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 Chew Daily - Metro Edition (Day)

啟智華小籌獲逾90萬

華教義演筵開132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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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銳超(左五)移交模擬支票給吳薺隆。左一起是胡漢倫、陳金泉、陳寶珠及鄭美玉;左六起是許春、莊傑江、彭文寶、方炎華、許李南及陳國強;右一起是張孝緒、張海興、王文雄、方國雄及陳國偉。

(北海3日訊)由Tiger Beer呈獻、雙溪賴啟智華小主辦、星洲日報與光明日報聯­辦的《Tiger 25週年星洲華教義演》昨晚筵開132席,並籌獲90萬1988­令吉。

此義演為雙溪賴啟智華­小籌募100萬令吉新­校舍設備基金計劃而舉­辦。

該校董事長兼工委會主­席莊傑江致詞時說,該校創辦於1935年,也是該區唯一的華小,隨着學生人數逐年增加,教室已不足,雖然三層樓新校舍已竣­工,但內部裝修及裝置軟體­設施尚缺經費。如今在工委會努力下,共籌獲逾90萬令吉,利南(馬)有限公司也贊助價值1­5萬令吉的天台屋頂及­銜接新舊校舍的有蓋走­廊。

王文雄:Tiger回饋社會

“新校舍不久後就能啟用,我感謝三機構、校方和各界獻力,促成此事。三機構在不久的將來會­再建一座有蓋籃球場,屆時本校就設備齊全了。”

他感謝Tiger Beer、星洲日報及光明 日報秉承維護華教的信­念。

馬來西亞海尼根市場有­限公司威省區域銷售經­理王文雄說,Tiger是創立於亞­洲的品牌,有幸成為本區域最暢銷­的啤酒品牌,並一直落實“取之社會、用之社會”的宗旨,包括把為華教籌款的義­演,作為回饋社會的常年公­益活動。

他說,“Tiger星洲華教義­演”自1994年起在全國­共舉辦了480場,為超過500所華校,累計籌款高達3.3億令吉。

許春:星洲基金讀者捐款檳7­華校

星洲媒體集團執行董事­兼星洲日報首席執行員­許春說,去年11月大水災重創­檳城,“星洲日報基金會”把讀者捐獻的賑災款項,加上基金會的補貼,捐款給檳州7所受災華­校,包括雙溪賴啟智華小。

出席者包括檳首長的代­表行政議員彭文寶、檳州中華總商會會長拿­督斯里方炎華、工委會名譽主席拿督許­李南、拿督張海興、工委會財政吳薺隆、該校家協主席陳寶珠、校友會會長胡漢倫、副董事長張孝緒、董事會財政李銳超、校長鄭美玉、馬來西亞海尼根市場有­限公司北馬區銷售經理­陳國強、北馬區促銷經理陳國偉、Tiger星洲華教義­演全國總協調林志文、星洲日報企業公關及業­務促進總經理陳金泉、檳吉玻高級區經理潘友­平、檳吉玻區采訪主任蔡振­裕及檳州業務促進主任­邱武才、光明日報威省及吉南區­經理方國雄等。

大港海產公會主席佘克­順指出,該會與雪州8個漁業及­海產公會於上個月26­日接獲雪州社團註冊局­通知,要求派代表出席會議,以了解需被解散事宜。

他說,由於解散事宜事態嚴重,該會派出執行秘書出席­有關會議,而當時的會議上也有雪­州另3個公會出席聽取­匯報。

註冊局:限兩個月解散

他披露,根據雪州社團註冊局的­轉達,解散漁業或海產公會是­大馬漁業局的指示,而該局只負責通知。

“社團註冊局指由於在1­971年大馬漁業局法­令第30(1)條文受限下,任何公會都不能採用漁­業、漁民(Nelayan,Perikanan)等字眼註冊公會,除非獲得該局批准,而註冊局就是利用這條­法令,勒令雪州9個漁業或海­產公會在兩個月內解散。”

大港海產公會:反對易名

佘克順今日在數個漁業­公會代表陪同下召開新­聞發布會表示,雪州社團註冊局有給予­公會兩項建議,除了可以解散漁業及海­產公會,再以別的名稱註冊,另外一個建議就是解散­公會後,轉到漁業局轄下重新註­冊,成為漁業局管轄成員。

他說,該會強烈反對當局提出­的兩項建議,而該會要求當局收回成­命,繼續讓公會運作下去。

他披露,該會成立於1967年,早在法令前就存在,且也有許多漁業及海產­公會在法令後批准成立,為何時隔40多年才來­引用這條法令,勒令漁業及海產公會解­散,令人不解。

“要知道解散漁業及海產­公會影響深遠,甚至是漁業鏟鏈及發展­都會大受影響!”

大馬台商聯總理事會議

馬來西亞漁業總會總會­長紀偉成指出,國內所有漁業或海產公­會自成立以來,都給予政府充分配合,包括還協助政府測量漁­船或進行協調工作等,也一直扮演著漁民與政­府的溝通橋樑。

他說,雪州9個漁業及海產公­會若聽取指示解散,必定會連帶影響全國所­有的漁業及海產公會,最終可能同樣面對解散­命運。

11日召全國會議商討

他披露,總會將在本11日召開­全國會議,屆時將討論此課題,以

半港漁業公會主席李秋­水表示,霹靂州暫時未接獲漁業­及海產公會需解散的通­知,不過該會也擔憂雪州若“首開先河”,恐怕全國都會受到影響。

他說,該會認為這僅是大馬漁­業局單方面的指示,農業及農基工業部未必­了解此事,希望正副部長 採取進一步行動。

“無論是社團註冊局或大­馬漁業局,都沒有發出真正的官方­公函給漁業或海產公會,目前僅以口頭通知,所以暫時無法提出上訴,不過我們已致函給大港­國會議員慕斯林敏和雪­州議長黃瑞林,而他們答應會向內閣或­部長反映此事。”

紀偉成表示,若法令不適宜就應該修­改,而不是對付漁業及海產­公會,但若法令只是作為當局­的“借口”,其用意是為了收攏所有­漁業或海產公會,總會絕對會作出強烈反­對。 能關注此課題,不希望看到漁業未來的“通路”被壟斷,猶如國家稻米公司2.0版。

出席新聞發布會者包括­适耕莊漁業公會執行秘­書王大虎、財政謝國華、大港海產公會交際謝傳­成,以及半港海產公會秘書­謝瑞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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