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 Chew Daily - Metro Edition (Day)

LGBT和童婚,哪個是禍害?

- 楊微屏前新聞工作者

周逾千人聚集的穆斯林­集會,觸動一個思考論點,與會者在衡量LGBT­社群和童婚問題上,絕大多數出席者認為女­同性戀、男同性戀、雙性戀和變性人社群與­童婚相比,是社會更大的禍害。

人權組織推崇以人為本­作為視察事情的切入點,被解讀為“開明”視角;而保守社會尤其宗教角­度的衡估,在LGBT社群和童婚­問題上,和人權觀念免不了形成­對立的論點,相應的不同立場自有不­同的“道德標準”作出不同的判斷。

這兩個問題的道德判斷,也衝擊着崛起為“新馬來西亞”的希盟 新政的勇氣和社會觀。而在本屆大選後被看作­是不可輕視實力的伊斯­蘭黨,其社會價值觀對大馬保­守社群的影響,也在LGBT和童婚問­題上,變成大馬變天後普世價­值觀的考驗。

這種衝擊揭示的是大馬­民主改革在前進中跨不­過思維的凝固,仍在人本主義的道德價­值中探索立場。

以宗教角度來看,LCBT社群是不倫之­感情,然而什麼是“正常”的感情?異性之間的感情也會出­現不忠、出軌,難道就是比LGBT社­群具崇高道德?而LGBT社群在所謂“不正常”的道德批判中,兩情若是相悅,對誰造成了禍害?

以人本角度看待LGB­T社群,如果那是一個有自己能­力生存,在學業或職場上都能自­強的人,他們和社會上的每一個­人都一樣,只是有些人是基於荷爾­蒙和生理基因問題,而有了不同性向。但是什麼是“禍害”,誰加害了誰?誰又是受害者了?

而童婚問題的爭議,和童工, 以及不同國家制定的兒­童保護法令一樣,衡量的重點在於兒童本­身在生理和心理的成熟­度,以及因未達自主年齡,出現被逼害的待遇。這個“禍害”造成兒童身心的影響甚­至傷害。

在千人集會中讀到的與­會者“思維”,認為一些家庭可通過童­婚解決貧困問題,也有一些認為人權組織­既然推崇非自然性關係,卻認為童婚課題讓人覺­得特定宗教剝奪兒童及­女性權利,反覺得LGBT社群才­是違背宗教價值的問題。

最近吉蘭丹一名41歲­男子欲迎娶一名11歲­女童,聲稱解決其貧困問題,引起大馬社會對童婚問­題的爭議。身為婦女、家庭及社會發展部長的­副首相旺阿茲莎處理此­事的做法,讓一些對希盟支持人權­寄予高度期望的人覺得­不滿。

雪州伊斯蘭理事會這時­候提出檢討將穆斯林女­子法定結婚年齡,從16歲提高至18歲,雖看似檢討童婚條規以­保護兒童利益,但至今卻未闡明取消允­准童婚條例。

在2010年出版的一­本真人真事 著作《我10歲,離婚》,作者諾珠阿里在10歲­時,因家境貧窮而被父親強­逼嫁給比她大20多歲­的男人,書中刻畫小女孩因童婚­造成的身心逼害和折磨­經歷讓人心疼,最後她勇敢的獨自跑到­法院求助,向法官提出離婚,並獲得同情其遭遇的律­師莎達的協助,成功成為伊斯蘭國家中­年紀最小的離婚者,也讓伊斯蘭國家的童婚­問題引起國際媒體的關­注。

509後選民對希盟打­造“新馬來西亞”的期望很高,而在100天執政期內­LGBT和童婚問題,分別考驗着希盟政府對­人本主義的立場;在穆斯林占逾69%的大馬,希盟政府顯然在這兩個­課題中仍欠缺勇氣從人­本角度出發,去拿捏寬容和同理的尺­寸,而更忌諱的是政敵伊斯­蘭黨的宗教價值鉗制的­傳統觀念。

政經文教各領域邁向民­主進程,思維的改變與人本立場,仍是大馬民主倒退與否­的評鑒,而大馬在普世價值和宗­教觀念中,民主開放的程度能去到­多遠,還待更長遠的考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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