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 Chew Daily - East Coast Edition
拍拍肩偷走你的錢
“提款機竊賊”監15個月2鞭
(新山27日訊)拍拍肩,偷走你的錢!47歲男子專在銀行提款機附近尋找下手目標,趁民眾提款時拍對方肩膀,謊稱提款機沒錢了,接着以調虎離山之計偷走提款機的現款,最終落入警網,被判15個月監禁、鞭笞2下。
印裔被告莫漢一共面對3項控狀,首控狀指他2016年12月24日上午9時,在皇后花園的興業銀行偷取一名受害者2000令吉,當時基於受害者錯按提款機的選項,被告見狀後藉詞協助對方,不料卻是提走對方的錢,抵觸刑事法典379條文(偷竊),被告在此控狀下被判監禁4個月。
第二控狀指被告今年1月10日上午10時30分,在烏達鎮興業銀行偷取一名受害人1500令吉,同樣抵觸刑事法典379條文(偷竊),被告在此控狀下被判監禁5個月,鞭笞1下。
第三控狀則指被告今年1月13日上午10時52分,在烏達鎮國家儲蓄銀行偷取一名受害者1500令吉,被告在該控狀下被判監禁6個月,鞭笞1下。
身穿紅色T恤的被告上午在新山地庭面控時,多次在庭上求情,聲稱自己的妻子剛臨盆,人在醫院,請求推事讓他豁免監禁,以鞭笞取代,而被告也不斷說“對不起”,並稱自己不會再犯。
此案的推事為阿茲蘭沙,主控官為莫哈末沙菲副檢察司,阿茲蘭沙最終裁定上述判刑均分開執行,被告即日起坐牢15個月、鞭笞2下。
假稱提款機沒有錢
另一方面,新山北區的警方消
息指出,被告干案手法是靠近正在提款的民眾,拍他們的肩膀,藉詞提款機沒有錢了,接着趁他們轉到另一架提款機提款時,偷取原先提款機“吐出”的鈔票。
被告成功干案後,有受害者未在第一時間察覺不妥,而是在自己數次提款不成功後,赫然發現戶頭少了一筆錢,之後到銀行查看時,才發現是“假好心”的被告將錢偷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