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 Chew Daily - Metro Edition (Evening)
向賣哥冬水男子索賄2伍長控貪污
(怡保25日訊)2名江沙毒品罪案調查組伍長涉嫌向1名賣哥冬水的男子索賄共1800令吉作為不取締的酬勞,東窗事發後,被控貪污。
兩名被告阿都沙末(53歲)和旺諾烏札費沙(37歲)今天在怡保反貪污法庭面控時否認有罪。
他們都面對同樣的3項控狀,即分別于2015年9月3日、10月6日、10月15日,先後3次以不取締哥冬水中心(port ketum)為由,向同一名巫裔男子分別索 取500、300令吉和1000令吉賄金,抵觸2009年反貪污法令第17(a)條文;一旦罪成,可被判處最高20年監禁,以及罰款不少於賄金的5倍或1萬令吉,視何者為高。
反貪會主控官古姆丹巴爾原本要求兩人各繳交1萬5000令吉保外,並交出護照,辯護律師那登代為求情,指旺諾烏札費沙薪水僅2200令吉、妻子無業、要照顧父母;阿都沙末的妻子無業,要照顧4名分別22、21、17和3歲的孩子,要求保釋金額減至每人7000令吉。
法官最後允許他們各以1萬令吉保外候審及交出國際護照,案件定於10月25日過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