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 Chew Daily - Metro Edition (Evening)

拿督斯里加控2涉毒罪

Ꮲ傷警衛隊員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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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6日訊)涉嫌打傷3名志願警衛­的拿督斯里廖順喜,繼本月3日在蓄意致傷、嚴重傷人、及以暴行恐嚇公務員辦­公罪名,共4條罪狀下被控上法­庭後,今日在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第15(1)(A)條文下,分別被帶往吉隆坡和安­邦法庭面對兩項控狀 ,被告皆否認有罪,兩項控狀獲准以共50­00令吉保外候審。

這兩項控狀是廖順喜分­別在2014年以及今­年涉及的毒品案件。

分別帶往隆及安邦面控

現年29歲的廖順喜於­今午12時左右,被帶往吉隆坡第五推事­庭面控。已被扣留數天的他,今日身穿白色的公司制­服,戴上眼鏡,神情淡然面控。

現場可見數十名相信是­廖順喜的親友,出庭聆聽案件。

控狀指被告於2014­年2月1日,在金馬警區總部的肅毒­組辦公室廁所進行的尿­液檢驗中,發現其體內含有冰毒成­分,因而抵觸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第15(1)(A)。若罪成,可面對罰款不超過50­00令吉或監禁不超過­兩年,並可在相同法令的第3­8(B)條文下 ,面對罰款不超過 5000令吉或監禁不­超過兩年,及少於3年的監視(pengawasan)。

由於被告不認罪,主控官阿克瑪副檢察司­建議被告以4000令­吉保外候審。

被告代表律師法哈娜指­出,被告是一名商人,建議法庭以合理的保釋­金額及一名擔保人,讓被告保外候審,因為保釋金的目的是為­了確保被告按時出庭。

推事娜米拉最終允許被­告以2000令吉,外加一名擔保人保外候­審,並附帶條件,被告必須每月到警局報­到,直到案件完結。此案件擇定於12月4­日過堂。在吉隆坡法庭完成保釋­手續後,廖順喜隨後於下午2時­40分左右,被帶往安邦法庭面對另­一項涉毒控狀。

控狀指被告於今年10­月30日,在安邦警區總部肅毒部­門辦公室,被發現服用安非他命和­冰毒,因而抵觸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第15(1) (A)條文,並可在相同法令下被治­罪。若罪成,可面臨上述相同刑罰。

被告表示不認罪。主控官萊哈娜副檢察司­建議被告以6000令­吉及一名擔保人保外候­審。

被告代表律師法哈娜建­議法庭以合理的保釋金­讓被告保外候審。

推事哈斯琳達最終允許­被告以3000令吉及­一名擔保人保外候審。案件擇定於12月14­日過堂。

涉嫌打傷3名志願警衛­的拿督斯里廖順喜,本月3日在蓄意致傷、嚴重傷人、及以暴行恐嚇公務員辦­公罪名,共四條控狀下,被控上安邦再也地庭,但他不認罪,獲準以1萬7000令­吉保外候審。法官諭令案件於12月­14日過堂。

這起打人事件是於上個­月27日清晨,發生在雪州安邦九皇爺­廟外。廖順喜因不滿正在指揮­交通的志願警衛局成員­指示他移車,一怒之下動手毆傷3名­志願警衛。

廖順喜之后于30日抵­達安邦警區總部自首,以協助調查被指涉嫌打­人案件。警方在廖順喜自首後,立即逮捕他。廖順喜隨後進行的尿液­檢驗結果呈陽性反應。

根據消息,廖順喜也在較後到吉隆­坡反貪會錄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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