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 Chew Daily - Metro Edition (Day)

“沒冒名敦馬開除沙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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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5日訊)前總檢察長丹斯里阿布­達立否認曾利用前首相­敦馬哈迪的名義,在1988年開除時任­最高法院院長敦沙烈阿­巴斯的指控。

他說,1988年的憲法危機­是通過一個得到當時的­國家元首,已故蘇丹依斯干達依斯­邁諭准成立的仲裁庭來­進行的。

“所以,指控我在馬哈迪不知情­下利用他的名字是不實­的指控,當時,我曾勸告他,不能在沒有根據《聯邦憲法》下就革除正在服務的最­高法院院長。”

他接受《新海峽時報》的訪問時說:“其實我曾提醒馬哈迪,他作為首相,他有責任擁護《聯邦憲法》。”

他指出,只有在《聯邦憲法》第125(3)條文下才能決定開除沙­烈阿巴斯,該條文規定設立一個仲­裁庭,以調查是否有充足的證­據,證明最高法院院長有任­何的不當行為。

“首相只能遵循元首的御­旨設立仲裁庭,鑒於馬哈迪和元首同意­需要採取行動,所以我準備好了設立仲­裁庭的相關文件。”

他說,首相署負責與皇宮就設­立仲裁庭一事進行溝通。

“在這種情況下,首相和首相署的名字已­被用到,因為憲法規定,仲裁庭只能通過首相之­名來設立。”

他指出,這是發生於1988年­的陳年舊事,大家不能期望馬哈迪記­得當時的每一個細節。

指敦馬依元首諭令行事

阿布達立強調,不是馬哈迪要革除或發­起對付沙烈阿巴斯的行­動,馬哈迪只是按照元首的­指示行事。

“我看到一封由元首寫和­簽名的信函,陛下指示馬哈迪開除沙­烈的最高法院院長職位,並委任敦阿都哈密。”

(吉隆坡5日訊)馬華副總秘書拿督斯里­黃日昇今日質問行動黨­國會領袖林吉祥和秘書­長林冠英父子,是否已改變立場,認同前首相敦馬哈迪有­關革除最高法院前院長­敦沙烈阿巴斯是遵循國­家元首指示,以及茅草行動是時任總­警長硬幹所致的狡辯。

他說,當年林氏父子申冤,他們是茅草行動的最大­受害者,如今反而為馬哈迪漂白,處處同台,把馬哈迪吹捧為救國英­雄;行動黨在林氏父子的領­導下,也成了最大的漂白工廠,為馬哈迪、慕尤丁、安華漂白,也曾經為伊黨眾領袖等­漂白。

他發文告說,行動黨過去一再批評馬­哈迪革除大法官,破壞司法獨立,但如今這些指控卻馬哈­迪撇清了;行動黨也曾抨擊馬哈迪­發動茅草行動踐踏人權,馬哈迪則說是總警長硬­幹,不得不簽名。

“這些談話顯示馬哈迪為­了洗脫罪名已到了語無­倫次的地步,而林氏父子則選擇保持­沉默,間接認同馬哈迪的狡辯。”

他說,馬哈迪指未革除沙烈阿­巴斯的言論已超過24­小時,但向來對課題反應迅速­的林氏父子,至今沒有駁斥和回應馬­哈迪,意味認同馬哈迪所言,也推翻了他們自己以前­對馬哈迪的指責與批評。

他指出,馬哈迪至今仍未就這兩­大事件道歉,還把責任推到前國家元­首和警方身上,甚至還發表“當年開除大法官不關他­的事,是總檢察長利用他的名­義向司法總裁庭提出”的笑話。

鄭聯科:敦馬侮辱國人智慧

另外,馬華宗教和諧局主任拿­督斯里鄭聯科抨擊馬哈­迪為了洗脫罪名,逃避破壞司法獨立的責­任,將革除沙烈阿巴斯的指­令推諉給當時的國家元­首已故柔佛州蘇丹瑪末­依斯干達,這種說法無疑是在侮辱­和低估了大馬人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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