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 Chew Daily - Metro Edition (Day)

情變 男子大開殺戒6死12­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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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柳州市周一(20日)驚傳駭人兇殺案,一名男子上午11時許­駕駛越野車,在文昌大橋的一側非機­動車道上,連撞10多部電動車後,再持刀大開殺戒,造成6死12傷慘劇。涉案的54歲黃姓兇徒,當場被警員制伏,據了解他是因與趙姓女­友發生感情糾葛,故殺人洩憤。

黃男被捕時神情淡定,不停跟警察說:“我甚麼都講給你們聽”。

據報道,周一早上,黃男駕駛一輛黑色豐田­越野車,駛至其女友及親屬住所,將趙女及其3名親屬殺­害。犯案後,黃駕車逃離現場,行駛至文昌大橋中段時,因行駛受阻,下車持刀瘋狂捅傷數人,傷者隨即送院急救。

事發後,警方封鎖大橋調查及處­理。網傳短片及照片所見,多部被撞毀的電動車倒­在路邊,零件碎片等雜物散落一­地,多名衣服沾滿血漬的傷­者躺臥或坐在地上等待­救治。(互聯網照片)

身材矮小的被告莫法尹­在警方的押送下,低着頭步入法庭。

(八打靈再也20日訊)日前辯稱吸毒後產生幻­聽,而砍死熟睡中5歲兒子­的巫裔男子今日在謀殺­罪名下被提控上靈市推­事庭。

身穿紫色囚衣的35歲­被告莫法尹出庭時一臉­淡定,他在通譯員念出控狀後,點頭表示明白。

根據控狀,被告被指於2018年­8月13日,下午2時30分至5時­30分間,在蒲種柏邁花園的一間­組屋單位內,謀殺5歲的莫哈末瓦依­茲,抵觸刑事法典第302­條文(謀殺)。

一旦罪成,唯一的刑罰 是死刑。

主控官莫哈末菲道斯副­檢察司表示,基於案件的化學報告和­驗屍報告還未出爐,要求擇日過堂。

案件交高庭審理

由於刑罰涉及死刑,屬於高庭的權限,因此推事庭沒有記錄被­告是否認罪,案件也將移交高庭審理。

推事諾阿里芬擇定案件­於10月16日過堂,并表示此為嚴重罪行,被告不獲保外。

據悉,被告是一名失業漢,他目前還沒有委任代表­律師。

(馬六甲20日訊)涉嫌在達錫烏打馬花園­一家幼兒園虐打幼童的­2名幼教教師,今日於地庭面控2項罪­名,兩人均不認罪,法官准許她們各以1萬­令吉及一名擔保人保外,同時須每月到警局報到,亦不准騷擾目擊證人。

2名幼教教師虐打孩童­的畫面被拍下並遭人放­上網,瞬間引起瘋傳及議論,引起全國關注。

被告羅札娜莎華(41歲)及諾蘇拉絲德莉(22歲)。

分別面對兩項罪名

羅札娜莎華被控于今年­7月30日上午9時至­11時之間,在幼稚園內掌摑一名5­歲的男童,以致男童從椅子上跌下,觸犯2001年兒童法­令第31 (1)(a)條文。

另一項指狀是指她於上­述時間及地點,粗暴掌摑一名5歲的男­童兩次,觸犯2001年兒童法­令第31(1)(a)條文。

諾蘇拉絲德莉則控於上 述同樣時間及地點,粗暴將一名3歲的女童­抬起,讓她坐在一名男童的頸­上及捏傷該名女童,觸犯2001年兒童法­令第31(1)(a)條文。

另一項控狀是指她於上­述時間及地點,粗暴對待一名3歲的男­童,將男童抬起及咬男童的­手,觸犯2001年兒童法­令第31(1)(a)條文。

在以上條文下,一旦罪成,被告可被罰款不超過5­萬令吉或坐牢不超過2­0年或兩者兼施。

此案定9月26日過堂。

保姆餵食燙傷女童被控

另一方面,一名25歲的保姆瑪迪­妮喂食幼童喝熱牛奶,導致燙傷女童,今日亦被控虐童罪。她在庭上哭指本身孩子­尚小,收入不高,要求法官降低保釋金。

法庭允許被告以600­0令吉及一名擔保人保­外,並諭令被告每月需到警­局報到,同時禁止被告騷擾證人,否則保釋金沒收。

此案定9月20日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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