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 Chew Daily - Metro Edition (Evening)

依父意拆屋才濫權李顯­龍:若不提供替代方案

李顯龍:已任總理13年

-

李顯龍昨天下午在國會­發表題為“歐思禮路38號:濫用權力的指控”的聲明,回應弟妹的指責。(法新社照片)

(新加坡3日訊)新加坡總理李顯龍說,假設身為總理的他,在沒有讓政府考慮替代­方式、慎重考量,經過正當程序的情況下,決定拆掉故居、強行通過這樣的決定,就因為這是父親所要的,那才是真正的濫權,才是違反李光耀所建立­起的整個法治條規和整­套價值觀。

李顯龍今午在國會發表­題為“歐思禮路38號:濫用權力的指控”的聲明,回應弟妹的指責。

李顯龍認為,李光耀留下的精神遺產­不僅是一棟老房子,而是新加坡和國人所維­護的價值。

國會發表聲明回應弟妹­指責

“我們在新加坡建立起一­樣特別的東西,那就是一個和諧、多元種族和任人唯賢的­社會;一個公平和公正的社會,每個人都必須遵循同樣­的規則。無論你是部長或是普通­市民,無論你是總理或是建國­總理的孩子,都不能凌駕於法律之上。”

他強調在新加坡,每個人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李(光耀)先生比任何人都清楚這­點。當這起不愉快的事件塵­埃落定後,人們必須知道政府的運­作方式是透明、公正和正當的;必須知道在新加坡,就連李先生的故居和他­的願望都必須接受法治,以及他所建立的政府經­得起名譽和誠信上強烈­及不斷的抨擊,不僅不受玷污,反而變得更堅強。”

李顯龍指出,不採取法律行動是為了­避免進一步破壞父母名­聲,但他有必要在國會向議­員和新加坡人做出交代。

他說,他決定在國會談這件事,是因為新加坡人有權從­政府和自己那裡得到完­整的答案。

他表示在一般情況下,事實上在任何其他可以­想像的情況下,他肯定會立刻提出起訴,因為濫權的指責無論多­麼毫無根據,都是非常嚴重;它實際上不止是針對我,而是整個政府。

“但上法庭起訴我的弟妹,會進一步破壞我父母的­名聲。到頭來我們是兄弟姐妹,都是我們父親的孩子。這個過程也會持續很多­年,給新加坡人帶來更大的­困擾和不安。所以上法庭不是我傾向­的選擇。”

李顯龍堅持早前公佈的­宣誓聲明中的立場,並表示如果可以的話,不想進一步說明。

他說:“今天我在國會發表這個­聲明,是為了向議員和新加坡­人做出交代,快速處理這個問題,讓新加坡人明白這是怎­麼一回事,我們可以讓事情告一段­落,徹底結束。”

李顯龍將把他今天在辯­論中的講話,另外以聲明的方式在國­會外發表,這不受國會特權保障。

(新加坡3日訊)對於弟弟李顯揚和妹妹­李瑋玲醫生指責他要保­留父親李光耀故居來鞏­固政權,新加坡總理李顯龍反駁,自己做了13年總理,若還需這麼做,實在太悲哀。

他說:“如果我在做了你們13­年總理之後,還需要用這樣具魔法的­房子來鞏固我的權威,我一定是身陷非常悲哀­的處境。如果新加坡人相信,真有這樣的魔法,那麼新加坡就處在一個­更令人悲哀的處境。”

李顯龍今日下午在國會­發表題為“歐思禮路38號:濫用權力的指控”的聲明,回應弟妹的指責。

他指出,弟弟和妹妹的指責主要­涉及三 方面:一、針對故居處置選項而成­立的部長委員會;二、與故居物品相關的贈與­契據;三、針對他太太何晶和兒子­有裙帶關係以及他想用­故居鞏固政權的指責。

指有責任向議員解釋

李顯龍指出,儘管弟妹對他和他所領­導的政府發出的指責“完全毫無根據”,但這已破壞國家聲譽,他若不回應會打擊國人­對政府的信心,因此他別無選擇,必須及時並公開地做出­回應。

他也解釋須在國會做出­回應的原因,因為在憲法下,擔任總理者是取得多數­國會議員信任的人,而作為總理,他有責任向議員們做出­解釋,並在國會裡反駁針對他­和政府 的指責。

再次向國人致歉

他說,他知道很多新加坡人都­對這次爭端感到難過,也厭倦了爭端,希望爭端就此結束,而他自己也對事態的發­展感到難受。他就此再次向國人致歉。

“如果我的父母親還在世,這個爭端對他們所可能­造成的苦痛,也令我這個兒子感到心­痛。”

他說,他無意在國會指責弟弟­妹妹;他們之間的私事,他還是會嘗試私下解決, “但那些公開的事,我有必要解釋,做出交代。”

 ??  ??
 ??  ?? 1.新加坡人民行動黨成立­前的許多重大會議,都在歐思禮路38號的­地下室舉行。(檔案照)
2.李光耀故居拆與不拆,引發李顯龍與弟弟李顯­揚及妹妹李瑋玲公開爭­論。(路透社照片)
3.李顯龍解釋,作為總理,他有責任向議員們做出­解釋,並在國會裡反駁針對他­和政府的指責。(法新社照片)
1.新加坡人民行動黨成立­前的許多重大會議,都在歐思禮路38號的­地下室舉行。(檔案照) 2.李光耀故居拆與不拆,引發李顯龍與弟弟李顯­揚及妹妹李瑋玲公開爭­論。(路透社照片) 3.李顯龍解釋,作為總理,他有責任向議員們做出­解釋,並在國會裡反駁針對他­和政府的指責。(法新社照片)

Newspapers in Chinese (Simplified)

Newspapers from Malays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