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 Chew Daily - Metro Edition (Day)
向歐陽捍華提4要求
(沙亞南21日訊)丹絨士拔情人橋海洋海鮮餐館臨時地契擁有者李麗欣今日通過馬青法律局,發出律師信給雪州行政議員歐陽捍華,要求他在14天內針對日前發表的誹謗性言論作出回應,否則將透過司法訴訟求償。
李麗欣是於今早,在馬青法律局主任吳健南及馬華雪州聯委會秘書拿督黃祚信的陪同下,到雪州政府大廈遞交律師信函給歐陽捍華,不過歐陽捍華因公務外出,由他的機要秘書邱金明代為接收。
吳吳▲吳健南(中)遞交律師信函給邱金明。左起為鍾雅發和李麗欣,右一為黃祚信。 健南事後召開新聞發布會指出,在這封律師信當中,她的當事人李麗欣有向歐陽捍華提出幾項回應及要求,包括要求歐陽捍華公開道歉、撤回日前影射李麗欣是包租婆和誹謗性等言論、確認臉書專頁《SelangorNews 雪州時報》是否是由雪州政府或歐陽捍華所擁有,以及求償500 健南指出,他們之所以要求歐陽捍華需確認臉書專頁《SelangorNews雪州時報》是否是雪州政府或歐陽捍華所擁有,主要原因是該
萬令吉作為名譽損失賠償。
他披露,由於歐陽捍華做出不實的影射,誤導民眾認為李麗欣是一名包租婆,造成李麗欣受到名譽上的損失,尤其李麗欣被中傷後,她的誠信被人質疑,朋友、同事、生意夥伴及客戶都因誤會而疏遠她。
他說,歐陽捍華若沒有在14天內作出上述回應,屆時將正式入稟法庭提出訴訟。
“李麗欣也承諾若能求償到500萬令吉作為名譽損失,她並不會充作為私人用途,相反會捐出作為丹村歷史重建和海洋環保運動基金。”
專頁都只轉載或報道歐陽捍華及同僚的新聞,且涉及誹謗性新聞。
他說,他們必須確認有關專頁是否是由歐陽捍華所擁有,才能進一步採取行動。
出席者包括當事人李麗欣及馬華格拉那再也區會財政鍾雅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