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 Chew Daily - Johor Edition (Day)
“首任會長之爭”釋疑
卓亞文或王吉財,誰才是100年前柔佛華僑公所的首任會長?文史界有人根據一份1922年4月22日《新國民日報》的報道,指證公所是於該年4月14日舉行開幕禮並由“王總理”致辭。公會僅存的一張老照片志明:《柔佛華僑公所成立開幕紀念全體職員攝影中華民國十一年》,亦是有力的佐證。因而建議公會修改會史,以王吉財取代林進和成為首任會長。
與此同時,他們也提出以下2個疑點來否定卓亞文為首任會長的主張:1. 1920年卓亞文所申請的注冊,是一間聯誼性的商會,與義興的性質風牛馬不相及。2. 卓亞文曾因錢財問題起訴義興公司,兩者不可能合作。
首先,如何能辯證地判斷柔佛華僑公所的成立年份呢?我們認為,報刊的記載在時間點上是最準確的,而前人的回憶則往往有失偏頗。以下舉3項資訊: 1. 根據諸多早期報章資料,如南洋商報1926年4月12日報道,華僑公所訂於4月14日舉行5周年紀念大會;商報1934年4月13日報道公所於14日舉行13周年紀念典禮;商報1936年4月16日報道公所假寬柔禮堂舉行15周年紀念。以上資料準確地印證了早期的華僑公所是以1921年為正式成立的年份。
2. 參照《新山區中華公會五十年》拿督黃樹芬發刊詞,他說: “1922年9月17日,柔佛長堤舉行奠基典禮,亦即本會成立之時”。查該奠基典禮是在1920年4月舉行,而第一部貨車是在1923年9月17日駛過長堤。這里可以糾正黃樹芬的說辭,顯示1920年9月17日可能就是“亦即本會成立之時”。卓亞文所申請的華僑公所注冊是在1920年9月1日獲 准,9月17日正式成立的可能性是存在的;而該會在1921年4月14日才舉行成立大典的推測也是合理的。
3. 端詳公會唯一的開幕紀念老照片,前排正中坐着者,是拿督卓亞文。此事符合歷史記載,即卓亞文于1920至1922年4月為公所的總理(即會長)。而1922年4月華鄂陽以一介游客的身分,參與和報道的《柔佛華僑公所開幕志盛》,則應該是指第二屆由“王總理”領導的職委會了。再說這張老照片,是公會為了編輯50周年紀念刊時(1971年)才從故紙堆里翻出來的,如果照片的文字說明是50年後才補寫上去,則其年份亦可能有差錯。
我們不厭其煩的引經據典和反复推敲,無非是要讓一段被淹沒的史實重見天日。史料也能說明以下幾點:
1. 在義興被宣布為危害國家社會的非法組織時,在這種風聲鶴唳的情況下,新成立的華僑公所的來往書信及印章,尚注明是CHINESE CHAMBER OF COMMERCE JOHORE BAHRU,其用意是可以理解的。我們不能說它是商人組織就不能擔負起銜接義興使命的任務,況且正式的新山中華商會是於1945年才成立。
2. 有關卓亞文與義興公司打官司的事項,卓亞文於1915年10月獲取庭令以凍結義興產業,我們未能判斷是兩者之間的錢財糾紛,或是卓亞文受托以此手段來協助阻止義興產業被拍賣。因為史料存在着義興為了避免產業被攫取,曾經有把產業“狡詰”地抵押給新加坡遮迪亞的記錄;而佘南壽於1916年9月向法院申請對義興公所地段擁有權的司法審訊,也可以加強這個推論。
說卓亞文與義興道不同不相為謀,還必須認清以下的事實:1922年7月,作為答辯方的代表即公所總理卓亞文聯袂義興首領佘邦道,與起訴方兩位清盤師即陳二弟、楊永秋對薄公堂,才最後确認了所有義興清盤後的賬目。
賴益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