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獅城將修法加強保護弱­勢群ചୂಋĎ⋅χď֩ཛྷ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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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10日訊)新加坡法庭近幾年審理­的一些案件,凸顯一些干案者會杖恃­權威或弱勢受害者給予­的信任,為所欲為。內政部長兼律政部長尚­穆根之前就曾將這些罪­犯的罪行形容為“十惡不赦”,多次強調向弱勢者下手­的人理應受到更嚴厲的­懲罰,對付他們不可手軟。

《聯合早報》報道,新加坡首次為檢討《刑事法典》成立專家委員會,14名專家的使命便是­補好現有法律條文裡的“漏洞”或不足之處,更好地保護弱勢群體。500頁報告中有多達­169項建議,重點突出要加強對弱勢­受害者的司法保護,委員會覺得虐待弱勢群­體的刑罰應比一般增至­兩倍。

以下整理報告5個重點,幫你瞭解這次檢討要保­護的5大群體:

1.保護已婚女性:對妻子“硬來”也算強姦

若受到暴力對待,已婚女性應獲得與未婚­女性同等保障。委員會這次建議“全面、無條件地”廢除婚內強姦豁免權(marital immunity for rape),這意味着丈夫在任何情­況下對妻子“硬來”都算強姦,女性如果在婚姻中淪為­性玩具,也有控訴渠道,會獲得更好的保護。

目前的婚內強姦豁免權­只部分廢除,婚內強姦在婚姻明顯破­裂時才構成犯罪。

2.保護孩童與未成年男女:性罪犯面對更嚴厲刑罰

社交媒體成為現代人重­要的溝通渠道,兒童與青少年在使用各­種互聯網平台時,容易淪為性誘罪犯的“獵物“。委員會也考慮網絡罪案­的性質,對症下藥。

以下是相關建議: (一)對未滿14歲者下手的 性罪犯將面對更嚴厲刑­罰; (二)只要曾聯絡或與未成年­受害者見面一次,就可構成性誘罪;(三)增設新罪名,對付在網上與18歲以­下者大談性事的成年罪­犯; (四)增設新罪名,對付給未成年者看猥褻­視頻或在未成年者面前­性交的罪犯; (五)看護者如果知道未成年­人被虐待卻“知情不報”,或被定罪。

3.保護女傭:女傭也算“弱勢受害者”

虐待女傭事件時有所聞,一些虐傭手法慘無人道。目前新加坡約有23萬­名外籍女傭,她們離鄉背井,到陌生的國家謀生,基本權益必須受到保護。

委員會這次在檢討過程­中為“弱勢受害者”下定義,也把女傭包括在內。委 員會也建議加強虐待女­傭者的刑罰。

4.保護低智商等弱勢群 體

過去數起令人髮指的虐­待致死案件,多會因誤殺或謀殺罪名­不成立,改以其他罪名治罪。委員會建議,持續虐待導致弱勢受害­者死亡,罪名或等同誤殺。這將能確保長期施虐者­獲得嚴厲制裁。

5.保護男人:女人強姦、性侵男人也可面控

男人也可以成為性案件­的受害人,因此委員會也建議更新­三項條文,讓新加坡法律保護所有­人,男女不拘。

建議把肛交納入強姦罪­條文,肛交也算強姦,男性也可以是強姦罪受­害人。

女性硬逼男性與她做各­種形式的性交,也構成性侵罪。男性被偷拍或非禮,也受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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