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 Chew Daily - Negeri Sembilan Edition
“勿用野生動物入藥”
(吉隆坡8日訊)馬來西亞華人醫藥總會秘書長朱德亮醫師表示,一般消費者或病人往往是在求助無門時或誤信了被誇大的療效,才願意花大筆錢來尋找或購買含有熊膽的藥物,但實際上有不少中草藥都能替代熊膽。
他表示,消費者無助時,會主動要求中藥店或診所替他們尋找熊膽,主要原因是商家過度宣傳、誇大了熊膽的功效,以及存有“最貴的,一定最有效”的觀念。
“商家不擇手段的宣傳是難以控制的。也有一些曾服用過熊膽並痊癒的人可能還會再尋找熊膽;但我相信,既然現在已有許多人可以拒絕吃魚翅,那拒絕吃熊膽應該也不是問題。”
假貨牟利
詢及熊膽與替代草藥的價格差異,他說,根據亞洲動物基金會調查,熊膽每克要價40美元,然而,一公斤的替代草藥卻不到40美元,價格差別很大。有一些為牟利的商家掛羊頭賣狗肉,以其他動物的膽汁來招搖撞騙,而並非售賣真正與熊膽有關的產品。
“所謂物以稀為貴,熊膽的價格被炒高,也讓一些人鋌而走險。”
抽樣調查或存誤差
他向星洲日報指出,熊膽使用率的高低是視醫者和需求兩方面,不過我國大多數合法醫師都知道熊膽是能用其他草藥搭配替代,加上現代人的保護動物意識越來越強,法律限制越來越嚴格,所以目前中醫師已減少使用熊膽治病。
為了提高人們的覺醒,國際野生物貿易研究組織從2015年開始與馬來西亞華人醫藥總會合作,希望透過總會向會員傳達勿再使用受威脅的野生動物作為治療方法,也讓他們了解熊的處境,並通過此次舉辦的‘異物同效’會議,由專家分享熊膽的替代品知識。
該組織東南亞策劃員胡愛金說,在此方面面對的困難包括有些醫師主張救人更要緊,對他們而言人命較為重要,甚至因為熊膽入藥的歷史悠久,而不容易被說服。
12年2801熊被獵殺售賣
她指出,除了熊只外,還有其他受保護的野生動物,穿山甲、大壁虎(Tokay Gecko)也常被作為中藥,因此最好的方法就是能繼續積極與有關總會和政府合作,傳達相關資訊和向執法單位作出投報。
朱德亮表示,儘管根據國際野生物貿易研究組織(TRAFFIC)在2012年的數據顯示,365間受調查的傳統醫藥店中,48%店公開出售或展示真正的熊膽囊和膽汁,但此調查是抽樣調查,與實際情況或存在誤差。
“我相信實際數據應該沒有那麼高。而該調查畢竟也是5年前的數據,因此我希望TRAFFIC繼續調查,以提供更準確的數據。”
他也說,一些售賣者本身也可能因不了解所賣的藥物含有熊膽成分,而非故意販售有關產品,這是因為生產商方面隱瞞了一些事實。
對此,他建議賣家參照經我國衛生部鑑定的藥物名單,因為含有熊膽成分的藥品是不能獲得衛生部鑑定,這就可避免誤售含有熊膽成分的藥品。
他相信,只要持續教育消費者,向消費者灌輸正確的觀念,那麼當市場達到零需求,供應也將會是零,要達到零使用熊膽的階段指日可待。
售賣使用皆違法
“售賣或使用熊膽在我國是屬犯法的,很少會有合法醫師願意冒險;會鋌而走險的可能都是一些從過去以來都有售賣熊膽藥物的業者。
“熊膽一般都是國外走私而來,本地獵殺的情況極少。無論是成品或原料,熊膽的供應主要來自中國,其次是越南和緬甸,極少數來自本地。”
無論如何,他表示,真正知道貨源的人就只有供應商本身,而他們並不會向中醫藥業者透露來源。
根據國際野生物貿易研究組織在一份分析了2000至2011年,於亞洲17個國家與地區所查獲的數百宗熊與熊身體的案件報告上,揭示了這12年間大概還有約2801只熊的身体器官及其衍生品被用于非法交易,並有增無減。
“主要查獲的案件包括柬埔寨(190宗)、中國(145宗)、越南(102宗)、俄羅斯(59宗)及馬來西亞(38宗);而亞洲黑熊及太陽熊是亞洲最常被捕捉以奪取熊身或作為衍生品的品種。”
目前,亞洲黑熊及馬來熊已被列入《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CITES)附錄上,即禁止用於國際商業貿易,其身體部分和副產品也被禁出售。
此外,熊只也在大馬2010年保護野生動物法令下受到保護,凡抵觸該法令者,一旦罪成,可被罰款不超過10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3年,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