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 Chew Daily - Metro Edition (Day)
憂IS用以製輻射炸彈警追查失竊放射性材料
(新山2日訊)涉及新山彩虹花園油站命案2名華裔男嫌犯今日延扣期屆滿,由于2人另涉及在古來的其他案件,新山警方把他們送交古來警方查辦。這兩名嫌犯分別19和22歲。新山警方原定于今天,將這2名嫌犯押送至新山法庭申請第三度延扣,卻出現戲劇性轉變。
數名親友于今早9時就到法庭外等候嫌犯的出現,眾人苦苦守候7小時,直至下午4時許,始終未能見到嫌犯一面。
這兩名嫌犯分別于去年12月20日和21日凌晨時分被捕,新山推事茜蒂哈嘉在12月27日允准警方第二度延扣他們至1月2日。
古來警區主任祖基菲里受詢時表示不對此案發言,一切交由柔州總警長宣布。
第一被告占魯曼蘇被帶出法庭時,坦然面對鏡頭。
第二被告哈茲祖被控與父親同謀失信。
(八打靈再也2日訊)國安機構消息指出,武吉阿曼政治部正在積極追查遺失的放射性材料,並擔心可能會被哈里發國恐怖組織用以製作輻射炸彈。
新海峽時報引述國安機構消息指出,警方的記錄顯示,近年來涉及輻射及核子材料的遺失案件不少過20宗,雖然有部分已經尋回,但是還有很多下落不明。
近年遺失案不少過20宗
消息指出:“一般上這樣的案件會交由警方刑事調查組調查,但是相關案件不應該視為一般尋常的偷竊案。”
“警方有需要查出肇事者,包括他們的背景、聯繫及動機。”
“這是需要交叉審查的關鍵資訊,以確保這些危險性材料不會落入不法分子手中。”
消息也指出,他們也擔心恐怖分子可能會使用一些並非列為“管制物品”的輻射及核子材料。
“目前有兩種放射性及核子材料,一種是受到當局管制的,另一種我們無法控制,因為它們是失竊及沒有妥善丟棄的。”
印尼國安部隊於2016年發現有武裝分子試圖引爆放射性炸彈,從而讓東南亞掀起相關安全威脅,據悉,該武裝分子計劃把低級別的釷232轉移成鈾233,從而與強力的三過氧化三
(馬六甲2日訊)2名在馬六甲人力資訊培訓中心(MISDEC)擔任高職的父子,今日被控84項涉嫌失信及虧空公司大約458萬令吉案件,通譯員在庭上宣讀控狀時耗費了近50分鐘,才將人的控狀唸完。
兩人今日被控上馬六甲地庭時都否認有罪。法官諾瑪依斯邁定于2月2日過堂。
甲人力資訊培訓中心任職2
首被告是父親占魯曼蘇(77歲),兒子則是第 二被告哈茲祖(44歲)。父親之前是在甲人力資訊培訓中心擔任秘書,兒子則是該中心的行政主任。兩人個別被控42項控狀。
占魯曼蘇被控在該中心任職秘書時失信,將高達430萬令吉的款項匯入一家私人公司Misdec Resources有限公司,另外把28萬令吉匯給各別7家供應商,并占為己有。
第二被告哈茲祖被控與父親同謀,因此也面對同樣的控狀。
兩人被控在2014年3月至2015年6月間,在位于峇株安南的中心干案, 丙酮土製炸彈結合,形成核子炸彈。
不應低估恐怖分子能力
大馬原子能機構總監韓拉莫哈末阿里提醒,當局不應該低估恐怖分子使用放射性及核子材料製造炸彈的知識及能力。
他說,當局已經多次發現廢棄的放射性材料,而其來源及用途仍未查明。
“我們甚至處理過一個警方投報的案件,即在吉隆坡一間酒店的停車場發現可能是放射性材料的丟棄物。”
發現丟棄物屬放射性材料
“我們查證了確實是放射性材料,但是我們無從確認其來源。”
他指出,濫用放射性材料是違法行為,一旦罪成可在1984年原子能機構法令下,被判處最高10年監禁或不超過1億令吉罰款。
他說,當局也曾偵破試圖通過港口運入裝有放射性成分的金屬容器到我國,而當局已經把有關物品送回其出發的地點。
他指出,為了確保有害物質不進入我國,原子能機構在各個港口、機場及陸地入境處都有安裝偵察儀器,而海關人員受過訓練,使用儀器偵測出物品當中是否有放射性或核子元素。
因此觸犯刑事法典409 (失信)條文,一旦罪成,可被判不超過20年的監禁,及鞭笞和罰款。
今次案件由反貪會依萬沙阿都沙末副檢察司主控,建議每名被告以50萬令吉保外。
2名被告由律師阿茲魯代表,在代為求情時表示,首被告患有哮喘及心臟健康問題,而次被告則有2名年幼的孩子,盼法官在定保釋金時,加以考慮。
地庭法官諾瑪依斯邁最后批準每人以25萬令吉保外,外加一名擔保人,加上被告需要每個月到反貪污大廈報到,并交出護照。案件定于2月2日過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