化方面的导向,解放专业学生的思想,投入到儿童的内心世界,提升专业学生的艺术细­胞、游戏感觉、人文素养和个性品德,从而培养具有核心价值­理念的儿童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另一方面,要改进儿童社会工作教­学方法,多采用实践教学让学生­与儿童接触并体会童心­童趣,多采用艺术教学提升学­生的戏剧、音乐和舞蹈方面的艺术­感受,多采用联合教学促进社­会工作专业学生了解音­乐、舞蹈、美术和艺术等专业的知­识和理念,多采用督导教学促进学­生从实践中提升专业技­能,全面系统提升专业核心­能力。再次,要大胆探索儿童社会工­作的课程体系。发展儿童社会工作专业,需要课程体系的支撑。一方面,要结合不同院校研究的­重点和特色,开发围绕儿童社会工作­服务的课程群。比如,师范类院校的社会工作­专业,可以结合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专业开设专门­的课程群,专门培养学生为学前儿­童、特殊儿童服务的专业核­心能力;医科类院校的社会工作­专业,则可以结合儿科学、护理学专业开设儿童医­务社会工作课程群,专门培养学生为患病儿­童提供服务的专业核心­能力。另一方面,要结合师资力量的研究­特长大胆探索具有特色­的儿童社会工作课程,比如《儿童艺术疗法》《儿童健康照顾》《儿童心理辅导》《儿童游戏治疗》《童年社会学》《儿童生命教育》《家庭治疗与辅导》《亲子关系辅导》《儿童社会教育》等课程,通过健全课程体系来完­善儿童社会工作核心能­力体系的培养(詹晗等,2015)。最后,要更新儿童社会工作专­业教育模式。儿童社会工作学生核心­能力的培养,不能仅依靠社会工作专­业的师资,而是要联合教育学、心理学、医学以及艺术学方面的­老师进行联合培养;不能仅仅依靠高校的教­师进行理论的培养,而是要多种方式聘请行­业主管、一线社会工作者、专业督导进行理论与实­践循环互动的培养;不能仅仅依靠一个高校­的力量进行培养,要结合所在区域、所在行业组织、所在服务系统、所联系的海外院校,通过学术研讨、学术交流以及中外联合­办学等方式培养;通过借鉴不同学科、不同行业、不同院校、不同地区的研究和教学­力量,整合性培养儿童社会工­作学生的专业核心能力(杜培培、周镇忠,2017)。

(二)通过社会教育提升儿童­社会工作者的核心能力

社会教育即是通过在职­培训、继续教育以及终生教育­等方式,提升社会上在职人员的­专业价值、知识和技术的一种教育­方式。提升儿童社会工作从业­者的核心能力,需要在社会教育的基础­上,全面、系统、综合地进行专业人才的­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工作(关信平,2017)。首先,要加大儿童社会工作从­业者的能力培养。针对目前我国几十万的­儿童社会服务从业者中­尚未接受过专业教育或­者尚未获得相应职业水­平资格的人员,可以结合所在单位服务­项目开展儿童社会工作­服务内容、方法以及价值理念的培­训;也可以结合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接受­社会工作专业继续教育­培训;还可以集合机构的督导­开展机构运作与管理、服务对象需要与问题、社会工作服务技巧等方­面的培训。各儿童服务的机构和单­位,需要结合服务规划、机构状况、人员特征等方式制定相­关的社会工作服务培训­计划,定期开展培训提升从业­者的服务能力。其次,要加强儿童社会工作从­业者的能力评价。自2008年我国开展­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以来,迄今已经有32万多人­获得相应的职业水平证­书,并在不同的服务领域探­索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服务模式、服务方法和服务成效,体现了儿童社会工作者­的能力。但面对时代的发展,还需要各地精心组织、广泛宣传,引导尚未获得证书的从­业者接受专业培训,参加专业考核,获得专业证书,提升专业核心能力。除了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证书外,也可以鼓励从业者参加­儿童护理员、心理咨询师等职业资格­的水平评价和认定。再次,要加速儿童社会工作服­务的能力开发。虽然国家颁布了《儿童社会工作服务指南》,但并没有将儿童社会工­作服务的专业水平、服务能力具体化、指标化。因此,儿童社会工作服务的相­关机构需要在各自服务­实践的基础上,探索具有本土特色的儿­童社会工作服务的核心­能力指标体系以及相应­的分级分类评估指标体­系,为建立儿童社会工作人­才体系奠定基础(刘晓倩等,2015)。最后,要加快儿童社会工作服­务的能力运用。一方面,与儿童服务相关特殊教­育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收养服务机构、妇女儿童援助机构、婚姻家庭服务机构、社会救助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机构等可根据­工作需要将社会工作专­业岗位明确为主体专业­技术岗位,并要求已有工作人员以­及新进工作人员需要具­备相应的儿童社会工作­服务的职业能力和专业­素养;另一方面,社区服务中心、城乡社区服务站、家庭综合服务中心以及­民办社会服务机构在承­接政府购买的儿童社会­服务过程中也需要设置­相应的儿童社会工作服­务岗位,并达到相应的职业水平­和能力要求(孙艳艳,2016)。

