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 Chew Daily - Metro Edition (Evening)
警查夜店“飲料加料”
大使促美遊客勿光顧
(吉隆坡14日訊)針對美國駐馬大使館警告美國人遠離市區一間曾發生外國遊客喝到“加料飲料”的夜店,吉隆坡總警長拿督馬茲蘭指警方已知悉此事,正着手調查這項警告所指事件的詳情。
美國駐馬大使館早於2015年即接獲數起有關外國遊客在有關夜店喝到被下藥飲料的投報,因此於前天在官網發布通告,正式將這間位於P南利路的夜店列為該國外交人員禁止到訪的夜店;內政部副部長拿督諾加茲蘭昨天也抨擊大使館此舉可對大馬形象產生負面影響,並指大使館若掌握情報應先報案。
無論如何,市警正在徹查此事,並持續在市中心取締涉及毒品活動的夜店,以打擊娛樂場所的濫用毒品問題。
1娛樂場所掃毒捕24人
馬茲蘭受詢時指出,吉隆坡毒品罪案調查組3名警官於今天凌晨2時,率24名警員到武吉免登一間娛樂場所展開掃毒行動,逮捕24名中國籍和本地男女。
“警方搜查31人後,逮捕其中8名巫裔男子、7名華裔男子、4名巫裔女子和5名中國女子。”
馬茲蘭說,警方援引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第15(1)(a)及第12(2)條文調查落網的24人。
“24名嫌犯在進行尿檢後,皆呈陽性反應,顯示他們曾分別吸食冰毒和K他命;警方也在現場起獲逾12克K他命粉末。”
(浮羅交怡14日訊)浮羅交怡出現玩命蚊型腳車族一事受警方高度關注,警方將於近期在有關路段設路障,希望杜絕這類罔顧個人和道路使用者安全的行為,也防止致命車禍悲劇重演。
浮羅交怡警區主任仄卡查里今日受詢時說,警方日前接到有關飆腳車族出現的消息
(吉隆坡14日訊)美國大使館因吉隆坡海灘俱樂部(Beach Club)涉嫌售賣加入毒品或酒精的飲料給外國遊客,前天向該國公民發出遠離該店的警告,並禁止所有美國外交官出入;馬來西亞卡拉OK及娛樂業總會總會長林金宋對大使館在事發多年後發出警告感到百思不得其解。
“該警告內容指上述夜店是於2015年發生類似事件,美國大使館在多年後才發出警告,而且只針對一間夜店,實在難以理解他們的舉動。”
難防不良分子混入
林金宋今早接受星洲日報電訪時說,世界各地的娛樂場所都無法避免不良分子混入在顧客飲品中“加料”,相信這只是個案,不 是組織性或針對某些遊客的犯罪活動,並反問該國的夜店是否不曾發生類似事件。
他指出,倘若發現顧客攜帶毒品或店內出現“加料飲料”,業者一般上會趨前告知顧客,該場所全面禁止毒品,不希望不愉快事件發生,勸請他們離開。
“業者並不是警方或執法人員,沒有確鑿證據證明顧客這麼做,只能勸告他們離開,至於離開場所後發生的事則不在業者的管轄範圍,但業者都會對類似事件保持高度警惕,以免一顆老鼠屎壞了一鍋粥。”
業者投資數百萬絕不會涉毒
他說,消費者前來娛樂場都是追求享樂,若類似事件發生,警方將提高警惕,不定時突擊檢查,影響營業,顧客也不願再光顧。
“大型業者需花費數百萬令吉投資一間三層樓的 後,第一時間傳召有關車主助查,並取得對方行車記錄儀拍下蚊型腳車族猖狂行徑的視頻,以便掌握更多線索,調查蚊型腳車族的行蹤。 連鎖卡拉ok,難道他們會為了賺那一點小錢,鋌而走險嗎?萬一東窗事發,不僅是被吊銷娛樂執,也會血本無歸。”
至於家庭式娛樂中心,林金宋說,那是老少咸宜的場合,認為有關業者也不會這麼做。
他補充,截至目前暫無接獲會員投報發生類似事件,但希望會員以此事件當作反面教材,呼籲業者務必奉公守法,堅持合法經營模式,並全面禁止涉及毒品或賣淫等非法勾當。
互聯網上昨日流傳一出10秒的行車記錄儀視頻,影片中可見逾十輛的腳車,在巴東末西勒路往浮羅交怡國際機場方向的大路上橫行,危及本身和其他公路使用者,雖然轎車司機多次鳴笛提醒,但腳車少年依然是為所欲為,沒有停下。
(新山14日訊)涉嫌同性性行為導致一名30歲華裔男子死亡的49歲嫌犯,今日被控謀殺,另一名早前一起被捕的36歲嫌犯轉為警方污點證人。
2月19日過堂
本案今日在新山第一推事庭進行,被告聽取控狀後表示明白,惟基於案件的死者解剖報告尚未出爐,推事阿祖琳莎西拉諭令將案件定於2月19日過堂。
被告陳志強(譯音)今日是在代表律師拿汀菲麗達莎峇峇迪陪同下出庭,本案檢控官為慕哈曼副檢察司。
被告是在上午11時40分被押往法庭面控,較早時,被告的父母及其家人一早在法庭等候,見到被告後一直叮囑他要堅強。
被告是於今年1月1日遭警方
(巴生14日訊)一名華裔GrabCar司機上週載送1名印裔乘客時,竟遭對方騙下車,助找他掉在車內的手機,結果轎車被乘客搶走,包括財物損失約4萬5000令吉。
這宗搶車案於本月7日晚上7時50分左右,在布德拉鎮發生。當時,43歲司機是在甘榜爪哇讓嫌犯上車,然後依據對方的目的地路線,一路開往布德拉鎮。
來自警方的消息指出,當司機好心地下車協助嫌犯尋找手機時,對方突然作狀要攻擊他,司機立刻拔腿就跑,豈料嫌犯沒有追上來, 扣留,並於1月7日申請延扣至14日屆
滿。
不過,早前與被告一同落網的另一名36歲嫌犯,今日並未現身法庭。據瞭解,該名嫌犯較早已在刑事程序法典118條文下獲警方口頭保釋,並轉為本案的污點證人。
根據控狀,被告是在去年12月31日清晨6時45分,在新山茂奧士汀花園一家旅店的房間,致死30歲的馮招強(譯音),觸犯刑事法典302(謀殺)條文。
被告聆訊時表示理解控狀內容,檢控官基於死者解剖報告未出爐,要求將案件展期過堂,獲推事允准。
退庭後,相信是受英文教育的被告也仔細聆聽律師講解下一步的程序。 反而駕走他白色第二國產Bezza轎車。
司機的手機、現金及車子,被嫌犯搶走。
消息說,警方接獲投報後,馬上追蹤線索,並成功於本月12日上午11時15分,在甘榜爪哇一帶逮捕3名嫌犯助查此案。
“3名嫌犯年齡分別為14、25及44歲;其中25歲嫌犯有3項搶劫與偷車及2項毒品犯罪前科,尿檢也證實僅有他吸毒。”
警方於本月9日在巴生馬茲達花園巷子尋獲這輛失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