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 Chew Daily - Metro Edition (Day)
李光耀曾批准處置故居
李顯龍說,李光耀曾批准他與何晶的提議,找建築師探討如何在保留地下層飯廳,並拆除他私人生活空間的情況下,處置歐思禮路38號,並且授權提呈發展申請給市區重建局,當時家裡並沒有人提出異議。
他指出,他與何晶在進行這些計劃時,時刻都電郵家裡所有人,包括父親和弟妹。“父親和建築師見面,看了計劃書,批准加強地基和裝修房子的策劃。”
李顯龍表示,他不確定父親李光耀故居為何仍引發爭執。他說:“一個可能是弟妹和我之間的看法不同,而分歧在於這個問題:除了拆除,我父親對房子有什麼想法?”
他表示,弟妹的看法是,父親鐵定要拆除房子,沒有妥協的餘地。他自己的看法是,儘管父親希望房子拆除,但如果政府有其他考量,他準備考慮其他方案。
他說,儘管他和弟妹的看法不同,他仍認為沒有爭論的必要。他已向部長委員會提交了他的意見,弟妹則提交了他們的意見,並評論了彼此的論點,他會留給委員會考 慮。
“無論如何,政府已經表明,委員會不會對房子命運作出任何決定,也不會就房子一事對內閣作出任何建議。委員會只會列出房子的選項,如果有一天必須做決定,可能是數十年後,那時的內閣,即不同總理下的內閣,有這些選擇可供考慮。所以根本沒有理由讓任何人,就像我弟弟聲稱的那樣,感到‘被推到牆角’。”
李顯龍2015年4月13日在國會宣佈李光耀有關故居的遺願後,決定不參與政府所有有關故居的決策。他說,那次國會後的內閣會議上,副總理兼國家安全統籌部長張志賢負責所有有關故居的討論,這項決定也記錄在內閣記錄中。
“從那時起,政府每次處理故居事宜,我都沒有參與。”
他過後也發現,弟妹不滿意故居被分給他,因此他認為最好的解決方法,是把屋子轉給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