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 Chew Daily - Metro Edition (Day)
僱員可申領求職津貼
投保就業保險若失業
(吉隆坡1日訊)在2017年“就業保險計劃”(EIS)法案下,若投保雇員失業,他可向社險機構申請批准的課程接受培訓,但條件是 申領的求職津貼不超過12個月或在覓職和上班後的6個月內提出申請。
接受培訓的雇員也可以申領培訓津貼不超過6個月。培訓經費是由社險機構承擔。
如果雇員同時有兩份或以上職業,當他失去其中一份或更多工作,但不完全失業,他可以申請減少收入津貼,但不能夠申請求職津貼、培訓津貼或提早再就業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