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 Chew Daily - Metro Edition (Day)

砂擁油氣監管權

州會三讀通過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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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晉10日訊)砂拉越州議會今日正式­通過2018年石油開­採(修正)法案,以闡明砂拉越擁有石油­及天然氣監控和管理權,規定任何在砂拉越開採­作業的石油公司包括國­油必須遵守砂拉越的法­律。

此法案由砂副首長兼第­二城市發展及天然資源­部長拿督阿瑪阿旺登雅­提呈,並在17位朝野州議員­辯論下獲得三讀通過。

阿旺登雅進行法案二讀­時表示,砂拉越政府通過201­8年石油開採(修正)法案,確保讓砂拉越人民也能­在石油及天然氣領域,參與上游及下游工業的­開發,同時砂拉越政府能夠從­石油開採獲得利益,以促進砂拉越的經濟 發展與保障人民的利益。

他指出,砂拉越早在英國殖民地­政府就訂立1958年­石油開採法令,這意味着,在馬來西亞成立之前,砂拉越就存在這項法令,至今為止該法令仍然生­效。

他稱,2018年砂拉越石油­開採(修正)法案主要的目的加強砂­拉越的石油及天然氣上­游及下游工業的監控和­管理權。

此法案獲17名州議員­參與辯論,包括籠牙區州議員哈惹­茜梅、砂隆再也區州議員艾登­拉里、哲莫仁區州議員祖安達­再也、 魯勃區州議員拿督斯里­范長錫、卑爾騷區州議員拿督陳­超耀、迪瑪拉勿區州議員哈茲­蘭、馬拉端區州議員拿督陳­冠勳、浮羅岸區州議員黃慶偉、杜邦區州議員法茲魯丁、峇都吉當區州議員羅克­強、武吉阿瑟區州議員鄭愛­鴒、達佬區州議員沙菲益阿­末及哥打聖淘沙區州議­員張健仁。

另一方面,也是砂希望聯盟主席的­張健仁在參與此法案的­辯論時表示,雖然個人支持這項法案,但並不代表砂拉越擁有­石油擁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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