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 Chew Daily - Metro Edition (Day)
媒理會法案與政客神打
政府宣布成立17名媒体业界人士组成的筹委会,负责拟定媒体理事会(Malaysian Media Council)法案草案,时限暂定为2个月必须定稿。
通讯及多媒体部长哥宾星透露,政府为了兑现希盟宣言第27项承诺,2019年12月6日内阁同意设立媒体理事会(媒理会),以维护媒体及从业者的利益。
需要预先指明的是,政府成立17人筹委会,仅是落实媒理会的起步,香槟不能开得太早。
根据记录,去年9月哥宾星曾表示,媒理会有望在10月国会期间部署成立,带上国会及进行性能讨论,并希望能在该期国会期间通过。一旦有关建议获得接纳后,就能立即落实。
10月国会复会时的舆论氛围,是着重于政府想借力媒理会来有效打击社交媒体假新闻泛滥的问题。只是,国会休会后,成立媒理会的进度,却被不明因素延误耽搁。
这次,哥宾星语调有转,明示媒理会的任务,是负责协调媒体操守,并处理与媒体相关的反馈和投诉。
至于17媒体人筹委会则将负责拟定相关法案草案,包括审议5个核心课题,即理事会的目标和职能、理事会及成员的章程和资格、行为准则、解决争议的方法、制定一般条款,包括审查成立媒理会时需要废除或修正的现行法律。
政府也给予媒理会明确的定位,将它视为媒体生态系统的自我监管机构,但其法定地位与职权需在法案提呈国会并通过后,才能生效。
依据部长讲话的意思,媒理会将涵盖国内所有类型的媒体,包括印刷、电子和网络媒体,目标是加强并保障媒体自由和媒体从业者的权利,同时提倡良好的媒体操守。
此外,媒理会也将被赋权根据现有的法律进行监督,并就公众针对媒体的投诉采取行动。
值得一提的是,政府认为落实媒理会现在已取得进展,是个重大的转折点,因为成立媒理会的概念,早在45年前就有人提出,但却要经过漫长的时间延误才能付诸落实。
或许,政府主动推崇媒理会的潜议程,会是往后媒理会成败的关键。
第一、在国会法令阐明下,媒理会虽为媒体生态系统的自我监管机制,但这并不意味政府已保证不会绕道干涉媒体机构的独立运作,任意破坏言论自由的空间。
目前的媒体生态系统虽已碎裂为印刷、电子和网络媒体三大主流,但在大马皆受陈腐的旧有法律所钳制。例如:纸媒机构须在印刷及出版法令的淫威下谨慎运作,不然恐被吊销执照;电子与网络媒体则需在通讯与多媒体法令之主观兼广义阐释法下,战战兢兢避开法律地雷。
此外,所有媒体管理层负责人及编采人员也需在1948年煽动法令及1972年官方机密法令的钳制条文下,小心作业,免惹官非。
其实,法律境界的理想,往往是在执法机关单位如何公正执法之后,才能寻获严峻的鉴证。
我国现处政党轮替执政的时空,无论谁在当朝,难免都会出现政治挂帅所引爆的利益冲突。因此,谁也不能保证,恶法不会被政客滥用来排除媒体界的异议言论。
就算是在希盟当朝的现在,也有数名声名昭彰的内阁部长,无时不对民办媒体的言论空间施加打压,或通过代表政党喉舌的媒体针对同业的异议立场,进行口诛笔伐、污秽描黑、乱盖帽子等标签攻势,招式有如神打、乱打般,层出不穷。
希望媒理会法案草拟筹委会,能对这点拟出应对的路线与法则。
第二、媒理会17人筹委会是否能够撇除政治说客的影响力,维护媒体秉持政治超然的第四权神圣使命?
哥宾星郑重宣布卡迪耶欣被请为媒理会筹委会顾问,值得深思。他虽是资深新闻从业员,但从媒体前线下岗至今至少20年,现在常挂嘴边的衔头充满政治味,既是首相马哈迪媒体顾问,也是土团党最高理事,经常在部落格发表非议政敌的言论,立场不算超然。
所以要问:卡迪耶欣是以何种身份担当筹委会的顾问的工作?
第三、英美两大言论自由国无需媒理会的监督框架,马来西亚成立媒理会,究竟能成什么气候?
针对政府议决成立媒理会筹委会,公开采取保留态度的资深新闻从业员,该是佐汉惹法(Johan Jaafar)。他学贯巫西,曾担任语文出版局主管及马来前锋报集团总编辑。他强调,英美两国已经不需媒理会的存在,我们应向这两国的体验学习才对。
他解释,1990年,英国国会委员会(隐私及相关事项)之卡尔固报告(Calcutt Report)献议设立“媒体投诉委员会”以取代英国媒理会。结果,翌年(1991)英国媒理会正式关闭。(请点击英国国会议事录https:// bit.ly/2NzYtAf)
因此,佐汉惹法认为,我国媒体界应把握这个机会来向民众证明,在毫无法定框架的环境下,我国媒体仍能展示“非法定的自制”能耐。
他提醒希盟政府,过去已目睹前朝对本土媒体如何施加非专业及无道德性的打压,以遂当时政府的欲求,而此时既也矢言不会干涉媒体的运作,同时也要为媒体解除所有形式的钳制,捍卫言论自由,现在应是坐言起行的时候了。
他也忠告哥宾星,部长之前表示媒体机构需被政党松绑,不能续控话语权,才能确保媒体的独立无私。他说,部长把持的仅是幼稚的看法,因为眼观最近首要媒体(Media Prima)的人事波动及马来前锋报集团出版准证持有人的易手变更,就应明白媒体的生态环境,并非只关乎法律那么简单。
佐汉惹法认为,媒理会的成立工作交由政府推动而非让路给媒体业界自动自发的事实,基本上早已违背希盟矢言要解除媒体被利益集团捆绑的原意。他说,哥宾星该做而不做的事,应是游说内阁,早日废除所有钳制媒体言论自由的陈腐恶法。
我们很想知道,佐汉惹法不被希盟政府邀请加入媒理会法案筹委会,是否与他的异议立场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