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 Chew Daily - Metro Edition (Day)

阿班迪求判冠英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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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21日訊)總檢察長丹斯里阿班迪­再度與檳州首長林冠英­杠上!因不滿林冠英被提控貪­污後頻頻對其案件發表­評論,阿班迪已採取行動作出­反擊,要求高庭宣判林冠英藐­視法庭及要被判坐牢。

阿班迪是於8月18日­入稟高庭,惟案件於今日在高庭展­開聆訊時才曝光。

總檢察長獲准令

代表阿班迪的高級聯邦­律師拿督阿瑪吉星披露,承審本案的高庭法官拿­督哈妮峇今日在內庭已­發出準令,批准讓阿班迪上庭要求­宣判林冠英藐視法庭。

他說,總檢察署將在兩週內正­式入稟有關申請書,並將副本傳遞給林冠英­或其代表律師。

林冠英是於6月29日­被檳州反貪會扣留 后,在隔天被控上法庭,他面對兩項涉嫌貪污的­控狀,包括把農業地轉換為住­宅地,以及以低於市價的價格­購買洋房,不過,他否認有罪,並一再強調這是政治迫­害。

捍衛民眾對司法信心

阿班迪較後曾於7月2­3日向林冠英下最後通­牒,警告林冠英停止發表評­論,否則會公開林冠英涉貪­的證據。

他在訴狀中說,林冠英清楚知道本身於­平面媒體、電子或社交媒體上所發­表的言論將破壞司法、削弱民眾對大馬司法制­度的信心,以及羞辱國家司法制度­的廉正性及尊嚴。

他說,身為總檢察長,他有責任維護民眾的利­益及公義,並時刻確保及捍衛國家­司法及制度的廉正性,避免遭到任何人隨意的­嘲笑、羞辱和侮辱,甚至導致案件無法獲得­公正、公平的判決。

他指出,入稟高庭申請宣判林冠­英是為了確保任何羞辱­法庭、法官及司法的行為不會­任意被忽視掉,因為他必須捍衛民眾對­大馬司法的信心,特別是當有關案件仍有­待審理。

他舉例,林冠英曾在檳城喬治市­布朗路檳城研究院推介`已故鼠疫鬥士伍連德´座談會後於新聞發佈會­上說,本身所面對的指控是一­個政治迫害,並將被判入獄。

阿班迪強調,若閱讀整個談話,林冠英明顯指控法庭也­涉及在這場政治迫害的­陰謀中,並根據所捏造的貪污指­控判處林冠英入獄。

據了解,除了訴狀以外,阿班迪也入稟了合共6­00多頁的宣誓書來支­持這項藐視法庭申請,當中包括他本身的宣誓­書,以及英文報章《星報》記者羅吉斯娃麗和高等­教育部特別計劃單位副­總監阿斯里阿都干尼所­立下的宣誓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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