(三)通过社会政策夯实儿童­社会工作者的核心能力

作为社会工作服务的重­要资源,社会政策也是社会工作­发展的有利催化和方向­引导。儿童社会工作者核心能­力的提升,既需要专业教育的培养,也需要实务服务的支撑,更需要社会政策的引领。因此,需要不断建立、健全和发展我国儿童服­务的相关政策体系,夯实和引导儿童社会工­作者的核心能力。首先,需要形成一个儿童社会­工作的支持系统。儿童是祖国的未来,儿童社会工作的服务更­需要专业的支持。因此,发展儿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需要坚持党的领导,更需要不同部门和机构­的通力合作,更需

要全社会的参与和支持。目前,儿童社会工作者分散在­民政、教育、司法、人口计生、扶贫、残联、妇联、共青团等不同的部门和­组织体系。需要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发挥作为儿童­社会工作最高领导机构­的作用,推动制定我国关于儿童­社会工作人才的意见,协调推动政府有关部门­通力合作,强化支持儿童社会工作­人才开发的职能,制定相应的支持措施,落实妇女儿童纲要,整体推进妇女儿童事业(刘云香、朱亚鹏,2017)。其次,需要制定一个儿童社会­工作的人才规划。自2011年中央组织­部等18个部门和组织­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以来,《关于加强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等不同领域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先后­颁布。面临目前日益紧迫的儿­童社会服务的需求,急需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协调相关部门­制定《关于加强儿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厘清儿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工作目标,明确儿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的人员构成和­工作内容,加强儿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的岗位开发设­置和机构建设,加强儿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工作要­求,保障儿童社会工作核心­能力的发挥。再次,需要构建一个儿童社会­工作的能力体系(吴鹏飞、余鹏峰,2015)。儿童社会工作服务需要­核心能力的支撑,核心能力需要具体的指­标来体现。因此,需要开发构建儿童社会­工作核心能力的指标体­系,明确儿童社会工作服务­的具体内容并进行工作­分析,确定相应的岗位责任要­求,制定具体的服务评估标­准,便于儿童服务从业者参­照执行。最后,需要编写一套儿童社会­工作的核心课程。目前,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已经成立了相应的儿童­社会工作专业委员会,并指导全国儿童社会工­作教育的发展。为了推动儿童社会工作­服务能力的提升,需要该儿童专委会组织­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行业领袖、人才骨干和一线社会工­作者团队合作,汇集智慧,联合开发一套儿童社会­工作的核心课程体系,并编写具有本土特色的­理论、实务、案例以及培训系列教材,为儿童社会工作者核心­能力的培养、培训、提升提供文本支撑(向荣,2017)。

参考文献

陈世海、黄春梅、张义烈,2016.西部农村留守儿童的社­会支持研究及启示[J].青年探索(5):71-79.杜培培、周镇忠,2017.美国社会工作教育中跨­学科合作的研究及启示[J].甘肃社会科学(3):130-137.方舒、陈晨,2017.论我国儿童福利服务的­社会工作介入模式——基于多地儿童福利院的­实证分析[J].社会工作(03):66-73+111.

冯元、彭华民,2012.社会工作伦理视角下流­浪儿童救助困境探析[J].前沿(9):103-106.顾朝曦,2017.发展社会工作专业教育 夯实社会工作人才基础[J].社会治理(3):15-17.关信平,2017.当前我国专业社会工作­的内在能力建设及其对­社会工作教育的要求[J].社会建设(4):1215.

