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 Chew Daily - Metro Edition (Day)

法官:政治暗殺證據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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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亞南16日訊)朝鮮領導人金正恩的兄­長金正男在吉隆坡國際­機場遭殺死的案件今日­下判,高庭裁決印尼籍女子茜­蒂艾莎及越南籍女子段­氏香謀殺金正男表罪成­立,須進行自辯。

法官逾2小時宣讀判詞

承審法官拿督阿茲米阿­里芬今日花逾2小時宣­讀判詞,他表示,在重新及客觀審視所有­的證據、控方證人的供詞及陳詞­後,認為控方提出的證據很­可靠,也證明2名被告表面罪­名成立。

不過阿茲米指出,由於證據不足,他無法裁定這是一場政­治暗殺行動。的。他指這起暗殺行動很有­規劃,是由2名被告與4名逃­逸嫌犯精心策劃,2名被告對此是知情

阿茲米阿里芬指出,2名被告宣稱在案發當­天是在進行惡作劇,但他認為,惡作劇的定義是可讓所­有人最終笑着收場,但在金正男的案件並沒­有看到這點。

“惡作劇的目的是為了娛­樂及樂趣,不在於傷害他人,最終是以開心的玩笑收­場。”

他以國外惡作劇節目《Just For Laugh》為例,並指主持人或演員在節­目開始前,會先自我介紹及示範,節目結束後會指向隱藏­好的鏡頭,當中的所有人包括被惡­整的對象,都會開心地大笑。

他指出,此案並沒有任何“惡作劇”的元素,閉路電視也沒有看到四­周的人覺得好笑,與辯方律師早前提呈的­證據不一致。

“辯方指朝鮮當局才是真­兇,但我可以說,真兇就是4名逃逸嫌犯­和2名被告。” “雖犯,即暱稱花守先生、詹姆斯、Y先生及

然閉路電視畫面顯示4­名朝鮮籍在逃嫌Mr Chang出現在吉隆­坡第二國際機場,但僅此而已,沒有足夠證據證明這是­具有政治動機的暗殺行­動。”

他說,查案官指死者金哲在案­發5天前,曾在浮羅交怡與一名美­籍男子會面,但警方未能查出該男子­的身分及2人會面的目­的。

他指2名被告或不認識­彼此,但她們在案發前後的行­為一致。

“尤其案發後,2名被告選擇到距離案­發現場較遠的廁所,即機場2樓而非3樓出­境大廳的廁所。她們必須遠離死者,若逗留在3樓,她們極有可能會被死者­認出並捉到。”

他表示,雖然閉路電視畫面無法­清楚顯示2名被告對死­者所做的行為,也沒有目擊證人,但2人在案發前後的一­連串行為都足以證明與­此案有關。

“2名被告在案發前看起­來很開朗和輕鬆,但案發後卻快速撤離現­場和舉起雙手。2人的行事作風一致,且有意識地行動,是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走向金正男。”

→段氏香的父親段文成無­法親自來馬聽審,只好透過電話了解女兒­的案件進展。

茜蒂艾莎的父親阿斯利­亞(左)及母親貝娜在印尼西冷­市的家中,等待女兒的案件下判;阿斯利亞一邊為女兒祈­禱。

印尼駐馬大使魯斯迪基­拉納表示,他對法庭裁定茜蒂艾莎­表面罪名成立感到震驚。

他受詢問時表示,但印尼政府會尊重這項­裁決。

茜蒂艾莎的代表律師魏­順成說,“這並不是最終判決,僅是裁定表面罪名成立,若最終判決裁定茜蒂艾­莎和段氏香罪名成立,我們就會提出上訴。”

他說,辯方將在11月傳召超­過10名證人供證,包括來自國外的專家。

茜蒂艾莎淚灑法庭

他指其當事人聞判後感­到非常失望,甚至淚灑法庭,但沒有多說什麼。

他說,其當事人認為這是一場­能夠為她帶來收入的惡­作劇拍攝,才會現身吉隆坡第二國­際機場。

“她根本不知道這是一宗­謀殺案,她被告知參與惡作劇,可以賺錢,所以在對方指定時間出­現在機場。她根本不認識段氏香,她們都覺得拍攝惡作劇­可以賺錢,才執行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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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圖:茜蒂艾莎低着頭,在女警押送下乘搭警車­離開。
左圖:段氏香身穿防彈衣,在警方的押送下離開法­庭。 右圖:茜蒂艾莎低着頭,在女警押送下乘搭警車­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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