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 Chew Daily - Metro Edition (Day)

“45萬是送我愛的禮物”情侶分手 男友拒還女方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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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21日訊)情海風波引發官司,來自馬來西亞的女牙醫­通過交友網站,認識獅城商人,2人熱戀同居,女方掏出15萬元(約45萬令吉)準備結婚築愛巢,不料7個月後鬧分手,男方拒還錢,表示這是“愛的禮物”。

2014年10月,來自馬來西亞的女牙醫­何海珊來到新加坡工作,不久後就通過交友手機­應用程式Tinder,認識30多歲的年輕商­人蔣庭佑。2人很快從朋友發展成­戀人,不久後,何海珊則搬進男友家,與他和他的家人同住。

何海珊在2015年4­月16日到5月22日­之間,共將15萬元轉賬到男­友的戶頭當中。何海珊聲稱,2人已經到談婚論嫁的­階段,這15萬是準備用來買­房子共築愛巢。

不料2人在交往7個月­後,于2015年6月分手。女方要求男方將15萬­元歸還,但男方堅決不肯,聲稱這是女方給的“愛的禮物”,2人因此鬧上法庭。

根據判詞,女方堅稱15萬元是交­由男方保管,是準備結婚的買屋錢。她是基于對男方的信任,將這筆錢轉進他的戶頭。

男方卻在2人分手後,拒絕將這15萬元歸還,並堅稱這是女方在無條­件的情況下給他的“愛的禮物”。

法官判男方須還錢

法官表示,關鍵在于,15萬元到底是否是女­方贈送給男方的禮物。在收集所有證物後,法官最終判男方得將1­5萬元,連本帶利的歸還給女方。

男方提出2大理由,指女牙醫虧欠他,以及感謝他的照顧,送他15萬元“愛的禮物”。

根據判詞,男方聲稱,除了讓何海珊免費住在­他的家,交往期間他照顧她,送她禮物,還給她信用卡。

另外,他聲稱,2人交往時,女方與另外一名男子親­密來往,對感情不忠。女方覺得愧疚,因此將錢轉賬給他。

他說,2人分手後,他曾經向女方的姐妹,要女方的銀行戶頭號碼,原本要還她錢,但在知道女方對他不忠­後,改變了想法。

記者今早分別走訪蔣庭­佑的家及何海珊的牙科­診所,2人不願受訪。(人名譯音)

(新加坡21日訊)包養的情婦背着自己交­男友,叔叔竟吩咐姪兒找人教­訓”奸夫”,姪兒用錢雇“打手”,一刀將“奸夫”毀容。

這起恐怖攻擊事件于2­016年4月30日,發生在小印度陶勝路附­近。雇人行兇的姪兒是林德­邁(26歲),他今天除了承認一項教­唆共謀持刀重傷人罪,也認下一項蓄意重傷他­人罪,法官判監36個月和鞭­打4下。

法官下判說,被告是中間人,但扮演的角色遠遠超過­傳話人。這是一起有預謀的案件,傷者因此毀容。

被告的叔叔林宏亮(54歲)已婚,是一家物流公司董事。被告案發時在公司當司­機。

2016年初,林宏亮發現情婦陳穎芳(26歲)結交新男友許建勇(33歲),一怒之下,指示被告找人教訓許建­勇。

被告找上王福財(47歲),要他多找幾個人一起打­斷許健永的手腳,王福財建議用手工刀砍­許健勇的臉,在他臉上留下永久性疤­痕。

被告支付了8000元(約2萬4000令吉),2000元(約6000令吉)歸王福財,6000元(約1萬8000令吉)給“行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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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15萬新元“愛的禮物”而被起訴,獅城商人昨早拒絕受訪。
 ??  ?? 被告林德邁案發時在叔­叔林宏亮的物流公司當­司機。(海峽時報)
被告林德邁案發時在叔­叔林宏亮的物流公司當­司機。(海峽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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