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 Chew Daily - Metro Edition (Day)
砂擁油氣監管權
州會三讀通過修法
(古晉10日訊)砂拉越州議會今日正式通過2018年石油開採(修正)法案,以闡明砂拉越擁有石油及天然氣監控和管理權,規定任何在砂拉越開採作業的石油公司包括國油必須遵守砂拉越的法律。
此法案由砂副首長兼第二城市發展及天然資源部長拿督阿瑪阿旺登雅提呈,並在17位朝野州議員辯論下獲得三讀通過。
阿旺登雅進行法案二讀時表示,砂拉越政府通過2018年石油開採(修正)法案,確保讓砂拉越人民也能在石油及天然氣領域,參與上游及下游工業的開發,同時砂拉越政府能夠從石油開採獲得利益,以促進砂拉越的經濟 發展與保障人民的利益。
他指出,砂拉越早在英國殖民地政府就訂立1958年石油開採法令,這意味着,在馬來西亞成立之前,砂拉越就存在這項法令,至今為止該法令仍然生效。
他稱,2018年砂拉越石油開採(修正)法案主要的目的加強砂拉越的石油及天然氣上游及下游工業的監控和管理權。
此法案獲17名州議員參與辯論,包括籠牙區州議員哈惹茜梅、砂隆再也區州議員艾登拉里、哲莫仁區州議員祖安達再也、 魯勃區州議員拿督斯里范長錫、卑爾騷區州議員拿督陳超耀、迪瑪拉勿區州議員哈茲蘭、馬拉端區州議員拿督陳冠勳、浮羅岸區州議員黃慶偉、杜邦區州議員法茲魯丁、峇都吉當區州議員羅克強、武吉阿瑟區州議員鄭愛鴒、達佬區州議員沙菲益阿末及哥打聖淘沙區州議員張健仁。
另一方面,也是砂希望聯盟主席的張健仁在參與此法案的辯論時表示,雖然個人支持這項法案,但並不代表砂拉越擁有石油擁有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