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 Chew Daily - Metro Edition (Evening)
“林冠英惡人先告狀”
(吉隆坡6日訊)馬華署理總會長拿督斯里魏家祥列舉11項言論,指檳州首長林冠英在檳海底隧道計劃弄虛造假、偷龍轉鳳外,還“惡人先告狀”,在涉及公共利益的課題如同無賴般耍賴、撒謊及扭曲他人的問題然後自問自答。
魏家祥今日發表文告,抨擊林冠英昨天的“魏家祥撒謊和虛假言論”,其實很多都是林冠英自行扭曲或者造假,他鄭重反駁并促林冠英收回言論。
“我感到納悶,難不成林冠英患上了‘人格分裂症’或是‘妄想症’,因為林冠芙如今面對的窘境以致需要撒謊掩飾。”
1.林冠英指我聲稱Zenith不正當地取得合約,事實上,後者在公開招標中贏得合約。
林冠英必須證明,我幾時說過“不正當”取得合約的話?我原先提問的質疑,包括為何Zenith在2011年8月22日才成立,同年11月14日就被邀請出席工程預審階段?
2.林冠英指我聲稱一家服裝公司竟然要筑路道隧道,事實上,主要承包商是中國鐵建公司,世界上最大的建筑公司之一。
從我今年1月發表的言論至今,都是在為何專為海底隧道和3條大道而設的特殊項目公司(SPV)的股東可以隨意更動,而林冠英卻自己說任何人都可以投資,甚至認為主力業務在服裝業的公司也可以投資。
3.林冠英指我聲稱中國鐵建的角色毫不相關的,因為它不是主要的股東,事實上,中國鐵建與Zenith一起,与州政府簽約關系,成為這項工程的主要承包商。
我何時否認過中國鐵建是承包商的事實?又何時講過中國鐵建角色毫不相關?我一再強調,林冠英和檳州政府原本的言論是中國鐵建是股東也是承包商,如今卻變成只是承包商,然后中國鐵建簽署的承諾确認書只是附件,不是林冠英出示有印花蓋章的初步合約正式內容,因為初步合約本身是SPV跟檳州政府簽署的,中國鐵建不是股東,沒有直接關系。
指中國鐵建承諾為合約一部分
4.林冠英指我聲稱中國鐵建确保 工程完工的承諾确認書是不合法的,因為中國鐵建的承諾并沒有蓋上印花,事實上,上述合約已蓋上印花,而中國鐵建的承諾是合約的一部分。
我又幾時說承諾确認書不合法?我是說承諾确認書沒有印花不具法律效力,但不能偷龍轉鳳、偷換概念說我指承諾确認書不合法。
5.林冠英說,我繼續撒謊聲稱現在檳城政府,將价值63億令吉的道路及海底隧道合約頒發給成立只有82天的特別用途公司(SPV),這家公司也沒有州政府所說的45億令吉繳足資本。
我當時說Zenith Consortium在2011年工程預審之前的82天才注冊,最后卻得標,而無論是Zenith Consortium還是該公司之后与其他公司共組的中標財團,都沒有所謂的45億令吉繳足資本,我到底哪里撒謊了?Zenith Consortium今年1月22日在官方查證下得知的繳足資本只有1500万令吉。
北京城建原為股東唯較後退出
6.林冠英指我還說,檳州政府錯誤陳述檳城海底隧道公司的股東,因為中國鐵建和北京城建從來不是股東。這是不對的,因為北京城建原本是股東,但是他們后來被允許退出。
我從來沒有說過北京城建當初不是股東,林冠英不要把他妄想出來的事情套在我的身上,他分明是弄虛造假來誣賴我!
7.林冠英指我說Zenith Consortium并沒有達到最低繳足資本3億8100万令吉的需求,這是錯誤的,他說我完全忽略了Zenith Consortium 是通過公開招標獲得合約的。當公開招標委員會是由州秘書負責領導由其他公務員組成,何來檳州領袖從中獲得數千万令吉的回扣?
我說的是如今的Zenith Consortium不符合最低繳足資本3億8100万令吉的需求,我也說這個財團當初得標時,并沒有如林冠英和檳州政府說的45億令吉,其他的就不是我的言論原意。再來,我沒有說檳州政府領袖獲得數千万令吉回扣,這是媒体報道說的。
8.林冠英指我說Zenith Consortium在2013年被頒給合約時,正面臨財務問題。對此,檳州政府無法代表有關公司回應,但由州秘書領導的檳州公開招標委員會在當時做了正确的決定,因為事隔5年后的今天,這家被指曾經陷入財務困境的公司還在繼續 操作,沒有破產。
林冠英以聯營財團至今5年都沒有破產作為證明聯營財團的財力。這是非常可笑的,州政府當初是基于當時的投標公司財力和技術作為頒授工程的標准,還是他原來的做法是先頒布工程,然后再看得標者在成立5年后有沒有破產作為頒授標准?
否認說過合約每一頁須蓋印花
9.林冠英指只有我才會說必須在合約的每一頁蓋上印花、合約才具法律效應。他也說這也是為什麼我故意不為自己說謊道歉,因我一時說合約沒有蓋上印花、一時又說中國鐵建完工的承諾不具法律效應,因為文件上面沒有蓋上印花。
我几時說過必須在合約每一頁蓋上印花,合約才具有法律效應?
10.林冠英說,總之,有了中國鐵建簽署的合約,加上印花,這就是整項工程背后多家公司擁有繳足資本45億令吉的正當性,并合法地承諾這項計划將會完工。
林冠英言下之意是,只要中國鐵建在合約里面有份簽署,不管中國鐵建是什麼身分,中國鐵建的資本就可以被當成是簽約正式對象的繳足資本,而就此證明他當初混為一談的45億令吉具正當性?
11.林冠英說,3條道路及海底隧道是我國選舉歷史上第一次在2013年大選前夕公布,讓人民來決定他們是否支持這項減緩交通阻塞的計划,他們可通過投票選擇是否支持上述計划,或者把當時的民聯政府踢出局。
林冠英的言論是否間接的承認, 2013年3月和4月,檳州政府和他刻意把承包商身分的中國鐵建資本,在違反常理的情況下,當成是得標公司的繳足資本來混淆視听,就為了得到人民的選票?
魏家祥促林冠英指示SPV “透露支付中鐵建數額”
另一方面,魏家祥也促請林冠英,指示檳海底隧道計劃特殊項目公司(SPV)透露,自2013年頒布此工程項目給中國鐵建(CRCC)後,已支付多少錢給後者?
他說,特殊項目公司在透露有關數額時,也應出示付款文件證明。
魏家祥是就林冠英今日在新聞發布會上,堅稱檳海底隧道計劃的特殊項目公司財力雄厚,及中國鐵建還是此計劃主要承包商,作出以上呼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