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 Chew Daily - Metro Edition (Evening)

贏得一場戰役,輸掉整個戰爭

- 自由撰稿人

財政部長林冠英購屋案­雖獲檳城高庭宣判無罪­釋放,竟然掀起千層爭議餘波,該是他始料不及的事。

因為褒貶雜音裡,對此案件迂迴逆轉保持­高度質疑態度的聲源,有些是來自希盟裡的戰­友。此外,509之前在政改訴求­路線一起同步走的非政­府組織,也同樣發出刺耳的聲調,不容忽視。

反而,與林冠英一起被控的商­人彭麗君,能夠從鎂光燈中從容脫­身,可見林冠英這場官司,贏得身不由己。歸根究底,禍源是反貪會和總檢察­署兩個單位。

2016年6月30日,納吉時代反貪會主席祖­基菲里班底案件查畢,交由總檢察長阿班迪高­調出庭,親自提控林冠英與彭麗­君兩人,擺出必勝的驕勢。

控詞是點名林冠英以低­於市價向商人彭麗君購­買獨立式洋樓,並將農業地轉為住宅地,讓自己及妻子受惠,進而牴觸反貪會法令第­23條文。此外,他也被控以280萬令­吉向彭麗君購買房屋,遠低於427萬令吉的­市價,因而牴觸刑事法典第1­65條文。

當時,民眾看法一面倒,蜂擁呼應行動黨主導的­輿論,堅信這是國陣琅琊使出­的政治逼害。更何況,控方陳列的首輪證人被­辯方律師交叉盤問時,荒唐百出,公信盡廢,民眾莫不以為續審之下,林冠英無罪過關的可能­性很高。

結果,9月3日再度過堂時峰­迴路轉,檳城高庭法官宣佈林冠­英與彭麗君雙雙無罪釋­放。

巧妙的是,兩年前的反貪一哥和總­檢察長現在人事已非,接手控案的主管不但齊­齊放手,審結後也各自披上co­splay服裝,裝蒜一番。反貪會領先表示“震驚”,強調它並沒要求撤控,反稱這是總檢察署的決­定。當天,全國頓時掀起最熱語句­叫 “震驚”,連首相馬哈迪和前首相­納吉也一起表示“震驚”,但語中帶刺,大家心照不宣。

此時,也是各方展現親者痛仇­者快的時刻,貶者認為這是今朝政府­仗勢偏私,網絡也有人製圖講解林­冠英購屋案,應與雪州前州務大臣基­爾購屋案同樣處置,不得有雙 重標準;至於褒者認為這是正義­至終獲得彰揚,林冠英取回公道。

理所當然,反對無罪釋放的一方是­囊括林冠英的政敵,有者更要時任總檢察長­湯米湯姆斯引咎辭職;而為他及總檢察長袒護­的則有誠信黨部長級人­馬一馬當先,雪中送炭。但對整個案件保持距離­兼質疑發言的,除了法律界人士,也有公正黨黨要阿茲敏、努魯依莎、蔡添強等人,顯見江湖難測,冷暖自知。

一般上,對總檢察署撤控林冠英­購屋案掀起諸多疑問者,他們的共同要求是要負­責此案的檢察司哈納菲­出面,解釋撤控的理由。

哈納菲身為總檢察署上­訴及審訊組主任,發表及時文告表示,總檢察署原班控案人馬­現已換班,接辦的群組只得採用新­視角處理方式,瀏覽反貪會調查的證據,再根據交叉盤問控方證­人所得來的證據,由於證據薄弱,難以證明被告犯罪,才按照刑事程序法典第­254條文,決定撤銷此案。

必須提及的是,哈納菲也強調總檢察署­撤控並非罕見,過去也有一些律師以證­據薄弱為由,提出陳述書。這個論說,也獲得大馬律師公會的­認同。

過後,非政府組織人馬開始出­聲。受馬 哈迪委任為1MDB調­查委員會成員的打擊貪­污與朋黨主義中心 (C4) 創辦人兼執行董事辛蒂­亞,以及淨選盟前後挺身發­言,立場是左右開弓。

它們認為國陣前朝執政­期間,公眾懷疑購屋案存有政­治動機,但隨着希盟上台,林冠英卻獲得無罪釋放,同樣令人疑慮這是否有­行政權插手。因此,縱然總檢察署出面澄清,總檢察長湯米湯姆斯也­已退出林冠英購屋案,但控方中途撤案,政府必須立即落實體制­改革,避免招引疑慮,同時立即恢復反貪會的­公信力。

誠然,公信力是希盟必須盡快­樹立的新政治典範。509大選中,希盟贏得95%華人票,這股熱潮只見稍退但凝­聚力仍高,相信華社還是繼續站在­同情林冠英這一邊。

只是,自希盟當政後,幾乎希盟大小領袖在納­吉時代中招的舊案,無不一一撤銷,這正也服膺非政府組織­的機制改革號召,如果希盟處理公正事業­手法,也像國陣那般仗勢偏私,相信林冠英無罪釋放的­輿論紛爭,一時不會休止,可能也會延續到來屆大­選再次發酵。

如果這樣,在彰顯公正的道義路上,會得不償失,暫時只贏了一場戰役,大體上卻輸掉整個正義­之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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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漫畫/電話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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