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 Chew Daily - Metro Edition (Day)
乘客須實名登記
陸兆福:保護電召車司機安全
(布城11日訊)交通部長陸兆福今日宣布,為了保護電子召車司機的安全,乘客日後須以真實姓名在電子召車服務手機應用程式登記帳號。
需上載大馬卡或護照副本
陸兆福是出席內閣會議後在部門舉行新聞發布會;他指出,乘客也需要上載大馬卡或護照副本到該手機應用程式。
“交通部也規定電子召車服務公司,必須購買保障司機與乘客,還有車輛及第三方的保險。目前,電子召車的乘客,不能獲得如乘坐德士般的保險保障。”
提到這可能出現乘客個人資料外洩,或電子召車服務公司將乘客資料外售的風險時,部長說,有關公司必須嚴格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令,一旦公司洩漏或售賣顧 客資料,等於觸犯法令。
陸兆福指出,政府將從明日起透過2017年陸路公共交通修正法令及2017年商業車輛執照局修正法令,管制電子召車服務公司,並於明天在憲報頒布。
德士或電召車每年驗車1次
他表示希望傳統德士行業及電子召車能在相等的平臺上競爭,因此無論是德士司機或是電子召車司機,都必須遵守特定條件,包括申請公共交通服務執照(PSV)及每年驗車1次。
不過,陸兆福解釋,政府將會給予1年的寬限期,讓相關公司達成交通部所制定的條件,以便申請執照。
目前,國內註冊的活躍電子召車司機有約20萬人,其中約5萬人是全職司機。 電子召車的行車次數從2016年的每月600萬趟,飆升到2018年的每月1800萬趟。
陸兆福表示,即便傳統德士行業受到嚴重衝擊及面對挑戰,但從數據上來看,政府不能否認電子召車是全球趨勢,大馬人也對此服務有高度需求,但交通部將會加以管制。
根據資料,全國共有6萬7000輛德士,其中52%是由德士車主親自駕駛;半島方面,有64%的德士司機為土著、21%是華人,12%為印裔司機,而半島60%的德士司機年齡在51歲及以上。
“陸路公共交通委員會(SPAD)也對4萬6000人進行調查,52%的受訪者表示他們會選擇通過電子召車服務的手機應用程式電召德士服務,70%的人則會選擇由政府管制的電子召車服務。
(吉隆坡11日訊)交通部長陸兆福表示,新政策下電子召車公司只能對透過電子召車服務手機應用程式載送乘客的德士司機最多抽取10%佣金,對使用私人車輛提供載客服務的司機最多抽佣20%,以消除兩者佣金抽成不同的爭議。
他透露,目前國內有10個電子召車服務公司,Grab甚至會從車費中向司機抽取高達25%的佣金。
“意思就是,司機賺取的車費中,25%要給Grab,我們要維持在20%,(電子召車公司向司機抽佣)不能超過20%。”
詢及只能最多抽佣20%是否合理,陸兆福回應說:“交由他們決定是否合理,我不能決定是否合理,生意就是賺錢或者虧錢,如果有盈利他們會繼續,否則就會撤離。”
當媒體問到政府是否有考慮到電子召車服務公司還能否生存,陸兆福表示,他認為20%的佣金對電子召車服務公司來說是合理的。
他也坦言,自己目前只是與德士工會的代表會面,尚未會見Grab等其他電子召車服務公司的代表,但陸路公共交通委員會(SPAD)已經在設下管制條規前會見他們。
不遵守就無法獲執照
“政府必須管制,無論他們同意與否,作為商業公司,政府制定條規他們就必須遵守,若沒有遵守就無法得到執照,就是那麼簡單。
“若要所有公司同意我們才能落實,這不是政府的角色,政府的角色是達到平衡,讓他們在相等的平臺上競爭。
“我知道我們設下抽佣頂額他們會不高興,我不能問那些電子召車服務公司他們對頂額同意與否,他們當然不會同意。”
附加費最多是車資一倍
陸兆福披露,政府也為電子召車服務的收費制定標準,若司機向乘客徵收高峰時段或深夜附加費用,最多只能是車資的一倍。
他也說,雖然交通部將為電子召車公司提供1年寬限期配合 政府的規定,交通部依然會進行監督。如果發現電子召車公司不積極配合政策,交通部接獲太多投訴,交通部將會要求電子召車公司作出解釋。
他也說,自Grab及Uber整合後,當局也接獲許多有關乘車費上漲的投訴。
“因此,交通部將交由反競爭委員會(MyCC)研究及調查Grab與Uber整合後,是否出現電子召車領城遭壟斷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