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 Chew Daily - Metro Edition (Evening)
ᓒ⥾ˌ・ᎄ⧭⨻案⢣ᘊ金礦公司獲法院准令
(布城16日訊)聯邦法院今日同意發出準令給勞勿澳洲金礦有限公司(RAGM),以檢討上訴庭判處該公司起訴武吉公滿反山埃委員會副主席丘雪梨誹謗敗訴的裁決。
以聯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敦勞勿斯、聯邦法院法官丹斯里阿末瑪亞洛和拿督峇里雅尤索夫組成的聯邦法院三司今日在聆聽雙方代表律師的口頭陳詞後,一致同意發出準令。
勞勿斯:將鑑定4課題
勞勿斯說,他認為本案擁有一些具爭議的課題仍有待法院鑑定,所以法院同意發出準令,檢討吉隆坡高庭和上訴庭的裁決,並將鑑定4道由勞勿澳洲金礦有限公司所提出的課題,即:
●在馬來西亞,“用作詮釋反映現代社會價值觀的言論自由基本權利的社會價值觀”的主觀概念,是否是鑑定有關言論已表面誹謗罪成的新測試方法?
●大馬是否應採用上訴庭在勞勿澳洲金礦有限公司起訴丘雪梨誹謗一案中,列出社運份子或個人言論自由的權利標準或準繩;
●在沒有明確否認本身曾發表誹謗性言論的情況下,發表誹謗言論者(丘雪梨)只在答辯書中以“除非在此明確承認,否則答辯人否認起訴人的一切指控,因為他們今後將逐一展現出來”作為抗辯理由是否就已足夠;
●若第三道法律問題的答案是“肯定”,答辯人(丘雪梨)引用其言論屬公平議論及雖含誹謗成份卻屬實為抗辯理由,是否將導致其辯護變得無效?
勞勿斯在發出準令之餘,也同意把3萬令吉保證金或押金歸還給勞勿澳洲金礦有限公司,不過,在丘雪梨代表律師拿督古迪雅星的強烈反對下,勞勿斯最終同意收回指令。
以東馬大法官丹斯里理查馬拉尊為首的聯邦法院三司是在今年6月21日,基於勞勿澳洲金礦有限公司已宣佈清盤並負債3億令吉而要求該公司支付3萬令吉,作為要求法院檢討上訴庭和高庭裁決的保證金或押金。
官為蘇海拉沙夫丁副檢察司。
被告面對的首控內容指,被告於2017年6月30日下午4時15分,在古來一家西洋棋俱樂部內,狎玩1名9歲男童下體,因此抵觸刑事法典第377E(誘騙未成年者做出猥褻行為)條文。
在此條文下被定罪者,可面對監禁最低3年、最高15年判刑。
第二控狀則指被告於同年3月21日晚上10時30分,在古來太子城一帶,在一輛車內,狎玩1名14歲少年下體,因此抵觸刑事法典第377D(有傷風化)條文。
在此條文下被定罪者,可面對監禁不超過2年。
(布城16日訊)上訴庭諭令森州汝來淡米爾小學的印裔男教師姆魯甘,必須返回芙蓉地庭針對他被控非法藏有小六評估考試試卷的指控出庭自辯。
以拿督莫哈末查華威、拿督阿瑪迪和拿督卡瑪丁哈欣組成的上訴庭三司今日一致推翻芙蓉地庭和高庭判處姆魯甘表罪不成立的裁決,並認為控方所提出的上訴是有理據的,所以被告必須返回地庭自辯。
法官查華威在宣判時說,芙蓉地庭裁定姆魯甘表罪不成立是一項錯誤的裁決。
主控官阿旺副檢察司說,原本負責審理本案的地庭法官拿督加吉星迄今已退休,所以案件必須交由新的法官審理。
(新山16日訊)男子接受戒毒治療期間丟命案終有判決,新山民事高等法庭判處大馬政府以及另2名被告賠償總額30萬5000令吉予死者莫哈末艾查尼查卡利安的親人。
莫哈末艾查尼查卡利安(死時38歲) 2013年11月在哥打丁宜治療与康復中心(CCRC)接受戒毒治療時丟命,其母親瑪艾莎祖索(73歲)2014年1月起訴政府、相關單位負責人以及涉案的輔警,因疏忽和濫權導致在該中心接受戒毒治療的兒子斃命,要求155万令吉的賠償金。
在本案中,大馬政府被列為第一答辯人,內政部長、國家反毒機構總監、哥打丁宜治療与康復中心主任為第二、第三、第四的答辯人,被指殺害死者的輔警達瑪吉達維(28歲)及莫辛嘉瑪里(35歲)則分被列為第五及第六答辯人。
經過多年的審訊,法庭基於第二至第四答辯人在案件中並未有疏忽的表現,駁回相關指控,法官拿督張西榮上午在新山民事高等法庭正式宣判大馬政府、達瑪吉
上訴庭將另擇日期讓案件過堂,以安排新的法官接手。
38歲的姆魯甘是於2014年11月5日被控上芙蓉地庭,控狀指他於2014年9月8至17日期間的凌晨12時15分,在芙蓉玫瑰山莊住家內,被發現其智能手機內非法藏有同年9月9日的數張小六評估考試國小數學(015/1)試卷考題,抵觸1972年官方機密法令第8(1)(c)(iii)條文。
不過,地庭法官加吉星認為,這起洩題案確實已發生了,但總檢察署卻無法出示證據證明姆魯甘涉嫌洩題,而在2015年4月17日裁決姆魯甘表罪不成立,應當庭獲釋。
儘管總檢察署較後向芙蓉高庭提出上訴,但高庭在2016年9月30日維持地庭原判。 達維及莫辛嘉瑪里必須向死者做出10萬令吉的一般賠償以及20萬令吉涉及疏失、嚴重損害以及濫用公共權力的賠償。
此外,法官也判處三名答辯人必須負責死者5000令吉的埋葬費。
2013年11月14日,莫哈末艾查尼查卡利安被送入哥打丁宜治療与康復中心,同一天被發現遭輔警毆打至不省人事,翌日死於新山中央醫院,死因是腦部重創。
2輔警監15年
事發時,被指謀殺死者的達瑪吉達維和莫辛嘉瑪里被警方逮捕,並在2013年11月27日在哥打丁宜推事庭面控,之後兩人在刑事法典第304(誤殺)條文被判監禁15年。
目前在居鑾監獄的兩人上午身穿囚衣被押送至民事高庭,兩人並無代表律師,而代表政府、第二至第四答辯人的律師是中央政府高級律師塔哈巴卓,至於代表死者家人的律師則是阿末哈菲茲以及阿祖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