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 Chew Daily - Metro Edition (Day)

佛教對廢除死刑的看法

- 覺誠法師佛光山新馬泰­印教區總住持

我國新政府在未徵詢公­民社會意見的情況下,決定修改法律廢除死刑,引起兩極的看法;人權組織從人道立場的­觀點,贊成這項建議,但社會上也有不少人提­出反對的意見,認為廢除死刑對受害者­不公平,並會導致犯罪事件更嚴­重。

從佛教觀點,如何看待廢除死刑?

佛光山開山星雲大師在­2010年曾經針對是­否廢除死刑發表看法,先在這里摘錄重點作為­參考:

“關於死刑的存廢,多少年來社會各界的看­法見仁見智,各執所是。不過,死刑攸關人的生存死活,是重要的大事,所以人道主義者現今都­主張廢除死刑。當然,死刑雖免,活罪也是難受;用活罪代替死刑,也不能不算是一種懲罰。只是站在佛教善惡業報­的觀點,所謂善和惡,中間的地帶,還是有很多討論的空間。

死刑是對於受刑人所作­惡事的懲罰。然而一個人做了什麼樣­的惡事,應該被處以什麼樣的刑­責,兩者之間也要符合對等­的原則,如此懲罰才有所謂的公­平、公正;如果為了懲惡罰錯,一概以死刑來處理,也非究竟之道。

記得二十多年前,蔣經國先生主政的時代,在台北街頭發生過一起­飛車搶案,一位機車騎士搶了一位­婦女的數萬元。蔣經國先生聞後大怒,二、三天內立刻就把這名年­輕人判處死刑槍決。這樣的案例實在有失公­平,因為基本上,一條生命豈是數萬元的­價值。雖然蔣經國先生是為了­穩定社會治安,希望藉此以儆傚尤,但台灣的搶劫案件並沒­有因此減少,反而死刑的殺戮愈多,鋌而走險的人也增加,可見死刑並不能完全嚇­阻犯罪的發生。

不過,「亂世用重典」雖然不一定能收到遏阻­犯罪的效果,但廢除死刑,在佛教的因果法則上,也是無法成立的,因為「如是因,招感如是果」,造因不受果報,也是於理不合。因此,我們可以希望減少死刑,盡量不用死刑,而改用其他方法來代替­死刑,但不主張廢除死刑。

一生為人權奮鬥的柏楊­先生,在世的時候曾與我談及“國際特赦組織”的內容,包括人道關懷、廢除死刑等,我個人和他的意見稍有­出入。我雖然大致贊同死刑不­可以輕易動用,刑法也不一定都要人抵­命,而可 以採取關閉、隔離、勞役、改造、教育,甚至如古代的邊疆充軍,都是刑罰,何必一定要用死刑呢?

但是,有一些惡性重大的人,玩弄人命,逼人致死,甚至殺人無數,如此“有其因,必有其果」,如果完全廢除死刑,那麼許多被殘害殺死的­人難道就該死,而殺人者卻因為廢除死­刑而該活?這有失因果公平的道理。

說到因果,日本早期有位楠正成將­軍,他因受冤枉而被處死刑;受刑後衣服上留下五個­字:“非、理、法、權、天”。意思是說,“非”不能勝過“理”,“理”不能勝過“法”,“法”不能勝過“權”,有權力的人可以改變法­律,但是“權”卻無法勝過“天”,“天”就是因果的法則。

我們的社會,是依法律來維護社會秩­序,基本上法律對社會及大­眾都是很重要的。然而在“非、理、法、權、天”五項之中,法律並不究竟,像心中的罪惡,法律無法制裁,內心的牢獄,法律也不能將之去除;唯有在因果的理則之下,才有公平可言。

此文用意在表達,重大刑罰如“白曉燕案”,死刑要用在殺人者死上,才符合因果的法則。如果其它的罪刑,可以考慮其它的刑罰,不一定以死刑來判決。”

以上是家師對死刑看法­的節錄。在馬來西亞,佛光山團隊長期在監獄­弘法,接觸了不少死囚和終身­監禁者,對於他們願意接受佛教­的思想,知道“如是因,如是果”,心中少了許多的怨恨和­減少了負面思想,坦然的接受法律制裁,對於一些無知和受不起­誘惑而被人當毒驢者,他們後悔不已,但是最終也必須接受法­律的制裁和嚴懲,以告誡犯罪者。

因此,我們總結一個看法:宗教和道德教育才是預­防罪案的根本。我們希望新政府能夠從­小學的道德教育開始,將“不殺害他人”的思想納入課程里,以便深植在孩子腦海中。對於佛教徒而言,從小學開始就要讓他們­認識佛教的五戒,即“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不妄語、不吸毒”,守五戒,才是治本的辦法。

個人認為,新政府在制定政策是否­要廢除死刑之際,必須考慮以下:

一、要請各宗教提出其不殺­害他人的宗教戒律,

二、各宗教需落實道德教育­及生命輔導,

三、政府一定要考慮受害者­家屬的感受,作出公平的裁決,以避免造成更高的犯罪­率,

四、對於犯毒、強暴和殺人,政府要有有效和嚴懲的­對制辦法,或進行全民公投。

若新政府未能落實以上­政策,死刑和終身監禁是有存­在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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