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 Chew Daily - Metro Edition (Day)
拒絕懷疑主義者(們)
我很榮幸能夠在2014年國際大馬法律研討會舉辦的第三屆已故拉惹阿茲(Raja Aziz Addruse)紀念座談會上致辭。我非常心慌的在這位已故資深律師的親戚朋友,以及很多來自我國和本區域備受尊重和有影響力的法律學者和司法專家面前,呈現一篇題為“拉惹阿茲激發的靈感:道德與法治”的演講。其中包括湯米湯姆斯(Tommy Thomas),我聽聞他在法律界和社交聚會上是個受到各界律師尊重的人物。他對於我的演講有很好的評價,實在讓人感到慚愧。
我衷心的祝賀他成為我們的新任總檢察長,不是為了回應他的讚美,而是為了他的經驗、正直和獨立精神。他的任命與新政府一樣激發了新的希望,因為要在大馬恢復法律和法治精神,本身就是一件很偉大的事情。
他在新辦公室的走廊上舉辦了一場臨時新聞發佈會,並明確的說出了他的首要任務:調查並起訴一馬發展公司的負責人、廢除惡法、審查不符合大馬利益的不平等合約、以及分開檢察官與總檢察署辦公室。我完全無法想出更好的清單,來取代以上所有事項。
他能做到嗎? 總檢察長有信心能夠得到適當的授權——考慮到他過去對敦馬哈迪做出不少批評——但是,短短兩年的任期,他無法保證接棒者能夠持續這項任務,因為改革的政治動機有可能會逐漸消失。這就是為什麼總檢察長所扮演的角色和委任的過程是那麼重要的原因。
湯姆斯對那些質疑他資格的人也坦然相對,並認為對方有言論和批評的自由。事實上,他的委任有來自多方的意見。
一些律師和法官認為他的法律知識不夠廣泛,尤其是他缺乏在政府工作的經驗。其他質疑包括認為 總檢察長必須是穆斯林,以便能夠向國家元首就宗教課題提出建議。
希望聯盟的宣言也承諾會通過國會委任總檢察長。回想一下,首相當初還說過要“修改”反假新聞法,他的盟友提醒他說,該宣言要求“廢除”這項法令。當首相早前兼任教育部長時,他也被提醒說,該宣言表明首相“不會同時擔任其他部長職位”,因此才轉而委任馬智禮博士。
隨着這些違反競選宣言的事件浮現,同情政府的人紛紛表示,並非所有宣言都必須落實,因為這需要事先滿足其他條件。這讓我感到擔憂,我承認世界上沒有任何一個政黨能夠百分之百的履行其宣言,但是又有誰能夠來決定,哪些承諾比其他承諾更重要?這就是為什麼公民社會不能全權授權給新政府,讓後者以改革之名做出激進的改變的原因。
所謂的“拖延”委任湯姆斯,也與“延遲”委任首相一事如出一轍。我再次聲明,與其他許多國家相比,在選舉隔天就委任首相的速度很快的(英國首相卡梅倫用了5天;印度總理莫迪用了12天;紐西蘭總理阿爾登用了超過一個月),同樣的,在推薦人選的一個星期後委任總檢察長,也比其他國家都要快得多。
誠然,每個國家的特殊情況都不一樣,但大家對改變都一樣迫不及待,人們也希望法定機構能夠履行其職責。這此情況下,國家元首正在盡自己的責任,確保由他親手批准的人選不會違反憲法的其他條款。馬來統治者理事會也準備盡其責任,以審核其認為合適的事宜(儘管最終計劃召開會議討論委任湯姆斯是不必要的)。
我在下筆時,這個國家正在期待新的國家銀行總裁,以及越來越多的政府關聯公司的主要負責人。這些委任都必須得到適當的審查,理想的情況是國會持續增加這類審查。但在此之前,憲法賦權一方來批准委任,他都有更大的責任來制約與平衡——不是拖延,而是以憲法之名。
在這點上,我希望我們的總檢察長會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