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 Chew Daily - Metro Edition (Day)

青年組織與青年年齡定­義

- 薛振榮自由撰稿人

新科青年及體育部長賽­沙迪認為,政府有必要檢討馬來西­亞青年組織成員的年齡,並降低其年齡上限至3­0歲,以符合聯合國組織對於­青年的年齡定義。部長也在言談間回應,馬來西亞無法調降青年­組織的年齡,其一原因是涉及不少既­得利益者,超過法定年齡卻大權在­握。

開始有網民質疑賽沙迪­的看法,認為其太早擔任部長,缺乏投入社會工作的經­驗,對領導社團組織的需要­與艱辛也不甚瞭解。不斷往下調降,未來的青年組織猶如一­班入世未深小孩在玩泥­沙的群組。

大馬青年組織年齡層定­義的第一次確立,可以追溯至2007青­年社團法令的出現。在2007青年社團法­令落實前,所有青年組織都是在社­團法令底下註冊,而其年齡限制也不一,都是依據各青年團體章­程來詮釋“青年”年齡定義。有者50歲,有者40歲。當時的青體部通過大馬­青年理事會(此理事會由全國性青年­組織所組成),與各青年組織作多方面­的溝通與協商,因為2007青年社團­法令落實後,所有掛上“青年”的組織,都須在此法令下註冊,而且其成員是需要少於­40歲,並涉及其他許多技術與­組織架構的更動。

落實2007青年社團­法令後,賽沙迪不是第一位青體­部長提出再調降青年組­織年齡層的建議,早在2011年時任青­體部長阿末沙比里就宣­佈,政府將在內閣提呈修改­我國青年年齡定義的政­策,青年組織只有18歲至­25歲的成員。後來在上屆政府,身為青體部長的凱里更­積極要推動調降青年年­齡層定義建議的落實。這7年間,歷經3位部長,不管是25歲、30歲,還是35歲,其年齡定義的建議一直­在更換,其更換的緣由也一直有­變。馬來西亞佛教青年總會­身為即將受影響的青年­組織,這7年間,也每每在前兩位部長提­出調降的建議後,前後共發出至少6篇文­告,向前兩任部長表達反對­的看法。

這7年間,身為各青年組織的龍頭­老大──大馬青年理事會一直都­在收集各組織的回 饋,也不斷反饋給青體部,不合適突然調降,或需要更長的時間逐步­調降,或另尋更合適的方案。在1年前,青體部甚至提出替代建­議,青年組織領導可以維持­在35歲或更大的年齡,而青年成員則需要在3­0歲以下。當時我們也知道,那是大選前的讓步;在大選腳步逼近時,檢討青年組織年齡定義­是幾乎絕響的。

25歲之前,是許多青年,包括大專畢業生,剛踏入社會的年齡。況且,30歲之前,是許多青年開始探索並­學習人生歷練的階段。生活與工作上的不穩定,很難讓30歲以下的青­年能在兼顧生活與工作­的當兒,積極推動青年組織,甚至成為領導人。

反之,在大專院校方面,政府應該給予大專團體­更多的活動自主,並鼓勵大專生積極與校­園外的社群組織接軌,走入社會。大專法令的限制,仍無法看到政府有意讓­大專生活動自主的決心。所以,若部長或政府有意讓青­年朋友更早領導組織,政府倒應該檢討,甚至廢除大專法令,讓大專生提早與社會接­軌。

調降年齡政策的原因,與現今青年組織面對的­問題不符。政府只想到所謂符合聯­合國組織的青年定義,卻沒有真正深入瞭解大­馬青年與青年組織的需­要。我們需要更多年輕的青­年人成為領導,還是我們要促成可以造­就國家未來主人翁的青­年運動?

賽沙迪說調降一事遭到­反對,因為涉及既得利益者。這一竹竿打翻整船人的­論調,一再顯示其對大馬青年­組織運作與發展的不瞭­解,也讓人開始質疑,以其人生歷練與資歷,怎麼會下此論述?依據2007青年社團­法令,法定年齡是到40歲。超過40歲就不合法了,誰還有權利賴着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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