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 Chew Daily - Johor Edition (Day)
“台禁同性婚姻違憲”
(台北24日綜合電)備受各界矚目的亞洲首宗同性婚姻法案,台灣司法院大法官週三下午做出釋字第748號解釋。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表示,大法官認為現行法令未保障同性婚姻、違憲,要求主管機關在公告後2年內,修改相關法律。
換言之,台灣將成為亞洲第一個以法律保障同性婚姻的地區。
對於司法院的宣佈,在場外守候的民眾兩樣情。挺同的群眾聽到釋憲結果,忍不住歡呼、鼓掌。
數反對團體指司法蒙羞
但反對同性婚姻的幸福盟等團體得知消息後,群起激憤怒喊:“釋憲無效、司法蒙羞、全民公投!”甚至有成員激動落淚怒吼:“蔡英文下台!”
婚姻平權大平台表示,在兩個月等待後,終於看到司法院大法官用釋字748號,寫下台灣憲法與性別運動史上的里程碑:這是憲法解釋首次面對台灣法律對同志社群的性傾向歧視,做出違反憲法平等、婚姻自由等基本權的違憲宣告,這不僅只是台灣的重要時刻,這號解釋將成為亞洲指標。
包括“下一代幸福聯盟”(幸福盟)、“愛護家庭大聯盟”(護家盟)多個民團集結於司法院前表達訴 求。行動總召游信義指出,大法官釋憲程序不公、不義,難以讓人信服。
游信義稱,目前“異性結合”是台灣婚姻制度的核心內涵,若婚姻定義一經變更,將對社會與婚姻家庭道德觀念帶來重大變遷。同婚為重大社會爭議,仍於民主討論與政黨協商階段,呼籲大法官“自制”。
祁與男伴二年後可登記結婚
這宗釋憲案起因於同志祁家威與男伴,於2013年3月,到台北市萬華區戶政事務所登記結婚被駁回,又經 行政訴訟後敗訴定讞。
呂太郎說,聲請人祁家威應在二年後,可赴戶政單位登記結婚,並發生配偶效力。不過他強調,現行婚姻章有關異性婚姻制度的當事人身分及相關權利、義務關係,不因解釋而改變。
被稱是“台灣首位公開出櫃的男同志”、爭取同婚超過30年的祁家威,多年來在沒有委任律師協助下,孤軍奮戰,持續挑戰民事、行政與大法官釋憲等程序,則盼到“遲來的正義”,他在釋憲結果出爐後,身披彩虹旗履行之前的諾言。
在同婚釋憲案結果出爐後,總統府秘書長吳釗燮舉行新聞發佈會表示,請行政部門後續依照釋憲結果,儘速提出具體法律方案,送交立法院審議,務必如期完成三讀。
總統蔡英文呼籲,整個社會以理解、包容與尊重的態度,來面對跟自己意見不一樣的人,總統相信有成熟的民主機制來化解歧見。蔡英文去年10月曾在臉書上公開表態支持婚姻平權,
蔡英文將同婚合法視為重要政見之一,立法院民進黨團也提出修改民法的主張,但在護家盟、白色正義聯盟等多個反同團體抗議,加上立院黨團、委員針對要修改民法,還是設立專法意見不一,使得法案延宕至今。
台灣大法官要求有關機關應於解釋公布之日2年內,按照解釋旨意完成法律修正或制定。若未完成法律修正,同性婚姻者可直接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此外,大法官還列出19點說明保障同性婚姻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