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 Chew Daily - Melaka Edition
Grab司機控非禮學院生
否認恐嚇傷人等3罪
(安邦19日訊)一名GrabCar司機載客時涉嫌非禮、恐嚇及致傷一名女學院生,今日被控上庭時否認有罪。
現年38歲的被告莫哈末依祖旺一共面
對3項控狀。
首控狀指被告於今年9月11日早上11時45分,在安邦KOMPT.80森林保留地,在一輛邁薇(Myvi)轎車上非禮女受害者,抵觸刑事法典354條文。
一旦罪成,可判坐牢最高10年,或罰
款,或兩者兼施。
次控狀指被告蓄意致傷女受害者,抵觸刑事法典323條文,罪成可面對最高1年監禁,或罰款最高2000令吉,或兩者兼
施。
第三項控狀則指被告恐嚇受害者,抵觸刑事法典506(刑事恐嚇)條文;罪成可面對最高2年監禁,或罰款,或兩者兼
施。
推事哈斯琳達允許被告以1萬令吉保外候審,並諭令被告不可騷擾受害人。
案件將在10月26日過堂。此案由主控官萊哈娜副檢察司檢控,被告則沒有代表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