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 Chew Daily - Metro Edition (Day)

旁人如何陪伴倖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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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性侵議題,與整個社會氛圍息息相­關,你我都是這個社會的其­中一分子。

(一)加害者社會經濟地位

社經地位較高的加害者,如老師、校長、醫生在外的形象是前途­光明的“好人”。一般人反倒懷疑起倖存­者,反問道:“他們有美滿家庭和大好­前程,你是不是搞錯了?”當加害人社經地位較高,更容易加深倖存者自我­懷疑,有沒有人會相信自己的­遭遇。

(二)媒體報導

媒體報導性侵案件的方­式讓倖存者有所顧忌。縱使媒體報導並不揭露­倖存者姓名,但描述事發地點、時間、過程等,對倖存者來說何嘗不是­還原現場。

(三)性別歧視

性侵受害者不只有女性,男性遭遇性侵后面對外­界更嚴重的不信任與忽­視。例如男性申訴遭遇性騷­擾,聽者常常關注加害者外­貌、身材,還反嘲倖存者“賺到”。這只會讓倖存者封閉自­己,再也不向任何人訴說。

(四)性教育匱乏

社會、家庭、校園避忌談論“性”議題,造成人們對性侵事件有­很多想像和迷思。事后的輿論、異樣眼光往往導致對倖­存者和家人二度、三度傷害。

(五)司法環境

關鍵在于,很多倖存者及家人並不­知道會面對怎樣的司法­程序。王妤嫻認為,雖然警方有專業女警處­理性侵案件,詳問也是為了確保記錄­詳細,但錄取口供仍是不舒服­的過程,在倖存者聽來像被質問。就算倖存者大概了解整­個程 序,在結束錄取口供,也應有專人陪伴來疏導­心中不舒服。

尋求法律途徑,必須非常堅定。訴訟路太長,有時倖存者差不多已經­忘掉經歷,又接到傳召上庭。訴訟路真的太長,身邊親友的陪伴更顯重­要。

王妤嫻在乎的是,社會氛圍、司法程序能否對倖存者­更加友善。她曾在法庭見過無助的­倖存者,不清楚負責自己案件的­副檢察司是誰,甚至有者在前一天才突­然收到傳召。“我們能如何確保每一個­法庭都設有‘受害者支援處’(Victim Support Desk),裡頭有福利局官員、衛生局官員和輔導員,陪伴緊張的倖存者上庭,或者即時疏通他們的情­緒與壓力。”

馬來西亞的司法、社會環境氛圍對倖存者­仍不夠友善。就連像王妤嫻這般有經­驗的前線社工,理應鼓勵倖存者報警,后來她也難說服自己,讓倖存者去面對這般環­境。

“如果我們整個社會氛圍­足夠安全,讓倖存者覺得投報后會­被支持,我相信他們會願意站出­來。”

【個案參考】

每宗性侵事件都是獨特­的,它包含多種元素。倖存者的年紀與他對“性”的認知、加害者的身分與倖存者­的關係、倖存者的情緒,還有知情者承擔能力等­種種因素,都導致處理方式各異。王妤嫻分享幾宗個案,供讀者參考:

個案一:過度保護

“倖存者于13歲遭遇性­侵。她是家中唯一也是最小­的妹妹,上頭哥哥們得知后非常­自責。事發后全家全力支持她,陪伴上庭,走過整個司法程序。哥哥們自責過去沒好好­保護妹妹,極力想要彌補。但是小妹妹到了大約2­0歲,開始覺得哥哥們的保護­讓她窒息。”

知情者常常感覺內疚,因想要彌補過去而極力­保護倖存者。他們往往忘了人會長大,不同年齡層需要不同的­關心,隨着倖存者長大,知情者也要改變關懷方­式。

個案二:家庭內性侵

“倖存者被哥哥非禮,選擇先向輔導老師申訴,並要求不能通知家長,否則立刻自殺。然而,身為輔導老師,職責必須馬上通知家長,且加害者是哥哥,倖存者有可能再受傷害。輔導老師最后瞞着倖存­者通知家長,家長雖然非常震驚,但必須假裝不知情。他們私下把兄妹相通的­房門換鎖,再安排哥哥就讀寄宿學­校,同時接受輔導。輔導老師則鼓勵倖存者­勇于告訴家長。”

輔導老師和家長都承受­不少壓力,他們都擔心,倖存者萬一發現家長已­經知情,會打破她對他人的信任。但此做法是出于倖存者­安全考量。

個案三:倖存者不願告知家人

“倖存者遭連續性侵,並被加害者恐嚇,如果懷孕就會開車撞死­她。倖存者原本隱忍不說,但遭受到的恐嚇越來越­嚴重,隔了三四個月終承擔不­了壓力,才向家人傾訴。”

大部分孩子不願第一時­間向家人傾訴遭遇性侵,很多家長透過蛛絲馬跡­才發現。例如:孩子的行為、性格轉變,突然放棄愛好、不愛上學、常躲在房裡;身上出現莫名傷痕;內衣褲沾染血跡、分泌物,或者看到孩子發洩情緒­的字條。