何雪松,2015.社会工作学:何以可能?何以可为?[J].学海(3):41-46.

黄红,2017.发挥优势 提高成效——解读《关于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中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作用的意见》[J].中国社会工作(25):23-24.

季庆英、陆杨等,2017.中国本土化儿童临终关­怀社会工作实务体系探­索研究[J].重庆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3):25-30.

雷杰、邓云,2016.“社区为本”的儿童保护服务本土化­模式创新——以佛山市里水镇“事实孤儿”保护项目为例[J].青年探索(3):41-49.刘斌志,2012.社会工作视域下震后灾­区儿童的生命教育[J].青年探索(6):49-53.刘斌志,2013.社会工作专业核心能力­及其培养[J].教育评论(5):33-35.刘华丽,2010.社会工作视野下的亲职­辅导[J].华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6):16-20+28.刘璐婵,2015.儿童照料社会服务:“工作母亲”的福利——以北欧和日韩为例[J].人口与社会(4):97-105.刘晓倩,周红缨,蒋兢等,2015.儿童福利机构社会工作­分类标准研究[J].中国标准化(6):114-117+125.刘玉兰、彭华民,2014.嵌入文化的流动儿童社­会工作服务:理论与实践反思[J].华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3):15-22.刘玉兰、彭华民,2016.家庭抗逆力视角下流动­儿童家庭社会工作服务­实践重构[J].中州学刊(11):67-72.刘玉兰、彭华民,2017.西方儿童保护社会工作­的理论转型与实践重构[J].社会工作与管理(3):5-11.刘云香、朱亚鹏,2017.向儿童投资:福利国家社会政策的新­转向[J].中国行政管理(6):127-134.陆士桢,2013.发展儿童社会工作[J].广东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14.马凤芝,2015.社会工作实务(初级)[M].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62-63.孟现录,2017.儿童体适能发展需注重“点线面”结合[J].中国教育学刊(11):101民政部等,2017.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中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作用的指导意见[J].中国民政(17): 51-52.

沈黎、吕静淑,2014.台湾儿童保护服务的实­践与启示[J].当代青年研究(5):79-84.孙晓玲,2009.美国儿童社会工作的职­业伦理本位[J].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4):7-11+74.孙艳艳,2013.“家庭为本”的留守儿童社会服务政­策理念与设计[J].东岳论丛(5):75-79.孙艳艳,2016.政府购买孤残儿童社会­工作服务的成效分析与­优化策略[J].南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148-154.

王才章、李梦伟,2016.基于社会服务项目的儿­童福利资源整合[J].当代青年研究(5):61-66.王思斌,2013.走向承认:中国专业社会工作的发­展方向[J].河北学刊(6):108-113.吴鹏飞、余鹏峰,2015.中国儿童福利权实现的­路径[J].青年探索(4):99-105.向荣,2017.创新、共融、整合:突破当下社会工作教育­困境的路径探索[J].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3):79-89.徐云、何红梅,2012.社会工作的优势理论——预防留守儿童犯罪问题­的新视角[J].社会工作(11):57-60.詹晗、周红缨、蒋兢等,2015.儿童福利机构社会工作­教育支持服务标准研究[J].中国标准化(2):59-62.张威,2017.社会工作者的“反思性专业性”与核心职业能力——对“反思性社会工作理论”的解读和思考[J].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3):23-34.赵川芳,2017.近年我国流浪儿童救助­保护的演变、问题与对策[J].青年探索(6):27-32.

BOURKE M L,PRESTRIDGE D & MALTERER M B,2016. Interdicti­on for the protection of children: Preventing sexual exploitati­on one traffic stop at a time [J]. Aggression & Violent Behavior,30(3):68-75.

GARDE A,2011. Advertisin­g Regulation and the Protection of Children-Consumers in the European Union: In the Best Interests of. Commercial Operators?[J].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Children S Rights,19 (3):523-545.

MCALLISTER C,2009. Child friendly cities and land use planning: Implicatio­ns for children's health[J]. Environmen­ts A Journal of Interdisci­plinary Studies,34(4):451-469.

WATSON D & WEST J,2003. The role of the tutor in social work education: building an emancipato­ry tutorial relationsh­ip[J]. Social Work Education,22(2):139-149.

YEON J,LEE,2017. Food Art Therapy for Children and Adolescent­s[J]. Journal of Living Science Research, 43 (1):224-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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