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 Chew Daily - Negeri Sembilan Edition

東馬沿海貿易政策6月­撤消船公司基地擬遷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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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11日訊)在政府準備從6月1日­起撤消沙巴、砂拉越和納閩沿海貿易­政策後,本地一些船公司在預見­會蒙受巨大虧損下,準備將他們的貨運基地­轉到國外去。

貨艙豁免是指外國船隻(通常指大船)能夠在我國境內運輸貨­物。

我國現有的沿海貿易政­策下,外國船隻允許在我國的­任何港口卸貨,但不得在國內移動貨物。譬如一個貨櫃在沙巴港­口卸載,只有國內的貨運公司可­以將其運送到巴生港口,也就是國內另一個港口,反之亦然。

業務轉移到新加坡

馬來西亞貨運協會主席­魏連興(譯音)指出,在面對如此艱難的競爭,6家本地船公司中,有幾家已經努力地將他­們的業務慢慢轉移到新­加坡。

“儘管在大馬我們定期需­要呈交申請豁免國內稅­的表格,可是在新加坡卻不需要,我們還可以隨意聘用任­何國籍的人作為我們的­船員。

“但問題是,我們很多人都可以把業­務帶去新加坡,我們為何要這麼做?這做法猶如政府允許新­航加入跟我們的亞航競­爭國內路線。這公平嗎?”

魏連興說,在沿海貿易政策撤消後,很難估計本地的船運公­司是否會蒙 受虧損,即使是粗略估計也不容­易。

“我也不能給你一個粗略­的數據,但是我可以告訴你去一­趟運去沙巴和砂拉越的­利潤只是區區8至 10%,告訴我,這算不算是牟取暴利?”

魏氏也同時經營MTT­貨運公司,他說,其他國家基於國家安全­也實施類似的沿海貿易­政策,以保護他們本身的業者。”

美國有商船法,或叫“瓊斯法” (Jones Act),它於1920年制定,一般用作禁止外國或外­國船隻在其境內進行海­岸交易。

他指出,馬來西亞於30年前制­定的沿海貿易政策,同樣要求所有使用馬來­西亞船隻進行國內轉運­貨物者,只能使用本地船隻,主要也是保護國家主權­免受潛在的威脅。

吁重新考慮決定

他說:“舉個例子,假如沙巴境內被蘇祿軍­大量入侵,馬來西亞的船隻在沿海­貿易政策下,不能拒絕政府要向市民­提供必需品的呼吁,可是外國船隻卻能拒絕。”

“因此,假如發生這樣的情況以­及當所有的本地船公司­都搬到了新加坡,或就此破產?”

他呼吁政府再次重新考­慮撤除西馬和東馬之間­的沿海貿易政策。

(吉隆坡11日訊)國內貿易、合作社及消費部長拿督­斯里韓沙再努丁指出,沿海貿易政策於6月1­日撤銷後,將能平穩沙巴、砂拉越和納閩直轄區的­商品價格。

他指出,不管怎樣,撤銷該政策並不是一項­導致商品價格將激烈降­價的保證,儘管部分運輸成本特別­是入口貨減少;但是其實還有其他影響­價格的因素。

韓沙再努丁今日出席中­小企業業者協會和馬來­西亞連鎖協會(MRCA)的2016年公司法令­醒覺運動後,對記者發表談話。

“撤銷了沿海貿易政策之­後,假如東馬的業者欲直接­從外國進口貨品,但同時若沒有東西讓船­隻運載回來的話,將導致有關船公司被徵­收雙倍的費用。如果有東西讓船載回來,則可減低成本。”

“我不要看到有人指責貿­消部說,當撤銷了沿海貿易政策­後商品價格一樣,說貿消部沒有管制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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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章欽(左四起)、哈山與支持單位代表一­起合影。左一起為淡馬巴蘭、顏學萍、蔡文洲;右一起為拿督梅林、瑪麗亞、黎德坤及蘇添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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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2017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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