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 Chew Daily - Metro Edition (Day)
稱不知借來摩哆車藏毒
被告對罪成和刑罰都提出上訴,由大法官梅達順、上訴庭法官朱迪柏拉卡斯(Judith Prakash)和上訴庭法官鄭永光組成的三司審理後,昨天發表判詞,以二對一的裁決判被告上訴得直,獲得無罪釋放。對此裁決持異議的是鄭永光法官。
根據判詞,被告堅稱摩哆車是他向名叫甘納斯的男子借來的,案發當天來新加坡是為了找女友慶祝他的生日。
他聲稱不知摩哆車的擋泥板下藏有毒品,在關口被搜出毒品時大感錯愕,矢口否認毒品屬于他。
自招曾助運毒2次
被告透露,在前來新加坡的路途上曾接到甘納斯的來電,要求他在入境新加坡後聯絡甘納斯。當被告問為何那樣做時,甘納斯只說“收貨人換了聯絡號碼”,但沒做進一步解釋。
為證明自己這一次是無辜的,被告在錄口供時還自招,過去兩次幫甘納斯運毒來新加坡,但他已告訴甘納斯他不想再運毒。被告也在中央肅毒局人員面前聯絡甘納斯,質問對方為何沒告訴他車上有毒品。
二司在判詞中指出,證據顯示甘納斯與同伙確實有運毒的意圖,但沒有證據顯示被告參與其中。
另外,二司認為,被告落網後與甘納斯的談話內容,也支持被告對毒品不知情的說法。當面對被告的質問時,甘納斯沒有否認栽贓嫁禍。
在二司看來,被告有可能是因頭腦簡單而被利用運毒進新加坡。
代表被告的塞爾瓦拉扎律師告訴《聯合晚報》,被告相信已在昨天出獄,並遣返馬來西亞。
(新加坡13日訊)來自馬來西亞,年收入達100萬元(約300萬令吉)的財務董事,稱妻子沉迷宗教,日飲9元(約27令吉) “祈福水”,還買“祈福水”來沖涼、煮菜和澆花,入稟法庭要求立刻解除婚姻。不過妻子反指丈夫不忠,勾搭上一名上海已婚婦,還搞大對方肚子。
據離婚判詞顯示,59歲的丈夫是年收入達100萬元的財務董事,57歲的妻子則是月入1萬5000元(約4萬5000令吉)的財務總監。
兩人來自馬來西亞怡保,青梅竹馬,1982年結婚,並在1987年舉家搬遷到新加坡,成為新加坡公民。
買一箱箱“祈福水”
他們結婚35年,育有已成年的兩女一子,丈夫以妻子行為不合理,到法庭申請立刻解除婚姻。
丈夫稱,妻子在2006年加入一個叫“guan yin ge”的佛教中心,並結識一名叫“娘娘”。
丈夫指妻子太沉迷宗教,會買一箱一箱的“祈福水”飲用、衝涼、煮菜和澆花。“祈福水”一瓶要9元,一張貼紙也要價9元。
丈夫還說妻子吃齋,一週有3天去參加佛教中心活動,忽略了他的感受。
不僅如此,丈夫也說妻子以前會把收入交給他打理,怎知妻子在2010年突然開個人戶頭,要求打理自己的收入。丈夫也指妻子亂刷信用卡,導致他要替妻子還債,因此要求立即與妻子解除婚姻。
法官駁回离婚申請
不過妻子反指丈夫在外勾搭上一名30幾歲上海已婚婦,還搞大對方肚子,丈夫心急與對方組織家庭,才會提出解除婚姻的申請。她將薪水存在另一個戶頭裡,是知道丈夫搞外遇,擔心錢被丈夫花光。
法官認為,妻子有宗教信仰沒有錯,兩人婚姻破裂,丈夫不能全怪妻子。丈夫需與妻子分居三至四年才能提離婚。因為是他“欠”妻子和孩子的。
丈夫不滿申請遭法官駁回,已提出上訴。
妻子覺得,那名上海情婦只是看上丈夫的錢,希望解除婚姻申請被駁回後,丈夫就會發現自己是一時糊塗,回到她的身邊。
“我知道丈夫脾氣壞,但我一直忍著,從沒說過要跟他離婚。我問心無愧,我的一生只奉獻給我的丈夫和三名孩子。”
法官指出,財務董事年賺100萬元,卻很吝嗇,家人從怡保回國,不搭飛機,而是乘坐巴士。上海情婦懷孕後,他還嘗試將對方帶回家住。
妻控訴茹素遭強迫吃肉
妻子稱丈夫不滿自己吃素的生活方式,她曾一度嘗試遷就,破戒陪丈夫吃魚粥,豈料丈夫還是不滿,在停車場對她發脾氣。
法官在判詞中提到,妻子沒有逼丈夫吃素,反而是丈夫要妻子吃肉,違背了妻子的宗教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