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 Chew Daily - Metro Edition (Evening)
MAB前經理控洗黑錢
涉款逾73萬
(吉隆坡21日訊)一家由大馬航空有限公司(MAB)委任為班機延誤的乘客提供餐券的公司前經理,涉嫌洗黑錢高達73萬5500令吉,今日被提控上庭。
被告諾阿芬迪(45歲)是Golden Bag Corporation私人有限公司前經理,他被指使用偽造文件向MAB索款,較後將款項轉入他旗下的公司。
被告共面對兩項控狀,惟他否認有罪。由於沒有擔保人出庭,被告須收押監獄。
首控狀指被告於2015年9月21日至12月29日期間,在吉隆坡蜆殼大廈的興業銀行分行,從Raisha Gold Venture公司的銀行戶頭獲取18萬8000令吉的非 法款項,這筆款項是從洗黑錢活動所得。
次控狀指被告於2016年1月6日至5月19日,在相同地點,從Raisha Gold Venture公司的銀行戶頭獲取54萬7500令吉的非法款項。
被告抵觸2001年反洗黑錢及反恐融資法令第4(1)(b)條文;一旦罪成,可被判處監禁不超過15年,也可被罰款不超過非法款項的5倍,或罰款500萬令吉,視何者為高。
不認罪 案展918
主控官聶哈斯林達副檢察司表示,被告沒有提出任何保外條件,並申請將此案移交沙亞南地庭聯合審訊,並獲地庭 法官顏志強的批准。
聶哈斯林達在休庭時向記者透露,被告此前在刑事法典第420條文(欺騙)罪名下被控。
案件將在9月18日過堂。
(吉隆坡21日訊)日前在安邦路橫衝連撞7車的Rapid KL巴士司機,因吸食冰毒而被提控上庭, 他俯首認罪,獲准以3000令吉保外。
被告是現年32歲的凱魯安努亞,控狀指他於今年8月17 日晚上7時40分,在金馬警區毒品罪案調查組的廁所,被發現吸食安非他命(俗稱冰毒),抵觸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第15(1)(a)條文。
3000保外
一旦罪成,可被判處罰款不超過5000令吉,或監禁不超過2年。
主控官阿米魯副檢察司建議讓被告以7000令吉保外,以等待化驗報告出爐。
被告的妻子擔任擔保人,她說,她與丈夫的孩子甫出生8個月,本身也患有低血壓症及心臟疾病,希望法庭減低保釋金。
推事諾拉斯金允許被告以3000令吉保外,案件將在9月24日過堂。
這起車禍於本月16日晚上8時30分發生,肇禍巴士先在安邦再也警區總部附近的交通燈前撞及兩輛轎車,之後一路朝安邦坊方向逃走,最後在安邦坊購物廣場附近撞上另5輛轎車,驚險駕駛全程被行車記錄儀錄下並在網上瘋傳。
全國總警長丹斯里弗茲證實,這名32歲的巫裔巴士司機,事發時曾吸食冰毒;警方調查相信,這司機在事發時處於亢奮狀態,是在毒品的影響下肇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