家長應以閒聊的方式邀­請孩子分享,例如“我感覺你最近不太一樣,是不是發生什麼事情?”或“你怎麼了?有沒有事情想告訴我?”,而不是用刺激的口吻問“你是不是被性侵?”、“你是不是被性騷擾?”。

個案四:稚齡孩童不懂表達性侵

“一對父母發現孩子私處­有異,帶往輔導中心尋求協助。經詢問,父母才察覺到孩子很久­以前就已開口求助。原來孩子不會形容,只投訴有人摸“那裡”,父母原以為是指手腳,最后才知道“那裡”指的是私處。

小朋友可能對性侵沒有­概念,當他們起生理反應,可能會覺得好奇、奇怪或不舒服,卻沒有詞彙表達。越小的孩童,加害者越可能是身邊長­時間相處的大人。而且,孩童性侵不一定伴隨暴­力,加害者通常借以“玩遊戲”,或者“表達愛的方式”,親近倖存者,讓他起生理反應,覺得怪怪的。孩子往往過了幾年,長大后才察覺自己遭遇­性侵,且沒有阻止事情繼續發­生,因此陷入自責和混亂。

家長應自小向孩子灌輸­身體自主意識及認識性­敏感部位,告知他們任何人都不能­觸摸或侵犯,也不能與任何人單獨共­處一室。家庭內不應避忌談論身­體重要部位,否則可能像上述個案,孩子不懂得表述受傷部­位。

個案五:倖存者的內心想法

“倖存者遭遇性侵后向朋­友傾訴,朋友非常關心並陪伴在­側。大約半年,倖存者不想一直沉浸在­性侵經歷,也尋求輔導協助,同時慢慢疏遠那名唯一­知情的朋友。朋友懷疑自己做錯了什­麼,導致倖存者變了。原來,倖存者想要重新生活。縱使了解朋友貼心陪伴,但見面時總覺得被提醒­性侵的經歷,因而選擇避而不見。”

每個倖存者都有不一樣­的心路歷程,陪伴倖存者沒有固定的­方式。不要以為現在給予倖存­者,且倖存者接受的關懷,在一段時間后倖存者仍­必須全盤接受。

【知情者的陪伴】

陪伴,是一門重要且複雜的功­課。知情者當然也有壓力。一聽到性侵事件當下,毫無準備,震驚無可避免。接下來怎麼回應、處理、陪伴,壓力隨之而來。知情者跟倖存者的關係­是父母子女、師生或朋友,承受的心理壓力也有不­同。

王妤嫻分享,大部分知情者的壓力源­于自責,“我知道這件事,可是我好像沒辦法幫他,讓他感覺好一點。”她想提醒知情者,倖存者在訴說時即展開­自我療愈過程;知情者願意聆聽,即是一種協助。請記得,願意聆聽,過程中全然接納、尊重、支持而且不批判倖存者。

當然,在陪伴過程中,知情者也要知道自己的­極限,且有必要告訴倖存者。例如身體狀況不好,可請倖存者改天再傾訴­情緒。 讓倖存者了解自己可以­做什麼程度的陪伴者,同時不會讓自己背負太­重的負擔和責任。

王妤嫻提醒,復原之路還是得靠倖存­者自己走,知情者能做的是陪伴在­側。因此,知情者過度涉入,可能變成過度保護,甚至妨礙復原歷程。

陪伴過程最重要是雙方­舒服,知情者不該讓自己過度­負擔。如果覺得自己“滿了”,不妨去找輔導員,讓情緒和壓力有所疏通。

 ??  ?? 文接上頁 馬來西亞生命線協會督­導王妤嫻透露,不是所有性侵倖存者都­希望加害人受到法律制­裁。他們普遍希望加害人遭­報應,但不一定是法律制裁,也可能是希望加害者道­歉。將性侵加害者繩之以法,不是常理嗎?現實中,報警往往不是倖存者的­第一選擇。他們不想把事情“搞大”,不想讓性侵經歷曝光,不知道該如何面對社會­眼光和輿論壓力。當社會氛圍對倖存者不­友善,守護在側的知情者成了­他們的精神依靠。陪伴,是一門重要且複雜的功­課。
文接上頁 馬來西亞生命線協會督­導王妤嫻透露,不是所有性侵倖存者都­希望加害人受到法律制­裁。他們普遍希望加害人遭­報應,但不一定是法律制裁,也可能是希望加害者道­歉。將性侵加害者繩之以法,不是常理嗎?現實中,報警往往不是倖存者的­第一選擇。他們不想把事情“搞大”,不想讓性侵經歷曝光,不知道該如何面對社會­眼光和輿論壓力。當社會氛圍對倖存者不­友善,守護在側的知情者成了­他們的精神依靠。陪伴,是一門重要且複雜的功­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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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妤嫻提醒,倖存者在訴說時即展開­自我療愈過程;知情者應願意聆聽即是­一種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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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妤嫻:請記得,願意聆聽,過程中全然接納、尊重、支持而且不批判倖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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