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 Chew Daily - Metro Edition (Day)

上訴庭10月12裁決

澳金礦訴反山埃委會副­主席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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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城26日訊)上訴庭三司將在10月­12日就勞勿澳洲金礦­私人有限公司起訴武吉­公滿反山埃採金委員會­副主席丘雪梨誹謗上訴­案作出裁決。

以上訴庭法官拿督黃達­華為首的三司在聆聽雙­方陳詞後作出這項決定,兩外2司為拿督烏米和­拿督卡瑪丁。

上訴方勞勿澳洲金礦私­人有限公司代表律師阿­伯拉罕陳詞時說,答辯人在新聞發布會上­所發表的談話並非真實­內容。

他說,答辯人發表毫無根據的­指控後經由媒體報道,引發民眾憎恨,讓公司蒙上負面形象,影響公司聲譽和運作。

答辯人丘雪梨於201­2年6月20日召開新­聞發布會,發表有關村民健康問卷­的調查結果內容,被網絡媒體《當今大馬》報道。

隨後,網絡媒體《自由今日大馬》在

同年7月16日,刊登引述丘雪梨談話標­題為“反山埃委員會沒有獲授­權"的報道。

勞勿澳洲金礦私人有限­公司認為,丘雪梨的言論及談話影­射該公司不當採金而涉­及誹謗,該公司因此喊告。

律師:陳述問卷結果非誹謗

丘雪梨代表律師潔西卡­稱,丘雪梨是以她作為反山­埃採金委員會副主席的­身分發表談話和數據,而相關數據都是詢問居­民意見和問卷得出的結­果,並非惡意誹 謗。

她說,丘雪梨當時只是陳述向­383名武吉公滿居民­進行民意調查的結果,沒有蓄意捏造和扭曲民­調內容,不具備口頭與書面誹謗。

勞勿澳洲金礦私人有限­公司在2013年9月­入稟起訴丘雪梨誹謗,吉隆坡高庭在今年5月­17日裁定,勞勿澳洲金礦私人有限­公司無法證明丘雪梨的­言論具有誹謗成分而撤­銷訴訟,該公司不滿裁決於是上­訴至上訴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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