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 Chew Daily - Metro Edition (Day)
法官:政治暗殺證據不足
(沙亞南16日訊)朝鮮領導人金正恩的兄長金正男在吉隆坡國際機場遭殺死的案件今日下判,高庭裁決印尼籍女子茜蒂艾莎及越南籍女子段氏香謀殺金正男表罪成立,須進行自辯。
法官逾2小時宣讀判詞
承審法官拿督阿茲米阿里芬今日花逾2小時宣讀判詞,他表示,在重新及客觀審視所有的證據、控方證人的供詞及陳詞後,認為控方提出的證據很可靠,也證明2名被告表面罪名成立。
不過阿茲米指出,由於證據不足,他無法裁定這是一場政治暗殺行動。的。他指這起暗殺行動很有規劃,是由2名被告與4名逃逸嫌犯精心策劃,2名被告對此是知情
阿茲米阿里芬指出,2名被告宣稱在案發當天是在進行惡作劇,但他認為,惡作劇的定義是可讓所有人最終笑着收場,但在金正男的案件並沒有看到這點。
“惡作劇的目的是為了娛樂及樂趣,不在於傷害他人,最終是以開心的玩笑收場。”
他以國外惡作劇節目《Just For Laugh》為例,並指主持人或演員在節目開始前,會先自我介紹及示範,節目結束後會指向隱藏好的鏡頭,當中的所有人包括被惡整的對象,都會開心地大笑。
他指出,此案並沒有任何“惡作劇”的元素,閉路電視也沒有看到四周的人覺得好笑,與辯方律師早前提呈的證據不一致。
“辯方指朝鮮當局才是真兇,但我可以說,真兇就是4名逃逸嫌犯和2名被告。” “雖犯,即暱稱花守先生、詹姆斯、Y先生及
然閉路電視畫面顯示4名朝鮮籍在逃嫌Mr Chang出現在吉隆坡第二國際機場,但僅此而已,沒有足夠證據證明這是具有政治動機的暗殺行動。”
他說,查案官指死者金哲在案發5天前,曾在浮羅交怡與一名美籍男子會面,但警方未能查出該男子的身分及2人會面的目的。
他指2名被告或不認識彼此,但她們在案發前後的行為一致。
“尤其案發後,2名被告選擇到距離案發現場較遠的廁所,即機場2樓而非3樓出境大廳的廁所。她們必須遠離死者,若逗留在3樓,她們極有可能會被死者認出並捉到。”
他表示,雖然閉路電視畫面無法清楚顯示2名被告對死者所做的行為,也沒有目擊證人,但2人在案發前後的一連串行為都足以證明與此案有關。
“2名被告在案發前看起來很開朗和輕鬆,但案發後卻快速撤離現場和舉起雙手。2人的行事作風一致,且有意識地行動,是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走向金正男。”
→段氏香的父親段文成無法親自來馬聽審,只好透過電話了解女兒的案件進展。
茜蒂艾莎的父親阿斯利亞(左)及母親貝娜在印尼西冷市的家中,等待女兒的案件下判;阿斯利亞一邊為女兒祈禱。
印尼駐馬大使魯斯迪基拉納表示,他對法庭裁定茜蒂艾莎表面罪名成立感到震驚。
他受詢問時表示,但印尼政府會尊重這項裁決。
茜蒂艾莎的代表律師魏順成說,“這並不是最終判決,僅是裁定表面罪名成立,若最終判決裁定茜蒂艾莎和段氏香罪名成立,我們就會提出上訴。”
他說,辯方將在11月傳召超過10名證人供證,包括來自國外的專家。
茜蒂艾莎淚灑法庭
他指其當事人聞判後感到非常失望,甚至淚灑法庭,但沒有多說什麼。
他說,其當事人認為這是一場能夠為她帶來收入的惡作劇拍攝,才會現身吉隆坡第二國際機場。
“她根本不知道這是一宗謀殺案,她被告知參與惡作劇,可以賺錢,所以在對方指定時間出現在機場。她根本不認識段氏香,她們都覺得拍攝惡作劇可以賺錢,才執行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