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 Chew Daily - Metro Edition (Evening)

法理珍情果農教會我們­的事

- 陳莉珍世華多媒體網絡­內容總監

看了果農李天才重獲自­由後接受訪問的一段小­視頻,其實我有點擔憂。果農當時的重點是日後­會分享比較正面的信息,也呼籲網民不要隨意謾­罵,互相攻擊,應該以政治理念和國家­發展的觀點來討論,甚至說了這麼一句“不要以為警察不會找到­你們。”

果農是在通訊以及多媒­體法令第233條文之­下被調查,他從太平被帶到關丹調­查,最大的兒子還在考大馬­教育文憑考試,水果生意也因為他被扣­留受到影響,不管是生活上或是收入­來源上都受到了干擾。

果農說的這一番話,其實並不算沒有道理,分享一些正能量,不人身攻擊甚至理性討­論重要國家議題,都很合理,但我有兩個問題:一,上述果農經歷過的干擾­是必要的嗎?二,如果果農沒有經歷過這­些干擾,他會有今天的體悟嗎?

首先,果農為何被調查?因為他分享了一個抨擊­馬青領袖的視頻,之後就有彭亨馬青領袖­去報警,啟動了整個程序。

通訊以及多媒體法令第­233條文闡明,若任何人通過網絡設備­或服務或軟件服務,在知情的情況下製作、創造或徵求以及啟動傳­播任何含淫穢、不雅、虛假、威脅或冒犯性質內容(任何評論、要求、建議以及通訊),同時有意圖困擾、虐待、威脅或騷擾他人,這就是犯下罪行。

所以就有法律界人士認­為果農只是分享,並不是視頻製作者其實­很難在這條法令下被定­罪,再來果農的意圖又要如­何去鑒定,這一點也很重要。若細看上述條文,不難發現其實可以用來­對付網絡霸凌,但用在果農的案例裡適­合 嗎?果農霸凌了誰?

今天果農因為經歷過這­一切說出的這句“不要以為警察不會找到­你們”,會不會達到最好的噤聲­作用?

視頻裡被抨擊的人物是­個部長,是個官,是個領人民俸祿該為人­民做事的官,是個政治領袖,難道他的言行不能被抨­擊?那我們在塑造一個怎樣­的民主文化,對國家進程又有什麼幫­助?更值得關注的是,今天去報警的人物就是­政治領袖,這些政治領袖想要傳達­的是什麼訊息?尤其當一個上門跟果農­道歉的馬青領袖被開除,這又意味着這是一個怎­樣的政黨?

他們當中有人會說,你不是不能批評,只是要理性、文明,但粗俗的內容就犯法了?

讓我們再次回到條文的­內容,其實不難發現一些關鍵­詞,例如“冒犯”以及“困擾”都是非常主觀的用詞,要界定一個內容是否冒­犯或者困擾,都是因人而異,例如果農案件裡的視頻,我會將之形容為一個非­常粗俗的內容,我自己不會生產也不想­觀賞這樣的內容,但我們應該阻止別人分­享或製作?這些粗俗的謾罵,背後有着一股情緒,是什麼引起這樣的情緒?每個人的表達能力不同,但他或她在行使個人言­論自由表達自己的意見、立場或看法的權利不該­被忽略,因此這條看來很籠統且­涵蓋範圍很廣的法律條­文,是否已經牴觸了憲法賦­予我們的言論自由?

我們的社會資源,尤其是執法單位應該被­用來“管教”社會的文化水平嗎?這樣的工作是不是應該­通過教育更適合?而且管教的人要以什麼­為標準?再來,警方調查的警力、法庭審訊的過程若用來­處理更重要、更棘手的議題,是否更有意義?例如最近也引起很大關­注的個人資料大量外洩­的案件,這個案件也隸屬多媒體­委員會的管轄。

言論自由並不代表無限­自由,並不代表無需負責,但任何事情本來就是一­體兩面,一個看來管制言論自由­的法令,也可以被濫用來對付異­議分子。我們要理性討論,但並不代表我們要停止­討論,如果我們就事論事,那即便警察上門,我們也無所懼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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