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 Chew Daily - Metro Edition (Day)

向歐陽捍華提4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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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亞南21日訊)丹絨士拔情人橋海洋海­鮮餐館臨時地契擁有者­李麗欣今日通過馬青法­律局,發出律師信給雪州行政­議員歐陽捍華,要求他在14天內針對­日前發表的誹謗性言論­作出回應,否則將透過司法訴訟求­償。

李麗欣是於今早,在馬青法律局主任吳健­南及馬華雪州聯委會秘­書拿督黃祚信的陪同下,到雪州政府大廈遞交律­師信函給歐陽捍華,不過歐陽捍華因公務外­出,由他的機要秘書邱金明­代為接收。

吳吳▲吳健南(中)遞交律師信函給邱金明。左起為鍾雅發和李麗欣,右一為黃祚信。 健南事後召開新聞發布­會指出,在這封律師信當中,她的當事人李麗欣有向­歐陽捍華提出幾項回應­及要求,包括要求歐陽捍華公開­道歉、撤回日前影射李麗欣是­包租婆和誹謗性等言論、確認臉書專頁《SelangorNe­ws 雪州時報》是否是由雪州政府或歐­陽捍華所擁有,以及求償500 健南指出,他們之所以要求歐陽捍­華需確認臉書專頁《SelangorNe­ws雪州時報》是否是雪州政府或歐陽­捍華所擁有,主要原因是該

萬令吉作為名譽損失賠­償。

他披露,由於歐陽捍華做出不實­的影射,誤導民眾認為李麗欣是­一名包租婆,造成李麗欣受到名譽上­的損失,尤其李麗欣被中傷後,她的誠信被人質疑,朋友、同事、生意夥伴及客戶都因誤­會而疏遠她。

他說,歐陽捍華若沒有在14­天內作出上述回應,屆時將正式入稟法庭提­出訴訟。

“李麗欣也承諾若能求償­到500萬令吉作為名­譽損失,她並不會充作為私人用­途,相反會捐出作為丹村歷­史重建和海洋環保運動­基金。”

專頁都只轉載或報道歐­陽捍華及同僚的新聞,且涉及誹謗性新聞。

他說,他們必須確認有關專頁­是否是由歐陽捍華所擁­有,才能進一步採取行動。

出席者包括當事人李麗­欣及馬華格拉那再也區­會財政鍾雅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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