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 Chew Daily - Negeri Sembilan Edition
東馬沿海貿易政策6月撤消船公司基地擬遷國外
(吉隆坡11日訊)在政府準備從6月1日起撤消沙巴、砂拉越和納閩沿海貿易政策後,本地一些船公司在預見會蒙受巨大虧損下,準備將他們的貨運基地轉到國外去。
貨艙豁免是指外國船隻(通常指大船)能夠在我國境內運輸貨物。
我國現有的沿海貿易政策下,外國船隻允許在我國的任何港口卸貨,但不得在國內移動貨物。譬如一個貨櫃在沙巴港口卸載,只有國內的貨運公司可以將其運送到巴生港口,也就是國內另一個港口,反之亦然。
業務轉移到新加坡
馬來西亞貨運協會主席魏連興(譯音)指出,在面對如此艱難的競爭,6家本地船公司中,有幾家已經努力地將他們的業務慢慢轉移到新加坡。
“儘管在大馬我們定期需要呈交申請豁免國內稅的表格,可是在新加坡卻不需要,我們還可以隨意聘用任何國籍的人作為我們的船員。
“但問題是,我們很多人都可以把業務帶去新加坡,我們為何要這麼做?這做法猶如政府允許新航加入跟我們的亞航競爭國內路線。這公平嗎?”
魏連興說,在沿海貿易政策撤消後,很難估計本地的船運公司是否會蒙 受虧損,即使是粗略估計也不容易。
“我也不能給你一個粗略的數據,但是我可以告訴你去一趟運去沙巴和砂拉越的利潤只是區區8至 10%,告訴我,這算不算是牟取暴利?”
魏氏也同時經營MTT貨運公司,他說,其他國家基於國家安全也實施類似的沿海貿易政策,以保護他們本身的業者。”
美國有商船法,或叫“瓊斯法” (Jones Act),它於1920年制定,一般用作禁止外國或外國船隻在其境內進行海岸交易。
他指出,馬來西亞於30年前制定的沿海貿易政策,同樣要求所有使用馬來西亞船隻進行國內轉運貨物者,只能使用本地船隻,主要也是保護國家主權免受潛在的威脅。
吁重新考慮決定
他說:“舉個例子,假如沙巴境內被蘇祿軍大量入侵,馬來西亞的船隻在沿海貿易政策下,不能拒絕政府要向市民提供必需品的呼吁,可是外國船隻卻能拒絕。”
“因此,假如發生這樣的情況以及當所有的本地船公司都搬到了新加坡,或就此破產?”
他呼吁政府再次重新考慮撤除西馬和東馬之間的沿海貿易政策。
(吉隆坡11日訊)國內貿易、合作社及消費部長拿督斯里韓沙再努丁指出,沿海貿易政策於6月1日撤銷後,將能平穩沙巴、砂拉越和納閩直轄區的商品價格。
他指出,不管怎樣,撤銷該政策並不是一項導致商品價格將激烈降價的保證,儘管部分運輸成本特別是入口貨減少;但是其實還有其他影響價格的因素。
韓沙再努丁今日出席中小企業業者協會和馬來西亞連鎖協會(MRCA)的2016年公司法令醒覺運動後,對記者發表談話。
“撤銷了沿海貿易政策之後,假如東馬的業者欲直接從外國進口貨品,但同時若沒有東西讓船隻運載回來的話,將導致有關船公司被徵收雙倍的費用。如果有東西讓船載回來,則可減低成本。”
“我不要看到有人指責貿消部說,當撤銷了沿海貿易政策後商品價格一樣,說貿消部沒有管制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