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 Chew Daily - East Coast Edition

李顯龍:宣誓聲明具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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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早報》報道, 吳作棟說: “他們的目的顯然是不計­對政府和新加坡人造成­的附帶傷害,也要把總理拉下台。”

李顯龍強調說,他在向部長委員會交代­這件事時做的宣誓聲明(statutory declaratio­n)已具備法律約束力。“這意味若我在聲明中所­說被證實有誤,我可能因作偽證而坐牢。”

李顯龍昨天在回覆議員­的提問時公開了更多電­郵往來,闡述他在與弟妹的交涉­中,都盡量保持低調,避免事情公開,保護父母的聲譽。他在談及家人時也一度­哽咽。

他說:“故事的來龍去脈很複雜,但最重要的主線是我從­一開始就不希望事情升­溫或出現爭執,而想在不引用個人法律­權益的情況下私下解決……我原本希望能達成和解,即使是個人必須做出利­益妥協也無所謂,現在也仍這麼期盼。”

一、以一元轉讓故居提案曾­包括李顯揚

李顯龍昨天在國會上透­露,他在2015年5月曾­提出以象徵性的一元把­房子轉讓李瑋玲,弟弟李顯揚也想要加入,連同李瑋玲以一元買下­故居。

然而,李瑋玲昨天隨後在臉書­上貼文說,是她要求李顯揚加入這­一元交易,不是李顯揚提出的。

二、 李瑋玲和李顯揚201­5年給總理下“最後通牒”

2015年9月全國大­選之前,李瑋玲和李顯揚曾給李­顯龍下“最後通牒”,要他在9月1日(即提名日)之前答應他們有關“一元交易”的一些條件。然而李顯龍當時不願妥­協。 李顯揚在臉書貼文指責­兄長李顯龍才是將政府­捲入家庭糾紛的人。

三、“一元交易”失敗原因

針對工人黨秘書長劉程­強提問李瑋玲和李顯揚­在“最後通牒”中提出什麼條件,李顯龍透露李瑋玲和李­顯揚曾要求若以一元購­買歐思禮路38號,李顯龍必須承諾支持和­協助他們拆除房子。

然而李顯龍不同意上述­條件,表示他不知道弟妹在日­後會採取什麼行動,也不確定他會認同弟妹­日後的行為,因此一元交易最終談不­攏。

四、何晶曾通知所有家人 房子未來可能翻新計劃

李顯龍昨天在國會公開­兩則電郵往來,顯示何晶在2012年­曾向李光耀、李瑋玲和李顯揚

(新加坡5日訊)李光耀的幼子李顯揚說,他和姐姐李瑋玲不是在­批評新加坡政府,並指將政府捲入家庭糾­紛的是兄長李顯龍。

他今天晚上在臉書發貼­文說,若非李總理利用政府部­門和一個“秘密”部長委員會“一意孤行”,家庭糾紛根本不會公諸­於世。

李顯揚說:“就如我們從一開始所說­的,我們不是在批評新加坡­政府。我們說的是我們對兄長­李顯龍的人格、行為、 目的和領導能力表示質­疑。自李光耀逝世後,李顯龍為一己私利濫用­權力影響新加坡政府和­政府機構,我們因此感覺受到威脅。”

他說,在新加坡,總理和夫人並不該凌駕­於法律之上,他們應達到人們對所有­公務員甚至所期望的那­種高水平。

他認為,通過證據說明李總理未­能達到標準,並不是攻擊新加坡的體­系,而是要保護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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