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 Chew Daily - Metro Edition (Day)
“45萬是送我愛的禮物”情侶分手 男友拒還女方錢
(新加坡21日訊)情海風波引發官司,來自馬來西亞的女牙醫通過交友網站,認識獅城商人,2人熱戀同居,女方掏出15萬元(約45萬令吉)準備結婚築愛巢,不料7個月後鬧分手,男方拒還錢,表示這是“愛的禮物”。
2014年10月,來自馬來西亞的女牙醫何海珊來到新加坡工作,不久後就通過交友手機應用程式Tinder,認識30多歲的年輕商人蔣庭佑。2人很快從朋友發展成戀人,不久後,何海珊則搬進男友家,與他和他的家人同住。
何海珊在2015年4月16日到5月22日之間,共將15萬元轉賬到男友的戶頭當中。何海珊聲稱,2人已經到談婚論嫁的階段,這15萬是準備用來買房子共築愛巢。
不料2人在交往7個月後,于2015年6月分手。女方要求男方將15萬元歸還,但男方堅決不肯,聲稱這是女方給的“愛的禮物”,2人因此鬧上法庭。
根據判詞,女方堅稱15萬元是交由男方保管,是準備結婚的買屋錢。她是基于對男方的信任,將這筆錢轉進他的戶頭。
男方卻在2人分手後,拒絕將這15萬元歸還,並堅稱這是女方在無條件的情況下給他的“愛的禮物”。
法官判男方須還錢
法官表示,關鍵在于,15萬元到底是否是女方贈送給男方的禮物。在收集所有證物後,法官最終判男方得將15萬元,連本帶利的歸還給女方。
男方提出2大理由,指女牙醫虧欠他,以及感謝他的照顧,送他15萬元“愛的禮物”。
根據判詞,男方聲稱,除了讓何海珊免費住在他的家,交往期間他照顧她,送她禮物,還給她信用卡。
另外,他聲稱,2人交往時,女方與另外一名男子親密來往,對感情不忠。女方覺得愧疚,因此將錢轉賬給他。
他說,2人分手後,他曾經向女方的姐妹,要女方的銀行戶頭號碼,原本要還她錢,但在知道女方對他不忠後,改變了想法。
記者今早分別走訪蔣庭佑的家及何海珊的牙科診所,2人不願受訪。(人名譯音)
(新加坡21日訊)包養的情婦背着自己交男友,叔叔竟吩咐姪兒找人教訓”奸夫”,姪兒用錢雇“打手”,一刀將“奸夫”毀容。
這起恐怖攻擊事件于2016年4月30日,發生在小印度陶勝路附近。雇人行兇的姪兒是林德邁(26歲),他今天除了承認一項教唆共謀持刀重傷人罪,也認下一項蓄意重傷他人罪,法官判監36個月和鞭打4下。
法官下判說,被告是中間人,但扮演的角色遠遠超過傳話人。這是一起有預謀的案件,傷者因此毀容。
被告的叔叔林宏亮(54歲)已婚,是一家物流公司董事。被告案發時在公司當司機。
2016年初,林宏亮發現情婦陳穎芳(26歲)結交新男友許建勇(33歲),一怒之下,指示被告找人教訓許建勇。
被告找上王福財(47歲),要他多找幾個人一起打斷許健永的手腳,王福財建議用手工刀砍許健勇的臉,在他臉上留下永久性疤痕。
被告支付了8000元(約2萬4000令吉),2000元(約6000令吉)歸王福財,6000元(約1萬8000令吉)給“行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