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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父意拆屋才濫權
李顯龍昨天下午在國會發表題為“歐思禮路38號:濫用權力的指控”的聲明,回應弟妹的指責。(法新社照片)
(新加坡3日訊)新加坡總理李顯龍說,假設身為總理的他,在沒有讓政府考慮替代方式、慎重考量,經過正當程序的情況下,決定拆掉故居、強行通過這樣的決定,就因為這是父親所要的,那才是真正的濫權,才是違反李光耀所建立起的整個法治條規和整套價值觀。
李顯龍今午在國會發表題為“歐思禮路38號:濫用權力的指控”的聲明,回應弟妹的指責。
李顯龍認為,李光耀留下的精神遺產不僅是一棟老房子,而是新加坡和國人所維護的價值。
國會發表聲明回應弟妹指責
“我們在新加坡建立起一樣特別的東西,那就是一個和諧、多元種族和任人唯賢的社會;一個公平和公正的社會,每個人都必須遵循同樣的規則。無論你是部長或是普通市民,無論你是總理或是建國總理的孩子,都不能凌駕於法律之上。”
他強調在新加坡,每個人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李(光耀)先生比任何人都清楚這點。當這起不愉快的事件塵埃落定後,人們必須知道政府的運作方式是透明、公正和正當的;必須知道在新加坡,就連李先生的故居和他的願望都必須接受法治,以及他所建立的政府經得起名譽和誠信上強烈及不斷的抨擊,不僅不受玷污,反而變得更堅強。”
李顯龍指出,不採取法律行動是為了避免進一步破壞父母名聲,但他有必要在國會向議員和新加坡人做出交代。
他說,他決定在國會談這件事,是因為新加坡人有權從政府和自己那裡得到完整的答案。
他表示在一般情況下,事實上在任何其他可以想像的情況下,他肯定會立刻提出起訴,因為濫權的指責無論多麼毫無根據,都是非常嚴重;它實際上不止是針對我,而是整個政府。
“但上法庭起訴我的弟妹,會進一步破壞我父母的名聲。畢竟我們是兄弟姐妹,都是我們父親的孩子。這個過程也會持續很多年,給新加坡人帶來更大的困擾和不安。所以上法庭不是我傾向的選擇。”
李顯龍堅持早前公佈的宣誓聲明中的立場,並表示如果可以的話,不想進一步說明。
他說:“今天我在國會發表這個聲明,是為了向議員和新加坡人做出交代,快速處理這個問題,讓新加坡人明白這是怎麼一回事,我們可以讓事情告一段落,徹底結束。”
李顯龍將把他今天在辯論中的講話,另外以聲明的方式在國會外發表,這不受國會特權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