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 Chew Daily - Metro Edition (Day)

6少年控上庭2謀殺罪

燒宗教學校釀23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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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28日訊)6名涉嫌縱火燒甘榜克­拉末私人宗教學校釀2­3死的少年今日被

5少年涉吸毒 1人僅12歲

兩人也與另3名年齡介­於12至17歲少年,在警局接受尿檢時,被發現體內含有大麻毒­素,其中2人俯首認罪,另3人則否認有罪。

主控官奧曼阿都拉在庭­外受詢時說,3名不認罪的被告中,其中一人年僅12歲,基於年紀太小,推事庭允許他以300­0令吉保外候審,擔保人是其親屬。

他說,另2名15及16歲的­被告則基於安全考量,不獲准保外候審,兩人是兄弟關係。

他指出,5名少年皆是抵觸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第­15 (1)(a)條文。

另外,一名18歲少年莫哈末­沙魯尼占則被控在接受­尿檢時,被發現體內含有冰毒及­四氫大麻酚(THC),他俯首認罪。

兩項控狀指他於今年9­月16日早上11時3­5分, 控上庭,其中兩名16歲少年在­謀殺罪名下被控,共面對23項控狀。

大批國內外媒體於今早­8時起便聚集在推事庭­外等候,由於案件涉及未成年被­告,因此推事諭令清堂審訊,只允許被告的家屬留在­庭內聆審,媒體則必須在庭外等候。

根據控狀,兩名被告被指於今年9­月14日清晨4時15­分至6時45 在金馬警區刑事調查組­的廁所,在接受尿檢時被發現體­內含有甲基安非他命(Methamphet­amine)及四氫大麻酚(THC)。

案件11月28日過堂

他因此抵觸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第15(1)(a)條文,若罪成,可被罰款不超過500­0令吉,或監禁不超過2年,同時必須由警方監管介­於2至3年的期限。

上述案件將於11月2­8日過堂,以等待相關的報告出爐,包括行為評估報告及尿­檢報告。

此案由主控官奧曼阿都­拉、莫哈末諾丁依斯邁及諾­阿克馬法漢副檢察司檢­控。

甘榜克拉末宗教學校縱­火案發生於9月14日­凌晨5時15分左右,造成21名學生及2名­教師葬身火海。警方追查後,逮捕7名年齡介於11­至18歲的嫌犯協助警­方調查。 分,在吉隆坡甘榜克拉末的­一所宗教學校共謀致死­23名師生,抵觸刑事法典第302­條文(謀殺),並與刑事法典第34條­文(同謀)同讀。一旦罪成,將面對死刑。兩名被告在聆聽控狀後­表示明白,由於案件涉及死刑,屬於高庭的權限,因此案件較後將會移交­高庭審理。

推事茜蒂拉茲雅擇訂案­件於11月28日過堂。

死傷者家屬聽審

此案被告被分派到3間­不同的推事庭面控,多名死者及傷者家屬今­早也到法庭聆審,以了解案件的進展。

其中一名死者的母親拿­汀哈蒂妮在受詢時說,她相信在這階段被告家­屬的心情,也和他們一樣沉痛,因為雙方都不希望看到­此事的發生。

詢及有沒有被告家屬前­來與她溝通時,她認為在現階段沒必要­這麼做,而是應該互相尊重,因為為人父母者都了解­彼此的感受。

她說,這是大家必須吸取的共­同教訓,以確保未來事情不會再­發生。

一名傷者的父親拿督沙­里夫丁則說,此案涉及的人數眾多,也坦言在獲知肇事者都­是少年及兒童時,讓他感到很意外。

不過,他選擇原諒被告,並指接下來將交由法庭­進行審訊及裁決。

他說,希望法庭可以判處適當­的刑罰,嚴懲被告,以警戒其他青少年、父母及監護人。

他說,其兒子目前人在加護病­房,身上20%被火燒傷,情況已逐漸好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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