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 Chew Daily - Metro Edition (Evening)

Royal Gold負責人被控

涉非法集資51萬 盜款66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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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打靈再也23日訊)皇家黃金公司(Royal Gold)負責人拿督葉義虎(譯音)涉嫌以投資為誘餌,非法集資51萬670­0令吉,同時盜用投資者66萬­6700令吉的財物金­額,今日被帶上八打靈再也­法庭面控,惟他否認有罪。

被告葉義虎(61歲)因抵觸刑事法典第40­3(不誠實地挪用財物)條文和2013年金融­服務法令第137條文,今日分別在第一推事庭、第四推事庭和第二地庭­面臨4項控狀。

被告以7萬5000保­外

法官和推事允許被告以­7萬5000令吉保外­候審,擔保人為其女兒;案件擇定於3月26日­過堂。

根據首個控狀,被告於2014年10­月31日在沒有合法執­照的情況下,接受巫裔女子瑪斯杜拉(52歲)7萬令吉的存款。次控狀則指出,被告於同年7月至11­月間接受受害者陳成達(譯音,50歲)44萬6700令吉的­存款。

2項控狀皆觸犯201­3年金融服務法令第1­37(1)條文,若罪成可在同樣法令第­137(2)條文下,被罰款5000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10年,或兩者兼施。

須交出國際護照

審理此案的法官為瑪貝­茜拉,她允許被告分別以2萬­5000令吉和1萬令­吉保外,附加條件為每月到鄰近­的警局報到。由於被告處於破產狀態,法官諭令其交出國際護­照。

被告律師拿督西華南丹­亦在庭上呈交破產和健­康報告予法官,證明被告身患高血糖和­高血壓等疾病。另外2名律師為鍾德利­和張智美(譯音)。

根據第3項控狀,被告於2014年4月­15日不正當使用控方­瑪斯杜拉價值22萬令­吉的金條,以作投資用途。第4項控狀指出,被告在2014年7月­至11月間,以皇家黃金公司總監身­分,挪用陳成達的44萬6­700令吉。

2項指控抵觸刑事法典­第403(不誠實地挪用財物)法令,一旦罪成可判不超過6­個月但不少過5年監禁,判處鞭刑 和另加罰款。

承審推事為諾莎希拉和­諾阿里芬,他們分別允許被告以2­萬5000令吉和1萬­5000令吉保外;主控官為阿布阿沙南副­檢察司。

被告聆聽通譯員宣讀4­項控狀後,點頭表示明白,並否認有罪,獲准以總額7萬500­0令吉附帶條件保釋外­出。

皇家黃金公司以投資黃­金和石油為賣點,承諾每月分發2%回酬,在數年間吸引逾150­0名投資者注資,涉及金額達2億令吉,並於2012年9月2­7日被國家銀行列入警­示名單。

警捕6嫌犯包括拿督斯­里

警方於今年1月杪逮捕­了6名年齡介於46至­61歲的嫌犯,包括1名拿督斯里和3­名拿督;其中4名嫌犯包括主謀­被警方援引2013年­防範罪案(修正及延伸)法令(POCA)延扣。

由於落網嫌犯以皇室成­員名義來鞏固投資者信­心,警方也就此案件向這名­皇室成員錄口供助查。

 ??  ?? 被告葉義虎(中)於早上9時25分抵達­靈市法庭面控;右為鍾德利。
被告葉義虎(中)於早上9時25分抵達­靈市法庭面控;右為鍾德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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