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 Chew Daily - Metro Edition (Even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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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丹22日訊)馬中產業園一家外資工廠因擅自接駁水管,於上星期被國家水務服務委員會(SPAN)罰款50萬令吉,而當該委員會於昨日前往巡視時,卻發現有關水管已再次接駁了!
關丹國會議員傅芝雅沙烈指出,這家工廠是於今年3月14日被人揭發擅自接駁水管用水,接獲投報的國家水務服務委員會實地了解後,原本要馬上採取行動,但後來接到州秘書處指示,指大選即將來臨而暫緩行動。
傅芝雅:州政府指示暫緩取締
“大選結束,即5月16日,委員會馬上採取行動充公了接駁水管的閥門,並發出50萬令吉的罰單。”
她說,該委員會於昨日(21日)下午3時前往巡視時,該廠已經重駁閥門開水使用。
她於今早聯合國家水務服務委員會公關主任莫哈末法茲、東海岸區域主任阿妮莎麗娜和警方到上述涉嫌偷水的廠家外勘察後,召開新聞發佈會時,如此指出。在場者尚有德倫敦州議員沈春祥。
每天損失逾5千水費
她說,根據該委員會讀取該廠於今年2至5月,統計該廠所用水供為32萬7000立方米,或以3個月90天計算,該廠每天非法使用3633立方米的水供,或5268令吉的水費。
此外,她說,廠家自行安裝的接駁水管,也不符合水管標準作業規格。
“這個長約30公尺的水管,完全是不合規格,該廠所使用的水管是300毫米的口徑,根據標準規格水管的口徑須600毫米。”
她說,該廠若要申請接駁水管必須先向水務管理公司申請,也要繳付600萬令吉的水供獻金,但該廠並沒有這麼做,就直接接駁水管使用。
“其實該廠也可以向水務管理公司申 請臨時水供,根據了解,該廠都沒有去申請。”
促州政府解釋暫緩取締
她不明白為何州政府之前要發出暫緩取締行動的指示,州政府必須解釋,並促請彭亨州水務管理公司與該委員會聯手合作,對廠家採取應有的行動。
阿妮莎麗娜指出,該會今次將援引《2006年水供服務工業法令》123(1)條文處理此案。一旦罪成,廠商將被判刑罰款最高不超過10萬令吉,或監禁一年或兩者兼施。
另外,該會也援引《2006年水供服務工業法令》45條文,以非法建設水管,以及未註冊水錶等條文,對該廠進行調查。
“我們已在5月16日對通知該廠及充公了閥門及向警方投報,卻未料到該廠在5月21日,下午3時,自行接駁水供。”
針對此事,媒體也聯絡了彭亨州新任大臣拿督斯里旺羅斯迪旺依斯邁,他指出,州政府已接獲國家水務服務委員會通知,該廠家因沒有根據程序非法使用水供,涉及偷水。
他說,州政府是於3月15日接獲委員會的通知,經過調查後發現該廠家涉及非法使用水供,較後也給予該廠時間去處理,並暫緩中斷水供供應。
“該廠家較後在於5月16日接獲該委員會發出罰單後,也向該委員會保證會遵守條例,不會再次偷水,但很遺憾,該廠家卻違背了承諾繼續偷水。”
他說,根據了解,該廠至今尚未向有關當局申請水供服務,因此該廠目前還是非法使用水供。
“任何人都必須遵守法律,沒有人可豁免被控的權利。”該廠接駁長達30米的水管,將水供引入廠內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