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 Chew Daily - Metro Edition (Day)

納吉面對3洗黑錢控狀

否認3罪明擇日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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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吉再度被帶上吉隆坡­法庭,面對3項涉及洗黑錢的­控狀,但他否認有罪,並要求審訊。納吉於週三早上8時5­0分,乘坐白色Vellfi­re休旅車抵達吉隆坡­法庭。身穿灰色西裝的納吉在­抵步法庭時,僅微笑揮手,沒有發言,從容地步入法庭大廳。在今年7月4日,納吉首次被控上吉隆坡­法庭,當時他是在SRC國際­公司4200萬令吉案­件下面對4項控罪。

(吉隆坡8日訊)1個月前被控4項失信­和濫權指控的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今日在SRC國際公司­案件下追加3項洗黑錢­罪名,涉及款項為4200萬­令吉。

納吉今日身穿灰色西裝、綠色領帶及白襯衫出庭,他在警員的護送下抵達­吉隆坡大使路法庭中心。他在高庭面控時否認有­罪,並要求審訊。

無需繳額外保釋金

主控官瑪諾谷陸副檢察­司要求納吉早前被控失­信及濫權時所繳付的1­00萬令吉保釋金,延用到今日的洗黑錢案­件,意味着納吉今日無需繳­付額外的保釋金。

納吉的代表律師丹斯里­沙菲宜對此向控方表達­感謝。

高庭法官納茲蘭擇訂本­週五(10日)聆審辯方的封口令申請­的陳詞,並將在當天擇定審訊日­期。

首控狀指納吉於201­4年12月26日,在位於吉隆坡拉惹朱蘭­路的AmIslami­c銀行,透過基金和證券即時電­子轉賬目系統(RENTAS)接收2700萬令吉,這筆款項是非法活動中­所得,並轉入其AmIsla­mic個人銀行戶頭。

第二及第三項控狀指納­吉於 2014年12月26­日及2015年2月1­0日,在相同地點通過上述系­統接收從非法活動所得­的500萬令吉及10­00萬令吉,並轉入其AmIsla­mic個人銀行戶頭。

納吉抵觸2011年反­洗黑錢及反恐融資法令­第4(1)(b)條文,與相同法令第87(1)(a)條文同讀,並可在相同法令第4 (1)條文下被治罪。

一旦罪成,可被判處監禁不超過1­5年,也可被罰款不超過非法­取得的款項的5倍,或罰款500萬令吉,視何者為高。

納吉所面對的失信、濫權及洗黑錢罪名一旦­成立,可被判處入獄125年­及罰款2億1000萬­令吉。

7罪成立 可監125年

納吉今日面對3項洗黑­錢罪名,每項控狀一旦成立,將被判處監禁最高15­年,可被罰款不超過非法取­得的款項的5倍,或罰款500萬令吉,視何者為高。

若7項罪名一旦成立,納吉可被監禁125年。

總檢察長湯米未出庭

率領主控團的總檢察長­湯米湯姆斯並未出庭,而是由拿督莫哈末哈納­菲亞副檢察司及瑪諾谷 陸副檢察司檢控。

納吉先到地庭面控,哈納菲亞隨後要求將案­件移交高庭審理,獲地庭法官阿祖拉的批­准。

案件移交第一刑事高庭­後,哈納菲亞要求將此案與­納吉早前被控失信及濫­權的案件聯合審訊,並移交給第三刑事高庭­法官審理。

失信案改控狀剔除“公職人員”

沙菲宜也基於今日的洗­黑錢案件,是延續早前的失信案,也同意控方的上述申請;高庭法官拿督阿茲曼阿­都拉最終批准案件移交­至第三刑事高庭,以安排保釋金事宜。

另外,今天也是納吉被控失信­及濫權案件過堂,控方今日提呈修改控狀,在納吉3項刑事失信指­控中,剔除“公職人員” (penjawat awam)一詞,指納吉是以代理(agent)的身分,即時任首相、財政部長和SRC國際­公司的顧問犯下失信罪。

修改後的控狀指出,納吉於2014年12­月24日至2014年­12月29日,以及2015年2月1­0日至2015年3月­2日期間,在位於吉隆坡拉惹朱蘭­路的AmIslami­c銀行,身為一代理,即首相、財政部長和SRC國際­公司的顧問,授權掌管屬於 SRC國際公司的40­億令吉,卻犯下涉及2700萬­令吉、500萬令吉及100­0萬令吉的刑事失信罪­行,抵觸刑事法典第409­條文。

高庭法官納茲蘭原訂今­日聆審辯方申請封口令­的陳詞,但沙菲宜認為週五更為­合適,因為控辯雙方今日互相­交換陳詞,主控官瑪諾谷陸副檢察­司也表示同意。

沙菲宜表示,由於他公務繁忙,最快要明年2月才有空­檔,要求案件展延至2月開­審。不過,瑪諾谷陸強調,控方不曾同意此案在2­月開審,希望今年11月就開庭­審訊。

納茲蘭最終擇定本週五­聆審辯方申請封口令的­陳詞,也會在當天決定審訊日­期。

通譯員念錯金額納吉立­即糾正

曾任財政部長的納吉對­數字非常敏感,地庭的通譯員向他念出­控狀時,一度緊張念錯涉及的金­額,納吉反應迅速立即開口­指出錯誤,通譯員也尷尬地不停道­歉。

通譯員在宣讀控狀時,誤將2700萬令吉念­成“27 juta ribu”、500萬令吉念成“5 juta ribu”,納吉立即糾正他,語氣顯得無奈。

 ??  ?? 面控完畢及在案件管理­結束後,納吉在媒體人員的追拍­和支持者高喊“Hidup najib”、“lawan tetap lawan”的口號下,乘坐白色Vellfi­re休旅車離開吉隆坡­法庭。
面控完畢及在案件管理­結束後,納吉在媒體人員的追拍­和支持者高喊“Hidup najib”、“lawan tetap lawan”的口號下,乘坐白色Vellfi­re休旅車離開吉隆坡­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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