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 Chew Daily - Metro Edition (Day)
旁人如何陪伴倖存者?
討論性侵議題,與整個社會氛圍息息相關,你我都是這個社會的其中一分子。
(一)加害者社會經濟地位
社經地位較高的加害者,如老師、校長、醫生在外的形象是前途光明的“好人”。一般人反倒懷疑起倖存者,反問道:“他們有美滿家庭和大好前程,你是不是搞錯了?”當加害人社經地位較高,更容易加深倖存者自我懷疑,有沒有人會相信自己的遭遇。
(二)媒體報導
媒體報導性侵案件的方式讓倖存者有所顧忌。縱使媒體報導並不揭露倖存者姓名,但描述事發地點、時間、過程等,對倖存者來說何嘗不是還原現場。
(三)性別歧視
性侵受害者不只有女性,男性遭遇性侵后面對外界更嚴重的不信任與忽視。例如男性申訴遭遇性騷擾,聽者常常關注加害者外貌、身材,還反嘲倖存者“賺到”。這只會讓倖存者封閉自己,再也不向任何人訴說。
(四)性教育匱乏
社會、家庭、校園避忌談論“性”議題,造成人們對性侵事件有很多想像和迷思。事后的輿論、異樣眼光往往導致對倖存者和家人二度、三度傷害。
(五)司法環境
關鍵在于,很多倖存者及家人並不知道會面對怎樣的司法程序。王妤嫻認為,雖然警方有專業女警處理性侵案件,詳問也是為了確保記錄詳細,但錄取口供仍是不舒服的過程,在倖存者聽來像被質問。就算倖存者大概了解整個程 序,在結束錄取口供,也應有專人陪伴來疏導心中不舒服。
尋求法律途徑,必須非常堅定。訴訟路太長,有時倖存者差不多已經忘掉經歷,又接到傳召上庭。訴訟路真的太長,身邊親友的陪伴更顯重要。
王妤嫻在乎的是,社會氛圍、司法程序能否對倖存者更加友善。她曾在法庭見過無助的倖存者,不清楚負責自己案件的副檢察司是誰,甚至有者在前一天才突然收到傳召。“我們能如何確保每一個法庭都設有‘受害者支援處’(Victim Support Desk),裡頭有福利局官員、衛生局官員和輔導員,陪伴緊張的倖存者上庭,或者即時疏通他們的情緒與壓力。”
馬來西亞的司法、社會環境氛圍對倖存者仍不夠友善。就連像王妤嫻這般有經驗的前線社工,理應鼓勵倖存者報警,后來她也難說服自己,讓倖存者去面對這般環境。
“如果我們整個社會氛圍足夠安全,讓倖存者覺得投報后會被支持,我相信他們會願意站出來。”
【個案參考】
每宗性侵事件都是獨特的,它包含多種元素。倖存者的年紀與他對“性”的認知、加害者的身分與倖存者的關係、倖存者的情緒,還有知情者承擔能力等種種因素,都導致處理方式各異。王妤嫻分享幾宗個案,供讀者參考:
個案一:過度保護
“倖存者于13歲遭遇性侵。她是家中唯一也是最小的妹妹,上頭哥哥們得知后非常自責。事發后全家全力支持她,陪伴上庭,走過整個司法程序。哥哥們自責過去沒好好保護妹妹,極力想要彌補。但是小妹妹到了大約20歲,開始覺得哥哥們的保護讓她窒息。”
知情者常常感覺內疚,因想要彌補過去而極力保護倖存者。他們往往忘了人會長大,不同年齡層需要不同的關心,隨着倖存者長大,知情者也要改變關懷方式。
個案二:家庭內性侵
“倖存者被哥哥非禮,選擇先向輔導老師申訴,並要求不能通知家長,否則立刻自殺。然而,身為輔導老師,職責必須馬上通知家長,且加害者是哥哥,倖存者有可能再受傷害。輔導老師最后瞞着倖存者通知家長,家長雖然非常震驚,但必須假裝不知情。他們私下把兄妹相通的房門換鎖,再安排哥哥就讀寄宿學校,同時接受輔導。輔導老師則鼓勵倖存者勇于告訴家長。”
