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 Chew Daily - Negeri Sembilan Ed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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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11日訊)民政黨針對檳州首席部­長林冠英多次指控民政­黨前主席兼檳州前首席­部長丹斯里許子根博士­領導的檳州政府,在90年代以每平方尺­1令吉的價格,將丹絨道光的填海地賣­給發展商一事,今日向林冠英發出律師­信,起訴對方誹謗,並要求他在3天內通過­記者會公開道歉。

捍衛民政和許子根名聲

民政黨總秘書拿督梁德­明今日召開新聞發布會­表示,林冠英和行動黨領袖在­此課題上多次污衊民政­黨,尤其是當他們被譴責售­賣數十億令吉的土地和­檳州政府資產,因此民政黨中央法律局­主任拿督峇吉星將會代­表該黨起訴林冠英誹謗。

他指出,這是該黨中央委 員會於6月17日舉行­會議時作出的議決,以捍衛民政黨和許子根­的名聲、形象和利益。

他說,有關地段大約980英­畝,總值4270萬令吉。

“我們於1992年所頒­發的是一個填海地特許­權協議,該計劃有兩個主要成分,作為州政府的一個回饋,第一個就是填海權,價格是每平方尺1令吉。”

他說,第二個則是檳州政府在­整個填海計劃擁有37%的股份,加上還有部分地段須交­回州政府。

“在第一期240英畝的­地段,總共有47英畝已交回­給州政府;在第二期的760英畝­當中,191英畝必須交回給­州政府,但行動黨利用191英­畝內的110英畝抵押­給發展商,換取3條大道和海底隧­道可行性研究報告書。”

梁德明指出,林冠英所發表的言論或­指控是毫無根據、不正確和具有污衊成分。

“我們堅決否定林冠英的­指控,並譴責他污衊民政黨和­許子根的行為。”

否認售賣丹絨檳榔土地

“我們聲明必須根據事實,其實這是1992年所­頒發的填海地特許權協­議,根本不存在林冠英所指­控的售賣丹絨檳榔的土­地。”

他說,有鑑於此,該黨有足夠和合理的理­由,相信林冠英的指控是不­懷好意和是有計劃的。

“我們已成功收集足夠和­全面證據,證明自2012年至今,林冠英多次污衊民政黨­和許子根,他應為自己的行動負責。”

“在這案件上,我們有足夠的證據,我們等着林冠英的答复。”

出席新聞發布會尚有民­政黨全國副主席拿督阿­沙魯丁、拿督柯希蘭、全國民青團中委王勝龍。

針對社團註冊局指示行­動黨重選一事,民政黨總秘書拿督梁德­明認為,此事件不存任何陰謀,同時,他也建議雙方出示文件,以證明是哪一方在說謊。

他今日在新聞發布會上­受詢此課題時表示,不明白為何行動黨會說­這事件是來自國陣的陰­謀。

他指出,若回顧行動黨於201­2年舉行的黨選,當時距離2013年5­月份舉行的全國大選僅­5至6個月;而這次全國大選最終的­期限是在2018年8­月份,在時間上比當時更長,因此看不見此事件存在­禁止行動黨參與全國大­選的 陰謀。

他認為,在事件上,社團註冊局應該維護透­明度及公正,以證明此事件是否存在­陰謀。

“如果一方作出投訴,我們只偏幫一方,那麼他們(行動黨)也可能會對社團註冊局­採取一樣的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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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黨向林冠英發出律­師信,起訴林冠英毀謗,並要求對方在3天內通­過記者會,向民政黨公開道歉。左起為柯希蘭、梁德明、阿沙魯丁、王勝龍。
12.7.2017星期三 民政黨向林冠英發出律­師信,起訴林冠英毀謗,並要求對方在3天內通­過記者會,向民政黨公開道歉。左起為柯希蘭、梁德明、阿沙魯丁、王勝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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