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 Chew Daily - Metro Edition (Evening)
法理珍情果農教會我們的事
看了果農李天才重獲自由後接受訪問的一段小視頻,其實我有點擔憂。果農當時的重點是日後會分享比較正面的信息,也呼籲網民不要隨意謾罵,互相攻擊,應該以政治理念和國家發展的觀點來討論,甚至說了這麼一句“不要以為警察不會找到你們。”
果農是在通訊以及多媒體法令第233條文之下被調查,他從太平被帶到關丹調查,最大的兒子還在考大馬教育文憑考試,水果生意也因為他被扣留受到影響,不管是生活上或是收入來源上都受到了干擾。
果農說的這一番話,其實並不算沒有道理,分享一些正能量,不人身攻擊甚至理性討論重要國家議題,都很合理,但我有兩個問題:一,上述果農經歷過的干擾是必要的嗎?二,如果果農沒有經歷過這些干擾,他會有今天的體悟嗎?
首先,果農為何被調查?因為他分享了一個抨擊馬青領袖的視頻,之後就有彭亨馬青領袖去報警,啟動了整個程序。
通訊以及多媒體法令第233條文闡明,若任何人通過網絡設備或服務或軟件服務,在知情的情況下製作、創造或徵求以及啟動傳播任何含淫穢、不雅、虛假、威脅或冒犯性質內容(任何評論、要求、建議以及通訊),同時有意圖困擾、虐待、威脅或騷擾他人,這就是犯下罪行。
所以就有法律界人士認為果農只是分享,並不是視頻製作者其實很難在這條法令下被定罪,再來果農的意圖又要如何去鑒定,這一點也很重要。若細看上述條文,不難發現其實可以用來對付網絡霸凌,但用在果農的案例裡適合 嗎?果農霸凌了誰?
今天果農因為經歷過這一切說出的這句“不要以為警察不會找到你們”,會不會達到最好的噤聲作用?
視頻裡被抨擊的人物是個部長,是個官,是個領人民俸祿該為人民做事的官,是個政治領袖,難道他的言行不能被抨擊?那我們在塑造一個怎樣的民主文化,對國家進程又有什麼幫助?更值得關注的是,今天去報警的人物就是政治領袖,這些政治領袖想要傳達的是什麼訊息?尤其當一個上門跟果農道歉的馬青領袖被開除,這又意味着這是一個怎樣的政黨?
他們當中有人會說,你不是不能批評,只是要理性、文明,但粗俗的內容就犯法了?
讓我們再次回到條文的內容,其實不難發現一些關鍵詞,例如“冒犯”以及“困擾”都是非常主觀的用詞,要界定一個內容是否冒犯或者困擾,都是因人而異,例如果農案件裡的視頻,我會將之形容為一個非常粗俗的內容,我自己不會生產也不想觀賞這樣的內容,但我們應該阻止別人分享或製作?這些粗俗的謾罵,背後有着一股情緒,是什麼引起這樣的情緒?每個人的表達能力不同,但他或她在行使個人言論自由表達自己的意見、立場或看法的權利不該被忽略,因此這條看來很籠統且涵蓋範圍很廣的法律條文,是否已經牴觸了憲法賦予我們的言論自由?
我們的社會資源,尤其是執法單位應該被用來“管教”社會的文化水平嗎?這樣的工作是不是應該通過教育更適合?而且管教的人要以什麼為標準?再來,警方調查的警力、法庭審訊的過程若用來處理更重要、更棘手的議題,是否更有意義?例如最近也引起很大關注的個人資料大量外洩的案件,這個案件也隸屬多媒體委員會的管轄。
言論自由並不代表無限自由,並不代表無需負責,但任何事情本來就是一體兩面,一個看來管制言論自由的法令,也可以被濫用來對付異議分子。我們要理性討論,但並不代表我們要停止討論,如果我們就事論事,那即便警察上門,我們也無所懼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