輔導老師和家長都承受不少壓力,他們都擔心,倖存者萬一發現家長已經知情,會打破她對他人的信任。但此做法是出于倖存者安全考量。
個案三:倖存者不願告知家人
“倖存者遭連續性侵,並被加害者恐嚇,如果懷孕就會開車撞死她。倖存者原本隱忍不說,但遭受到的恐嚇越來越嚴重,隔了三四個月終承擔不了壓力,才向家人傾訴。”
大部分孩子不願第一時間向家人傾訴遭遇性侵,很多家長透過蛛絲馬跡才發現。例如:孩子的行為、性格轉變,突然放棄愛好、不愛上學、常躲在房裡;身上出現莫名傷痕;內衣褲沾染血跡、分泌物,或者看到孩子發洩情緒的字條。
家長應以閒聊的方式邀請孩子分享,例如“我感覺你最近不太一樣,是不是發生什麼事情?”或“你怎麼了?有沒有事情想告訴我?”,而不是用刺激的口吻問“你是不是被性侵?”、“你是不是被性騷擾?”。
個案四:稚齡孩童不懂表達性侵
“一對父母發現孩子私處有異,帶往輔導中心尋求協助。經詢問,父母才察覺到孩子很久以前就已開口求助。原來孩子不會形容,只投訴有人摸“那裡”,父母原以為是指手腳,最后才知道“那裡”指的是私處。
小朋友可能對性侵沒有概念,當他們起生理反應,可能會覺得好奇、奇怪或不舒服,卻沒有詞彙表達。越小的孩童,加害者越可能是身邊長時間相處的大人。而且,孩童性侵不一定伴隨暴力,加害者通常借以“玩遊戲”,或者“表達愛的方式”,親近倖存者,讓他起生理反應,覺得怪怪的。孩子往往過了幾年,長大后才察覺自己遭遇性侵,且沒有阻止事情繼續發生,因此陷入自責和混亂。
家長應自小向孩子灌輸身體自主意識及認識性敏感部位,告知他們任何人都不能觸摸或侵犯,也不能與任何人單獨共處一室。家庭內不應避忌談論身體重要部位,否則可能像上述個案,孩子不懂得表述受傷部位。
個案五:倖存者的內心想法
“倖存者遭遇性侵后向朋友傾訴,朋友非常關心並陪伴在側。大約半年,倖存者不想一直沉浸在性侵經歷,也尋求輔導協助,同時慢慢疏遠那名唯一知情的朋友。朋友懷疑自己做錯了什麼,導致倖存者變了。原來,倖存者想要重新生活。縱使了解朋友貼心陪伴,但見面時總覺得被提醒性侵的經歷,因而選擇避而不見。”
每個倖存者都有不一樣的心路歷程,陪伴倖存者沒有固定的方式。不要以為現在給予倖存者,且倖存者接受的關懷,在一段時間后倖存者仍必須全盤接受。
【知情者的陪伴】
陪伴,是一門重要且複雜的功課。知情者當然也有壓力。一聽到性侵事件當下,毫無準備,震驚無可避免。接下來怎麼回應、處理、陪伴,壓力隨之而來。知情者跟倖存者的關係是父母子女、師生或朋友,承受的心理壓力也有不同。
王妤嫻分享,大部分知情者的壓力源于自責,“我知道這件事,可是我好像沒辦法幫他,讓他感覺好一點。”她想提醒知情者,倖存者在訴說時即展開自我療愈過程;知情者願意聆聽,即是一種協助。請記得,願意聆聽,過程中全然接納、尊重、支持而且不批判倖存者。
當然,在陪伴過程中,知情者也要知道自己的極限,且有必要告訴倖存者。例如身體狀況不好,可請倖存者改天再傾訴情緒。 讓倖存者了解自己可以做什麼程度的陪伴者,同時不會讓自己背負太重的負擔和責任。
王妤嫻提醒,復原之路還是得靠倖存者自己走,知情者能做的是陪伴在側。因此,知情者過度涉入,可能變成過度保護,甚至妨礙復原歷程。
陪伴過程最重要是雙方舒服,知情者不該讓自己過度負擔。如果覺得自己“滿了”,不妨去找輔導員,讓情緒和壓力有所疏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