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 Chew Daily - Johor Edition (Day)
東姑簽名的中文獨立宣言
我國在1957年8月31日宣佈獨立時,有一大特色,就是國父東姑阿都拉曼簽名的“獨立宣言”中有一份是中文的。
該年9月1日的華文報及1958年出版的一些華人社團特刊都有影印刊登這份中文“獨立宣言”。
到1959年大選,聯盟黨的中文大選宣言中也附印這份歷史文獻。宣言的原文應該是英文,中文譯本的開頭是: “大慈大悲靈光普照頌揚天主世界之主”及“願天主之幸福與安寧,永恆普及其敕使”宣言接下去的中譯原文是這樣的: “時機現在已經降臨霸思古端丹娜馬來由之人民,於世界各國之間,將得到自由獨立及有主權之國民身份。
“根據英女皇陛下與馬來亞各州統治者殿下,雙方訂立之一九五七年馬來亞聯合邦條約說明:柔佛,彭亨,森美蘭,雪蘭莪,吉打,玻璃市,吉靈丹,丁加奴,霹靂,馬來亞各州,以及舊有之馬六甲和檳榔嶼殖民地,由一九五七年八月卅一日起,聯合成為一個新國家,命名為霸思古端丹娜馬來由。
“該條約雙方亦同意:馬六甲及檳榔嶼殖民地,須由該日起,停止為英女皇陛下之領土。同時,英女皇陛下須停止其施行對該地之主權。
“該條約雙方亦同意:一九四八年馬來亞聯合邦條約以及英女皇陛下與馬來亞各州統治者殿下所有一切其他條約或任何該日以前之條約,由該日起作廢,而且,英女皇陛下,英國國會或英國對在該殖民地,或馬來亞各州,以及整個聯邦之所有一切權力或管理權,須予以結束。
“一九五七年馬來亞聯合邦條約,已經由英女皇陛下,各州統治者殿下,英國國會及馬來亞聯合邦和馬來各州立法議會,同意得到生效。
“霸思古端丹娜馬來由已經成立一宗憲法,為其國家最高法律。
“根據該憲法條項,統治者殿下之權力及特權,和人民之基本權利及自由,可得到維護,使霸思古端丹娜馬來由,基於國會民主原創上,君主立憲國家,得到和平及安寧之進展。
“該聯邦憲法,經聯邦立法議會,馬來各州,以及馬六甲及檳榔嶼之立法議會批准,由一九五七年八月卅一日生效。
“大慈大悲靈光普照
“余霸思古端丹娜馬來由首相東姑阿都拉曼不大拉尼阿魯馬空蘇丹阿魯哈密哈林沙,在各州統治者殿下批准及同意下,茲宣佈及代表霸思古端丹娜馬來由人民宣誓:
“由一九五七年八月卅一日起,包括柔佛,彭亨,森美蘭,雪蘭莪,吉打,玻璃市,吉靈丹,丁加奴,霹靂,馬六甲及檳榔嶼之霸思古端丹娜馬來由,由上天庇佑,基於自由及平等原則之下,永久成為一個民主獨立國家,永遠為其人民之福利及快樂和各國共同維持正義和平而努力。”
接着是首相東姑阿都拉曼簽名。
象徵宗教多元化的世俗國
這份中文獨立宣言的用詞,有些是空前絕後的,如用“霸思古端丹娜馬來由”作為Persekutuan Tanah Melayu之直譯,如果不對照原文,根本不會猜到這就是“馬來亞聯合邦”。
“大慈大悲 靈光普照 頌揚天主 世界之主”16字,及“願天主之幸福與安寧,永恆普及其敕使”等字眼被一位中文新聞界前輩形容為既有伊斯蘭意味,也包含佛教及基督教的“教味”。所以,好像象徵着這是一個宗教多元化的世俗國。
“獨立宣言”分別有國文(有爪夷文及羅馬化馬來文兩種版本) ,英文及中文3種版本,每種版本都有東姑的親筆簽名。由於年代過久,許多人都忘記了我國獨立宣言有中文本的事實,即使在1957年採訪國家獨立大典新聞的傳媒界前輩,也多記不起此事。在全世界,除中國之外,走遍5大洲,都找不到另一個國家有由官方認定及國家領袖簽名的中文版獨立宣言。所以,這是我國獨立日的一大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