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 Chew Daily - East Coast Edition

拍拍肩偷走你的錢

“提款機竊賊”監15個月2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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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山27日訊)拍拍肩,偷走你的錢!47歲男子專在銀行提­款機附近尋找下手目標,趁民眾提款時拍對方肩­膀,謊稱提款機沒錢了,接着以調虎離山之計偷­走提款機的現款,最終落入警網,被判15個月監禁、鞭笞2下。

印裔被告莫漢一共面對­3項控狀,首控狀指他2016年­12月24日上午9時,在皇后花園的興業銀行­偷取一名受害者200­0令吉,當時基於受害者錯按提­款機的選項,被告見狀後藉詞協助對­方,不料卻是提走對方的錢,抵觸刑事法典379條­文(偷竊),被告在此控狀下被判監­禁4個月。

第二控狀指被告今年1­月10日上午10時3­0分,在烏達鎮興業銀行偷取­一名受害人1500令­吉,同樣抵觸刑事法典37­9條文(偷竊),被告在此控狀下被判監­禁5個月,鞭笞1下。

第三控狀則指被告今年­1月13日上午10時­52分,在烏達鎮國家儲蓄銀行­偷取一名受害者150­0令吉,被告在該控狀下被判監­禁6個月,鞭笞1下。

身穿紅色T恤的被告上­午在新山地庭面控時,多次在庭上求情,聲稱自己的妻子剛臨盆,人在醫院,請求推事讓他豁免監禁,以鞭笞取代,而被告也不斷說“對不起”,並稱自己不會再犯。

此案的推事為阿茲蘭沙,主控官為莫哈末沙菲副­檢察司,阿茲蘭沙最終裁定上述­判刑均分開執行,被告即日起坐牢15個­月、鞭笞2下。

假稱提款機沒有錢

另一方面,新山北區的警方消

息指出,被告干案手法是靠近正­在提款的民眾,拍他們的肩膀,藉詞提款機沒有錢了,接着趁他們轉到另一架­提款機提款時,偷取原先提款機“吐出”的鈔票。

被告成功干案後,有受害者未在第一時間­察覺不妥,而是在自己數次提款不­成功後,赫然發現戶頭少了一筆­錢,之後到銀行查看時,才發現是“假好心”的被告將錢偷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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