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 Chew Daily - Metro Edition (Day)
青年組織與青年年齡定義
新科青年及體育部長賽沙迪認為,政府有必要檢討馬來西亞青年組織成員的年齡,並降低其年齡上限至30歲,以符合聯合國組織對於青年的年齡定義。部長也在言談間回應,馬來西亞無法調降青年組織的年齡,其一原因是涉及不少既得利益者,超過法定年齡卻大權在握。
開始有網民質疑賽沙迪的看法,認為其太早擔任部長,缺乏投入社會工作的經驗,對領導社團組織的需要與艱辛也不甚瞭解。不斷往下調降,未來的青年組織猶如一班入世未深小孩在玩泥沙的群組。
大馬青年組織年齡層定義的第一次確立,可以追溯至2007青年社團法令的出現。在2007青年社團法令落實前,所有青年組織都是在社團法令底下註冊,而其年齡限制也不一,都是依據各青年團體章程來詮釋“青年”年齡定義。有者50歲,有者40歲。當時的青體部通過大馬青年理事會(此理事會由全國性青年組織所組成),與各青年組織作多方面的溝通與協商,因為2007青年社團法令落實後,所有掛上“青年”的組織,都須在此法令下註冊,而且其成員是需要少於40歲,並涉及其他許多技術與組織架構的更動。
落實2007青年社團法令後,賽沙迪不是第一位青體部長提出再調降青年組織年齡層的建議,早在2011年時任青體部長阿末沙比里就宣佈,政府將在內閣提呈修改我國青年年齡定義的政策,青年組織只有18歲至25歲的成員。後來在上屆政府,身為青體部長的凱里更積極要推動調降青年年齡層定義建議的落實。這7年間,歷經3位部長,不管是25歲、30歲,還是35歲,其年齡定義的建議一直在更換,其更換的緣由也一直有變。馬來西亞佛教青年總會身為即將受影響的青年組織,這7年間,也每每在前兩位部長提出調降的建議後,前後共發出至少6篇文告,向前兩任部長表達反對的看法。
這7年間,身為各青年組織的龍頭老大──大馬青年理事會一直都在收集各組織的回 饋,也不斷反饋給青體部,不合適突然調降,或需要更長的時間逐步調降,或另尋更合適的方案。在1年前,青體部甚至提出替代建議,青年組織領導可以維持在35歲或更大的年齡,而青年成員則需要在30歲以下。當時我們也知道,那是大選前的讓步;在大選腳步逼近時,檢討青年組織年齡定義是幾乎絕響的。
25歲之前,是許多青年,包括大專畢業生,剛踏入社會的年齡。況且,30歲之前,是許多青年開始探索並學習人生歷練的階段。生活與工作上的不穩定,很難讓30歲以下的青年能在兼顧生活與工作的當兒,積極推動青年組織,甚至成為領導人。
反之,在大專院校方面,政府應該給予大專團體更多的活動自主,並鼓勵大專生積極與校園外的社群組織接軌,走入社會。大專法令的限制,仍無法看到政府有意讓大專生活動自主的決心。所以,若部長或政府有意讓青年朋友更早領導組織,政府倒應該檢討,甚至廢除大專法令,讓大專生提早與社會接軌。
調降年齡政策的原因,與現今青年組織面對的問題不符。政府只想到所謂符合聯合國組織的青年定義,卻沒有真正深入瞭解大馬青年與青年組織的需要。我們需要更多年輕的青年人成為領導,還是我們要促成可以造就國家未來主人翁的青年運動?
賽沙迪說調降一事遭到反對,因為涉及既得利益者。這一竹竿打翻整船人的論調,一再顯示其對大馬青年組織運作與發展的不瞭解,也讓人開始質疑,以其人生歷練與資歷,怎麼會下此論述?依據2007青年社團法令,法定年齡是到40歲。超過40歲就不合法了,誰還有權利賴着不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