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 Chew Daily - Metro Edition (Day)
邱進福:應委更多新法官
律師公會理事邱進福個人認為,不必因為甫受委的法官即將達退休年齡,就修改憲法125(1)條款,即66歲又6個月後一定要從法官椅上退下,相反是一個很好的機會,委任更多新法官。
他也不認為,律師公會挑戰2名前聯邦法院首席大法官丹斯里勞勿斯,和前上訴庭主席丹斯里朱基菲里,以特委法官延長任期的案件,將變得毫無意義,相反 應繼續審訊取得裁決,作為未來參考用途。
沙勒占:可探討卻不緊急
人權律師沙勒占受詢時則表示,司法宮上訴庭和聯邦法院,仍有許多有能力擔任高職的資深法官,因此目前沒必要馬上修憲。
“它(修憲)或許是政府可探討的事,但不緊急(因為還有其他優先關注的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