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 Chew Daily - Metro Edition (Day)
靈市OBIKE即起禁營運
須繳1.7萬罰款贖261腳車
(沙亞南13日訊)共享腳車平台oBike因沒有向八打靈再也市政廳申請營運執照,而遭執法組充公261輛腳車及面對1萬7000令吉的罰款,同時即日起被禁在靈市提供該服務,直到市政廳批准為止。
掌管雪州投資、中小型工業事物、貿易及交通的高級行政議員拿督鄧章欽指出,根據基本作業程序,oBike公司必須繳付1萬7000令吉的罰款給八打靈再也市政廳。
鄧章欽說,oBike公司也可以提出上訴要求降低罰款額,繳付罰款後隨時可以索回腳車,否則地方政府依照程序,拍賣這些被充公的腳車。
“因為oBike(在八打靈再也市政廳管轄範圍)沒有執照營運,市政廳才會依法展開取締行動,他們必須停止在靈市營運。”
鄧章欽今日針對oBike腳車早前遭靈市政廳執法員充公事宜,與各方進行商討會議後,向媒體如是指出。
共享腳車須受管制
他強調,雪州政府鼓勵與支持共享腳車的概念,不過必須受管制。
“雪州政府亦計劃在5年內打造1000公里的腳車道,鼓勵人們騎腳車,包括共享腳車。”
鄧章欽提醒所有共享腳車公司必須要向地方政府做出相關營運申請。
他披露,其實靈市政廳已有計劃推動共享腳車,惟計劃趨向設有車樁(dock)的設施,同時也在研究是否適合採用無車樁、設停放處的指南。
根據八打靈再也執法員指出,執法組是于8月25日發出通知信給oBike公司,8月29日依據道路、溝渠及建築物法令第46(1)(d)條文展開扣押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