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 Chew Daily - East Coast Edition
李顯龍:宣誓聲明具法律效力
《聯合早報》報道, 吳作棟說: “他們的目的顯然是不計對政府和新加坡人造成的附帶傷害,也要把總理拉下台。”
李顯龍強調說,他在向部長委員會交代這件事時做的宣誓聲明(statutory declaration)已具備法律約束力。“這意味若我在聲明中所說被證實有誤,我可能因作偽證而坐牢。”
李顯龍昨天在回覆議員的提問時公開了更多電郵往來,闡述他在與弟妹的交涉中,都盡量保持低調,避免事情公開,保護父母的聲譽。他在談及家人時也一度哽咽。
他說:“故事的來龍去脈很複雜,但最重要的主線是我從一開始就不希望事情升溫或出現爭執,而想在不引用個人法律權益的情況下私下解決……我原本希望能達成和解,即使是個人必須做出利益妥協也無所謂,現在也仍這麼期盼。”
一、以一元轉讓故居提案曾包括李顯揚
李顯龍昨天在國會上透露,他在2015年5月曾提出以象徵性的一元把房子轉讓李瑋玲,弟弟李顯揚也想要加入,連同李瑋玲以一元買下故居。
然而,李瑋玲昨天隨後在臉書上貼文說,是她要求李顯揚加入這一元交易,不是李顯揚提出的。
二、 李瑋玲和李顯揚2015年給總理下“最後通牒”
2015年9月全國大選之前,李瑋玲和李顯揚曾給李顯龍下“最後通牒”,要他在9月1日(即提名日)之前答應他們有關“一元交易”的一些條件。然而李顯龍當時不願妥協。 李顯揚在臉書貼文指責兄長李顯龍才是將政府捲入家庭糾紛的人。
三、“一元交易”失敗原因
針對工人黨秘書長劉程強提問李瑋玲和李顯揚在“最後通牒”中提出什麼條件,李顯龍透露李瑋玲和李顯揚曾要求若以一元購買歐思禮路38號,李顯龍必須承諾支持和協助他們拆除房子。
然而李顯龍不同意上述條件,表示他不知道弟妹在日後會採取什麼行動,也不確定他會認同弟妹日後的行為,因此一元交易最終談不攏。
四、何晶曾通知所有家人 房子未來可能翻新計劃
李顯龍昨天在國會公開兩則電郵往來,顯示何晶在2012年曾向李光耀、李瑋玲和李顯揚
(新加坡5日訊)李光耀的幼子李顯揚說,他和姐姐李瑋玲不是在批評新加坡政府,並指將政府捲入家庭糾紛的是兄長李顯龍。
他今天晚上在臉書發貼文說,若非李總理利用政府部門和一個“秘密”部長委員會“一意孤行”,家庭糾紛根本不會公諸於世。
李顯揚說:“就如我們從一開始所說的,我們不是在批評新加坡政府。我們說的是我們對兄長李顯龍的人格、行為、 目的和領導能力表示質疑。自李光耀逝世後,李顯龍為一己私利濫用權力影響新加坡政府和政府機構,我們因此感覺受到威脅。”
他說,在新加坡,總理和夫人並不該凌駕於法律之上,他們應達到人們對所有公務員甚至所期望的那種高水平。
他認為,通過證據說明李總理未能達到標準,並不是攻擊新加坡的體系,而是要保護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