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 Chew Daily - Metro Edition (Day)
老翁無辜接13罰單
(吉隆坡3日訊)一名華裔老翁疑遭人盜用車牌號碼,連累他無辜接獲13張吉隆坡市政局的交通罰單,若不在限期內繳清罰款,恐會被控上法庭。
來自雪州八打靈再也的朱德財(75歲,退休公務員)指出,13張交通罰單的罰款總共3250令吉,駕駛者必須在本月20日之前清還罰款;他不甘成為代罪羔羊,於是向馬華公共服務及投訴部主任拿督斯里張天賜求助。
朱德財今日在新聞發布會上指出,他在15年前購買了一輛摩哆車代步,但他只在靈市地區駕駛,沒到外地,卻無故在上個 月杪接獲吉隆坡市政局發出的罰單。
他說,根據罰單上的資料,他被指於2015年10月2至30日期間,將摩哆車停放在安邦路地區阻礙交通,觸犯1959年陸路交通條規第44條文。
罰單沒註明車款型號
“我的2名女兒沒有摩哆車駕照,摩哆車也沒有遭人偷竊,不明白為何會接獲吉隆坡市政局的罰 單。”
由於擔心還會莫名接到交通罰單,他已報警要求警方調查。
針對此事,張天賜指出,吉隆坡市政局的交通罰單上僅註明摩哆車車牌號碼卻無車款型號,因此不排除事主的車牌號碼遭人盜用。
他說,投訴部法律顧問將協助事主致信吉隆坡市政局,要求有關當局查清事情來龍去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